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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人类优越的标准 [打印本页]

作者: 人生最求    时间: 2009-8-11 09:58
标题: 人类优越的标准
人类对世界的深刻认识是人类许多个世纪以来共同努力的结果。这一认识被称为科学,是建立在特殊的规律和逻辑之上的。科学从广义的角度讲是人类对世界,(包括哲学在内)的整体思想认识。它是人类共同努力的结晶,也是人类所发现的符合逻辑的特殊规律。

    人的精神倾向是他对这个世界上的一些存在物坚信不疑的结果。这些存在物不但超越于个人与物质,而且,还是普遍的。也就是说,这些存在物与利益是无关紧要的。而人的这种信仰要么是产生于某种世界观,要么是众先知传播的,要么是产生于某种哲学。因为这种哲学倡导人们通过思考来获得自己的信仰和理想。无论如何,只有在信仰和思考的基础上才能够产生人超越于动物的崇高倾向。

    因此,我们得出的结论就是人与其他动物之间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具有人性。而人的人性则附属于人的知识和信仰。

关于人优越于一切动物则众说纷纭,有的人否认人与其他所有动物之间具有根本性的区别,他们把人与其他动物在认识上的不同称作是量上的不同,最多也只是质上的不同。这些人没有重视东西方的哲学泰斗们对人的认识这一问题所得出的结论中的最精彩部分。

他们认为:从爱好和需求方面来讲,人与其他动物之间没有任何区别。

    而另一些人则认为:人与其他动物之间的区别在于人具有智慧生命,他们认为,只有人才是有智慧生命的。其他动物既没有感觉也没有爱好和苦乐。因此,只有人才是具有智慧生命的存在物。在这些人看来,人的真正定义就是具有智慧生命的存在物。

而另外一些学者则认为,人并不是世界上唯一具有智慧生命的存在物,而是从根本上就优越于其他动物。综上所述,任何一派都对人的特性给予了重视。鉴于此,对人所下的定义也就众说纷纭。人被下的各种定义有:能说话的动物,追求绝对的,追求永恒的,追求理想的,追求价值的,追求形而上的,不固定的,信守诺言的,负责的,有远见的,自由的,放肆的,社会性的,热爱纪律的,爱美的,爱好公正的,两面三刀的,追求爱情的,履行职责的,具有良心的,创造者,捣乱者,追求信仰的,制造工具者,爱好幻想者,追求精神者…。

显而易见,这其中的任何一个优越性都是正确的。然而,如果我们关于人与其他动物之间所具有的根本区别下一个全面性的定义,那么我们应该说:人是一个因具有知识和信仰才优越于其他动物的高级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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