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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生意人应当合法经营 [打印本页]

作者: 苏菲之家    时间: 2010-5-22 12:18
标题: 生意人应当合法经营
至圣说:“合法经营是主命之后的主命。”(《米什卡提》)
赫迪杰之子拉菲阿传述:有人问至圣:“主的使者啊!哪种经营最优越”至圣说:“辛勤劳动和各种正当的交易。:(《穆斯奈德圣训集》)
正当的交易,就是公买公卖,公平交易,诚实无欺的交易,称够量足的交易,无加冒伪劣的交易,货真价实的交易。
诚实商人的优越
至圣说:“后世,诚实的商人与圣贤、烈士们在一起。”(《艾布.达伍德圣训集》、《铁尔米兹圣训集》、《伊本.马哲圣训集》)
发假誓的生意人必受清算遭痛刑
至圣说:“你们要谨防交易中发假誓,虽然它能推销货物,却勾销了吉庆。”(《穆斯林圣训实录》)
“伪誓虽能推销货物,也能勾销吉庆。”(《布哈里圣训实录》、《穆斯林圣训实录》)至圣说:“三种人到复生日,真主不与他们说话,不观看他们,不洁净他们,他们必遭痛刑:一、高傲的穿衣裤之人;二、施济表恩之人;三、用伪誓推销货物之人。”(《穆斯林圣训实录《)
须讲明有缺点的货物
至圣说:“谁出售有缺点的货物而不讲明,真主必谴怒谁,天仙必诅咒谁。”(《伊本.马哲圣训集》)
伊斯兰教不许可商人搞假冒伪劣,坑蒙拐骗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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