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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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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探索] 转帖:简易教法著作《明德经》——马复初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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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1 15:17:12 |只看该作者
奸婚大禁图

                        图略

    此图每一名位,可作正聚,可作野合,以正聚而兼正聚,以野合而兼野合,或以野合而兼正聚,或以正聚而兼野合,错综论之,图象多矣。于每一名位之旁,以奸、婚二字记之,奸者,野合也,婚者,正聚也。正聚之中所大禁者,野合亦禁之(凡父母弟兄姊妹所生者,勿论奸、婚,皆不得配之。奸父奸母之流裔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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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1 15:17:01 |只看该作者
奸者大禁图
                        
                        图略

    凡奸妇之本源流裔,于奸者大禁,奸夫之本源流裔,於奸妇亦然。(源谓父母,流谓子女,奸妇之母与女,奸夫不得聚之,奸夫之父与子,奸妇不得嫁之。若父淫子媳,媳与子即不得复为夫妇。盖父,奸夫也,媳,奸妇也,子,奸夫之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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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1 15:16:48 |只看该作者
婚 姻 大 禁 图

图   略

    凡婚聚者,其本源流裔,及其姊妹,及其弟兄姊妹之女(按姊妹弟兄,不独同父母也,即同父异母,同母异父,亦莫非姊妹弟兄),及其父母之姊妹,及其所御之妻之女,皆禁。若论外母,虽妻未入御,亦禁,祖考之妻,子刊之妻,亦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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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1 15:16:36 |只看该作者
凡男女婚者,由祖父母而上,祖父之父母,为嫡曾祖父母,祖母之父母,为外曾祖父母,外祖母之父母,亦为外曾祖父母,亦如曾祖父母,皆禁婚配。
    凡男女婚者,由本身而推,同父同母之胞兄弟姊妹,同父异母之庶兄弟姊妹,异父同母之继兄弟姊妹,亦如胞兄弟、胞姊妹,皆禁婚配。
    凡男女婚者,由本身而下,自本身之子女起,胞兄弟姊妹所生之子女,为胞侄子、胞侄女,继兄弟姊妹所生之子女,为继侄子、继侄女,皆禁婚配。
    凡男女婚者,由子女而下,子女所生之子女,为孙子孙女,胞侄子胞侄女所生之子女,为侄孙子侄孙女,继侄子继侄女所生之子女,为堂孙子堂牙卜女,亦如孙子孙女,皆禁婚配。
    凡男女婚者,由妻而论,妻之母为岳母,妻之姊妹为小姨,若妻系改节者,则妻之前女亦为女,妻之前子所娶之媳,亦为子媳,皆如嫡亲,皆禁婚配,但小姨,惟妻现在,不可聚以为妾,若妻亡后,则聚为妻为妾,又属无禁。
    凡男女婚者,若有与奸之人,则于其所奸者之父母,亦如父母,其所奸者之兄弟姊妹,亦如兄弟姊妹,其所奸者兄弟姊妹之子女,亦如侄子侄女,或奸或婚,皆为大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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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1 15:16:26 |只看该作者
凡结婚,或外数归顺,或他人之奸妇,或本人之奸妇,或家长御过之婢女,未过一经,俱可聘之。怀妊奸妇亦可聘,但在产前,非其奸夫不可交媾。男女年长,非父母主亲,虽门户不相当,而自行情愿者,亦可婚聚,但为其父母者阻之亦可。或议婚时,原无聘金,或议婚后,尚未行聘,俱可婚聚。若婚聚后,夫妇不和,量其所当给之数给之。
    聘金者,定婚之财也,至少者银钱十枚(天方每枚重七分),十枚以下,不为聘金。或已交媾,或能交媾而未交媾,或夫妇有一死亡者,所定聘金,俱如数全给。若未交媾,亦不能交媾,袛给与聘金之半。若未定聘金,则出妻之时,按第一法当给之聘金,按第二法袛赠与微财,安慰其心。
    教典所载,婚姻大禁,不可结亲者,如亲婚奸婚之类,按图列款,各宜遵守。
    凡男女婚者,由本身而上,自父母起,父之妾为庶母,父之胞姊妹为姑母,父之胞兄弟为伯叔,父之同父异母所生之姊妹,亦为姑母。母之后夫为继父,母之胞兄弟为舅父,母之胞姊妹为姨母,母之同父异母所生之姊妹,亦为姨母,此等亦如父母,皆禁婚配。
    凡男女婚者,由父母而上,父之父母,为祖父母,祖父之妾为庶祖父母,母之父母,为外祖父母,外祖之妾,为外庶祖母,亦如祖父母,皆禁婚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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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1 15:16:15 |只看该作者
十  婚礼篇

      结姻之道,宜用各方习惯之语,明显结成,但必二人,方可缔结,或男女自相缔合,或父母主亲择配,或托人代为缔结,是必有二证,其证或以二男,或一男二女。
    主亲择配,惟幼男幼女方可,若婚者男女年长,必须自行情愿相结方可,即父母亦不可强主。
    预防淫情,婚为正典,欲为后嗣,婚乃圣则。若因男女贫乏,或惧其反目,强而聚之,是为所禁。
    良人仅可聚至四房,奴仆只可聚至二房【伊斯兰教主张一夫多妻制,但对妻室的数量有一定限制。即按贫富可聚2-4妻。这和我国一夫一妻制是相矛盾的,所以中国穆斯林应注意,不可以按“教法”而违反“国法”】,俱以现在者论。
    教典所禁婚配,上自本源,下及流裔,旁推至野妻之源,及其流裔,以及与有私情,而奸未成者。又所出之妻,或因期限未满,或与本夫有孕而守制者,均在所禁。良人四房以上,奴仆二房以上,即为大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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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1 15:16:05 |只看该作者
戒之源有四,一为正朝,一为付朝,或正付并朝,或正付分朝。正朝者,自初到,朝谒起,至大觐代戒而往满克。其并朝分朝,俱应用一牲,无力用牲,必斋七日。
朝觐大礼,节目甚多,此篇袛载其略,使幼学者和知其仪节,有心朝觐者,当于各礼法经参考其详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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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1 15:15:49 |只看该作者
在远方人将行,有辞朝之礼,则垂泣而祝,倒退数步,至委多尔门【委多尔门:据马复初《朝觐途记》记载,满克禁寺共有39个门,其前面有11门,右面有7门,左面有17门,后面有4门,每一座门都有名字。委多尔门是禁寺后面4座门中的两座】而出,当有眷恋不舍之意。
    凡受戒者,或乱秩序,或失典礼,或犯禁戒,俱当罚牲,若犯禁戒典礼之小者,袛须罚如开斋仪,未驻尔勒法特之前,若御妇人,即坏觐礼,驻后御妇不坏,但令罚一大牲,或驼与牛俱可。剃发后御,袛须罚一羊。在觐月受戒之人,可宰家用之牲,未受戒者,则一无所禁(他经,有觐月禁止宰牲。即未受戒者,虽一鸡均不可宰之说,与先贤哈乃飞诸经相反)。若受戒日,或有疾病,或有他故,不能亲朝,可备一牲,及牲至庭之日,本人方可开戒,至病故既更,仍必亲往复朝,若不能亲朝,亦可托人代朝,受托者必为本人致意,果不能朝,必致死方谢其责,至犯戒所罚之牲,在代朝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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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1 15:15:31 |只看该作者
觐月之七日,首领以一切觐礼告谕大众,明日率众出驻弥那,又明日发晓时,出驻尔勒法特,首领自日昃后,复登台告谕。晌礼、晡礼,若合大众,可以两番连礼。俟日落后,回驻母资德勒法,其昏礼、宵礼,若合大众,亦可连礼。又明日,即纳核勒正朝之日也,于晓后归至弥那,会众各射七石【会众各射七石:弥那山上有一射石场,场上有三根石柱,这三根石柱分别代表大小不同的以补利思,朝觐者在此向石柱射石,以打鬼驱魔。在整个朝觐期内,朝觐者需向石柱射出七十个大小如蚕豆的小石,这也被订为典礼,成为朝觐者必须完成的功课】,每射一石,须念台克比尔,射后应词遂止。以宰牲、剪甲、齐须、开戒,以剃发开戒尤贵,开戒后,觐前所禁之事,均不复禁,惟御妇不可。是日(即纳核勒日)复归满克,或其后二日,亦可复绕凯尔白七次,至石必抚。正朝礼毕,仍归弥那,次日日昃后,复射三处,每处七石,射毕祈祝,又次日,复射复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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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1 15:15:21 |只看该作者
既入满克,先游禁庭起,见天房,念台克比尔,特核理勒,祈祝所望,面向玄石,举手大赞,以手抚石,或以口吮石,若人众不能至石前,可向石照比而行。抚石后,复念主赞圣,绕天庭七匝,游古垣外首三匝,必颠行,将戒服由右臂下搭于左肩上,袒露右臂,每过石必抚,以手摩天庭西角为佳,至玄石而终。每游后必礼二拜,复抚石出至所法,面向天庭,赞主赞圣,祈意之所望,复向买尔丸,于两墩之间奔行,到所法,所行如前,来复七匝,终于买尔丸,以剃发开戒。
    若觐期己近,戴戒而驻满克,付游,此于外来之人,为圣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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