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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以色列承认摘取人体器官——刘伯松译 [打印本页]

作者: 济南的清真寺    时间: 2010-1-5 11:49
标题: 以色列承认摘取人体器官——刘伯松译
12月21日在《多伦多星报网》(www.thestar.com)读到一篇来自耶路撒冷的短讯,先惊奇,后深思;找遍所有华文媒体,包括新华社和中新社,竟然没有一个报道,令我愤怒,无法理解。而同样问题不知骚扰中国多久了!

这个报道的题目是《以色列承认摘取人体器官》。我认为这是不容忽视的报道,世界华文媒体,尤其是中国媒体,应该进一步深入调查和分析,好让大家看清暴露西方国家、媒体和人权组织的虚伪面目。所以,我在此把它试译出来(译者)

“以色列承认它的法医病理学家,在90年代未得到死者家族的允许下,摘取死者人体器官。

“这个问题的出现,是来自前以色列阿布·卡比尔法医研究所(Abu Kabir Insititue)负责人耶呼达·户希斯博士(Jehuda Hiss)的采访录。采访是在2000年由一名美国学者进行的。去年夏天一家瑞典报纸指控说,以色列杀害巴勒斯坦人以摘取他们的器官。这位美国学者因指控所引起的巨大争议而公布这个采访。以色列激烈否认这一指控。

“部分采访内容周末在以色列电视2台播放。希斯博士说:“我们开始是摘取眼角膜……无论怎么做都是不合乎规格的。也从未征求家属的同意。”

“根据2台报道,在20世纪90年代,法医专家在阿布·卡比尔从以色列士兵,以色列公民,巴勒斯坦人和外籍工人尸体摘取他们的皮肤,眼角膜,心脏瓣膜和骨骼,通常没有亲戚许可。

“以色列军方在回应电视报道时,证实了这种做法的发生。‘这个活动10年前已结束,现在没有再发生了,’2台引用军事一份声明这样说。

“在采访中,希斯描述了医生如何掩盖从尸体移动角膜。‘我们粘闭他们的眼皮,’他说。‘我们不会从那些我们知道会打开眼皮的尸体摘取角膜的。’

“采访中的许多细节,是2004年希斯由于器官违规行为被革除法医研究所所长职务时首次曝光的。以色列总检察长撤了对他的刑事指控,而希斯仍然是以色列的首席病理学家。他没有对这一报道发表评论。” (The Toronto Star 2009 12月21日 法新社 原名:“Israel admits removing human organs”)

3年前在中国摘取器官问题上大吵大闹的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和轮子们哪儿去啦?怎又不见什么人权机构出来讲讲话呢?

喬高应该还记得他当年的的豪言壮语——“这世界存在着一种新型态的邪恶,这些行为让罗马条约和国际刑事法庭所定义的违反人道罪行相形之下如轻罪一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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