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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古兰经》与穆斯林经学 [打印本页]

作者: 济南的清真寺    时间: 2010-12-13 14:15
标题: 《古兰经》与穆斯林经学
  伊斯兰意为“顺从”、“皈依”,其信仰者为穆斯林,即信仰安,拉、服从先知的人。《古兰经》是伊斯兰教最基本的经典,包括历史、政治、风俗、习惯、教法教律和教义,是由 114章(最长的一章《黄牛》篇达286节)、6263节、77934个词、323621个字母组成的第一部阿拉伯散文体巨著。
  《古兰经》强调顺从真主及其使者穆罕默德,认为真主决定一切,要求人们虔诚、忍耐、和善,把最大的希望寄托于“后世的天堂”。它表现了当时人们对于人类起源和发展道路的认识,叙述了征服多神教的征战历程,影响了许多代穆斯林的观念、语言、风俗、文化,至今在阿拉伯世界乃至全世界穆斯林中有着重要作用。
  《古兰经》包括宗教法、民法和刑法。它是教义和教法、灵感和慰藉、知识与神学的汇。
  《古兰经》还包括历史故事、传说、神话。历经多年,围绕《古兰经》出现了认主学、圣训学、法学、哲学、音韵学等,还有为伊斯兰教服务的著作《古兰经》、《伊斯兰教法》等。
  《古兰经》是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在麦加和麦地纳传教期间,针对当时社会所产生的具体问题给弟子的启示。《古兰经》中,86章是在麦加时的口授,属创教初期的启示,核心是讲伊斯兰教的宗旨。迁到麦地纳口授的28章,属伊斯兰教取得统治地位时以立法为主题的启示。《古兰经》是由穆罕默德的秘书宰德·本·萨比特召集弟子进行收集整理的。开始由第一任哈里发艾布·伯克尔主持整理,后由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下令抄成定本,于公元651年前后成书,在穆斯林社会广为传读。12世纪40年代,《古兰经》第一次被译成拉丁文传到欧洲。14世纪20年代初,第一本完整的阿拉伯文《古兰经》手抄本传入中国,并被保存至今。《古兰经》不仅是伊斯兰教的圣典,也是人类文化宝库中的一份珍贵遗产。伟大的文学家歌德读完《古兰经》后就曾评论说:“《古兰经》是百读不厌的”。
  明末,中国著名的伊斯兰教经师胡登洲在陕西收徒传教,创立了中国伊斯兰经堂教育。明万历年间。其高足弟子海东洋到宁夏同心县韦州乡传教,经堂教育从此盛行宁夏。经堂教育是中国内地伊斯兰教的一种宗教教育制度,既不同于传统的阿拉伯教育形式,但又与之有一定的渊源关系。
  解放前,宁夏的经堂教育包括经文小学和经文大学。经文小学主要学习根据哈乃斐派法学思想编纂的初级读物《杂学》。经文大学主要培养宗教职业人员,讲授阿拉伯语语法修辞的《率而夫》、《满俩》《拜亚尼》;讲教法教律的《伟戛业》,讲《古兰经》注释学的《戛最》以及认主学的《卡拉姆》。本世纪30年代,宁夏地方要人和回族知识分子推行经堂教育革新运动,在银川、吴忠、同心开办“高级中阿学校”和“初级中阿学校”,并在清真寺里讲授汉文课程、自然常识、算学等,培养清真寺教长和普及伊斯兰教知识。在宁夏经堂教育发展中,涌现出不少经学家,虎嵩山就是一位博学多才的经学家。他编写了《教律摘要》、《清真寺三字经》、《中阿字汇》《波斯文法精华》等书,在西北颇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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