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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对待争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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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00:25: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古代先贤反对争斗与诡辩。

那么,学习争论与诡辩同学习观星、占卜一样受贬呢?或者是被允许?或者是受赞扬呢?

须知,对这一问题,人们的看法极为不同。有的超越限度;有的极为偏颇。

有的认为学习争论与诡辩是异端,是不合教法的。甚至说:“除以物配主者外,后世带着任何罪过见主都比带着诡辩好斗行为见主光荣。”

有人说:学习争论与诡辩是必要的。而且是优秀的善功和为教门的最大奉献,它是研究认主的学问;是为伊斯兰而辩论。

四大教长——哈乃菲、马力克、沙菲尔、罕百里以及苏夫央、扫勒等前辈圣训学家主张争斗是非法的。
沙菲尔教长说:假设人们知道诡辩学是发泄私忿,肯定他们象逃避狮子一样逃避这门学科。

宰阿夫拉宁说:沙菲尔教长曾说过,对于诡辩学者我的刑罚是用枣皮鞭鞑后到处示众。并向大家昭示说:“看!这是对放弃古兰和圣训不学而专搞争辩者的惩罚!”

罕百里说:“从事争辩的人永远不会成功!你不难看出一切从事争辩者,他们心里有坏恨!”罕百里教长对他们的贬斥是严厉的,罕百里教长说:“诡辩学者是伪信士。”

马力克教长说:如果这种人碰到较前者更会狡辩的人,他每天都要为新的宗教放弃自己的教门,你认为不是吗?争斗者的辩词是多种多样的。

马力克教长说:“异端派和徇私派的证词是不算数的。”马力克的弟子注解说:所谓徇私者指任何学派中的狡辩学者。

艾布•优素福说:“勿与徇私派争论,勿与之往来,不要听他们演讲。这些都是有害的。”伊斯兰清廉老前辈一致同意这个观点。关于这方面的警告不胜枚举。他们说:“圣门弟子最知道教门的根底,最善于遣词修句。但是他们沉默寡言,因为他们知道言语中产生的危害性。”圣人为此曾连说三遍:对于“咬文嚼字者可以抛弃!”

先贤们的证据是:假设讲话是教门,圣人必然首先命人练习讲话,教人学会讲话的方法,赞扬某篇讲话和善于讲话的人。但是圣人并未如此。他教人讲卫生,把洗前后窍定为可佳行为;还教人许多天命知识。圣人赞扬他们。他禁止奢谈前定问题。他说:“关于前定问题你们要沉默。”

圣门弟子对于圣人这一禁令坚持不渝。所以,言行凡有违于老师言传身教者,便是狂妄与自负。圣门弟子是他们的师表和领导,我们是他们的弟子和追随者。

总之,古兰从头至尾贯穿着与不信者的辩论无关的无数证据。

圣门弟子是怎样用辩论方式宣教的?

圣门弟子在必要的时候举出证据与不信教的人辩论。但是,在那个时代,这种情况是很少发生的。

在穆圣以后,用辩论方式引导异端派走向真理者首推阿里先贤。他曾派遣伊本•阿巴斯去海瓦里吉那里对话。伊本•阿巴斯说:“你们指责自己的领袖吗?”他们说:“他与人作战不捉俘虏,不缴战利品!”伊本•阿巴斯说:“那是对敌人作战的规定,它不适用于内战。你们知道吗?在双方的这次冲突中。(即著名的首次内战——骆驼之战),假设阿绮舍被俘,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古兰有明文作证,她是信士之母啊!你们能以非法为合法吗?”他们答:“不敢”。于是,通过伊本•阿巴斯的这场辩论,他们中大约有两万人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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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00:27:28 |只看该作者
相传哈桑曾与一位宿命论者辩论,这位宿命论者悔过了。阿里也曾与宿命论者辩论过,阿布顿拉•伊本•默斯伍德曾与耶吉德•伊本阿密尔关于信仰而争论过。阿布顿拉说:“说自己是信士,就等于说自己是乐园中人。”耶吉德说:“不对!信士是信仰安拉、信仰天使、信仰天经、信仰使者,信复活与信天秤,以及礼拜、斋戒、施天课等。人们是有罪的,如果人们知道自己肯定被宽恕,那么,才确知自己是在乐园中。”因此,说:“我们是信士,但是不能说,我们是乐园中人。”伊本•默斯伍德说:“你说的对,我说错了。”

由此可知,古代先贤们的辩论是很有限的。更非依靠著作和教学进行辩论,也非以辩论为职业。他们极少争论,也很少有必要去争论,主要原因是,在那个时代异端尚不明显。

先贤们不主张编著辩论书籍,他们的习惯是如此。在那个时期,无论是有关教法和古兰注解和圣训,他们都没有著作。至于允许教法编纂和收集,是后来的事。之后,由于异端派猖獗,因为需要,我们也整理出一套辩论法则,以便对付他们。或者借以锻炼思维,或者借此积累证据。

综上所述,为两种观点所持的理由,我们究竟应选择哪一种呢?下文将要论及。

辩论的灵活性

须知,辩论是否必要,应根据情况而定。认为任何情况争论都不是好行为,或者认为任何情况下争论都应受赞扬,这两种绝对地看法都是错误的。

首先,应该知道,事物有论其本质是非法的,有论其性质是非法的。论其本质是非法的,如酒与自死物等,即因其本质能够醉人与自死。倘有人问我这两牮事物是否合法?我就毫不犹豫地告诉他:饮用酒和吃自死物是不合教法的。不再考虑被迫无耐时允许的特殊规定。

论其性质是非法的,如在别人进行交易时,争夺生意是非法的;又如在召唤人作礼拜时进行买卖不合教法。

有害身体是非法的。但有多与少的区别,其中有绝对非法的,如食用毒品,食毒无论多少都是非法的。因它能致死人命。

也有多用是非法的。如食物,一般食用有营养,是合法的,超过极限有害身体健康是非法的,等等。
所以,非法与合法是指一般而言的。因此,我们要全面看问题,更应该作具体分析。

学者们忠诚地维护人们的信仰,使之免遭异端所迷惑,正如国王忠诚地保护百姓的生命财产的安全,使之免遭匪徒行亏、掠夺和霸占一样。

当你全面地认识争辩的危害和利益,你应象一位出色的医生,把一付危险的药物及时地按必要剂量用于准确的病症。

具体地说,对从事手艺和工业的教胞,必须使他们稳定在最初口授的信仰上,勿讲过多大道理,避免信仰动摇不定,因动摇后的信仰是不易康复如初的。

对有异端思想的人们,应关心地向他们宣传真理,不能抱门户偏见对待他们;应采取温和语言使其易于接受,而且应配合古兰和圣训依据作为前提,要讲求劝化和警告的艺术。这样将比采取直接辩论方式有益得多。因为群众一旦听到辩论,便以为是引诱人们的骗术。尽管异端群众无能置答,但也不易被说服。

因此,对群众争辩是非法的。同样,对异端派群众争辩也是非法的。甚至对有怀疑的人争辩都是不允许的。因为欲消除人们的怀疑,必须用温柔的态度和浅显易懂的明证帮助劝化。不宜用深奥的理论争辩不休。

至于伊本•阿巴斯同海瓦里吉人的争论:阿里因前定问题与人们争论,都皆是明显的教义和在必要时候发生的。在这种情况下争论是受教法赞许的。

是啊!有时因时代的不同和需要可以随机应变。

欲消除蒙蔽,认识事情的真相,获得信士的实质,应努力勤奋,克服私欲,全心向主,坚持思考,不与人争等自我陶醉,根据真主分配的定量,根据动机和内心纯洁程度,才能蒙安拉之所赐。它是被授予追求认主芳香之人的。这是一个无法测知其深度和边际的大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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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20:09:03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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