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真境绿翠网

 找回密码
 入住申请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8653|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人物历史] 海上丝绸之路(香料之路)的兴盛和没落

[复制链接]

1008

主题

2

听众

4336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突出贡献奖

跳转到指定楼层
11
发表于 2010-8-24 21:09: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海丝之路兴盛篇

  六朝之前(水行山处、农业革命、拘那罗陀来泉)。
  隋。
  唐(泉州海外贸易发展的必然性、市井十洲人)。
  五代。
  北宋(泉州海外贸易迫近广州、泉州市舶司之设、舶货的输入输出、李充公凭、祈风祭祀、刺桐港海商留蕃)。
  南宋(海舶制造与编制、招徕蕃商、涨海声中万国商、《诸蕃志》、航线、澎湖航路、汉蕃海商结托、蕃商“住唐”、远物来输商贾乐、泉人入蕃)。
  元(自泉州便可出洋、《马可波罗游记》与《伊本·巴都他游记》、《岛夷志略》、缠头赤脚半蕃商、泉籍“土生唐人”、亦思巴奚战乱)。

  在10至14世纪前期长达数百年的时间内,剌桐港是亚洲二大洲海上交通辐射格局的极其重要的东方支撑点。刺桐港依恃国家雄厚的物质基础,云帆竞发,推动“海上丝绸之路”臻于繁荣境地。


六朝之前

  水行山处

  刺桐港广袤的腹地(闽南),地处太平洋盆地西缘东海之滨,枕山瞰海,其居民几千年来就拥有恃海洋谋生的丰富经验与优良传统。

  早在春秋末期至战国初期,今福建全省包括泉州均属越国地,其土著居民统称百越族。百越族擅长造舟航海,《越绝书》称其“水行而山处,以舟为车,以楫为马,往各飘然,去则难从。”“越人谓船为须虑,习之于夷。夷,海也。”(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沿革》)

  到秦汉时期,闽越族就以舟楫文化发达闻名。《汉书·严助传》曰:“(闽)越方外之地,断发文身之民也,以处溪谷之间,篁竹之中,习于水斗,便于用舟。”《太平寰宇记·泉州风俗》载:“泉郎,即此州之夷户,亦日游艇子……散居山海,至今种类尚繁,其居止常在船上,兼结庐海畔,随时随徙,船式头尾尖高,当中平阔,冲破逆浪,都无畏惧,名曰了乌船。”(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民居》)

  农业革命

  从先秦起,北方大地上面临着人口的增加和聚居,自然式的生产方式不足于供养大量人口,于是,在黄河流域依此出现农业革命。农业革命的内容不仅包括农产品生产的发展,还包括以金属农具等手工业产品的开发利用。

  但在中原汉人迁入闽越地区之前,闽越人拥有一个资源丰富的地理环境,他们大致只需狩猎和采集就可以满足维持生命的食物。尽管闽越人也早已发现金属工具和容器的优越性,但在农业中的运用一直相对薄弱。闽越地区也早已创造了辉煌的印纹硬陶文化,这种陶器烧制工艺相对北方陶器复杂,硬度较高,艺术精美,而泉州地区的乡村地区也拥有大量的优良陶土资源,为迁入的中原汉人提供可供吸收、开发的条件。

  公元三世纪以后,黄河流域的人口不断入闽(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民系》),木兰溪、南安江(今晋江)与柳营江海口平原及临海坡地逐渐改变地旷人稀现象。入闽的中原汉人拥有相对先进的生产方式,使原田农地的垦殖指数获得提高。在人口尚未造成压力前,在一段时期内创造了相对宽裕的财富。在泉州地区开发过程中,陶瓷手工业一直扮演重要角色,他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归功于百越人的印纹硬陶文化。中原汉人和原住百越人文化交融,唐以前泉州地区的农业和手工业才得到长足发展,为这个区域剩余产品的流通和区域经济体系一体化提供前提条件。

  拘那罗陀来泉

  六朝时,泉州的航海事业有进一步发展,出现了到马来半岛和印度的航线。印度高僧拘那罗陀应梁武帝之请,从扶南泛海出发来中国,曾两次来到泉州(晋安郡属地、梁安郡),在丰州九日山下延福寺挂锡和翻经。资料说他第一次来泉州时,欲从泉州“泛舶往梭迦修国(今马来半岛北部北大年)”;第一次来泉州后,从泉州“泛舶西引”回国,因风不顺,飘还广州,最终在广州入寂。这是泉州海外交通见诸文献的最早记载。(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拘那罗陀》)



  隋代,泉州也有了通往夷州(台湾)的航线。大业年间(605—618年),隋炀帝谴使开发夷州,曾泊舟于石井港,并募代(左“舟”字旁)驾船渡过海峡以达台湾。(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古港·石井港》)



  泉州海外贸易发展的必然性

  随时间推移,唐以前南迁的中原汉人逐步被迫面对人口大量繁殖、聚居之后的一系列问题:

  一是人口聚居导致物产相对不足。泉州地区地理、气候条件与北方地区相对接近,属于全年重干旱地带,是南方少有的适宜种植小麦、黍、豆类的地区,这正是中原汉人在农业革命以后长期习惯食用的农产品。因此,南迁的中原汉人出现向泉州地区聚居的倾向。起初,这个倾向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开发,但到唐至闽国时期,却使物产不足成了一个严重问题。

  二是行政建制的改动加剧了人口与物产的矛盾。唐后期至闽国,泉州的区域行政建制逐步蜕变为一种“朝廷财政收入所依靠的高税区”,这意味着该时期泉州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地方政府鼓励相对自由化的经济活动,从而进一步导致附近州县人口向泉州聚迁。如唐·元和年间(806—820年),福建的福州、建州、漳州、汀州人口均大幅度下降,惟独泉州人口大量增加(王铭铭:试论泉州港的勃兴与唐宋时期泉州地区人口增长的关系.福建人口,1997年第1期)。

  三是农业的进一步开发受到泉州地理条件的制约。历史上关于泉州农业环境的记载很多,但大部分是负面的。如,清·乾隆《泉州府志·卷19·物产》:“泉地斥卤”,“桑蚕不登于筐茧,田亩不足于耕耘”。宋·泉州太守真德秀《西山文集》:“闽之俗土瘠人贫,号为甚富者,视江浙不能百一。”除生产条件局限外,泉州还长期遭受不利于农业的水、旱、风灾。

  四是在与商贸互动中,泉州获得了区域经济中心地位。 唐·嗣圣元年(684年)在丰州置武荣州,唐·久视元年(700年)武荣州州治从丰州迁至今泉州市区,唐·景云二年(711年)武荣州改称泉州,并于开元六年(718年)以前夯土版筑建立城池,泉州的区域经济中心地位自此确立(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沿革》、《泉州古城》)。

  唐·中期以后,从汉代起开辟的中国对外陆路交通日渐衰落。主要原因有:陆路本身对于运输的障碍,出口商品主要来自遥远的东南地区,陆路自然环境恶劣,北方地区的动乱等。因此,中外商人越来越多地利用海上交通进行贸易。

  泉州面临着一个在经济上进行重新选择的压力和机遇。泉州处于中华帝国与海外“岛夷”之间,沿海地区分布许多天然良港,其地理条件,发展外贸将比农业更为优越。与此同时,泉州位于中华帝国的边陲地带,商人和商业活动没有像在政治中心地带那样受到鄙视,泉州民间商人也已经积累了十分丰富的航海知识及与海外进行商品贸易的经验。泉州海外贸易的发展,已成为不可避免的事。

  市井十洲人

  人唐以后,泉州港逐渐兴起。唐·武德年间(618一626年),泉州已成为“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海路所通国家和地区东北至高丽(今朝鲜)、日本,南达南海诸国,西抵印度半岛。

  蕃商“住唐”泉州城,为时甚早。中唐诗人包何《送泉州李使君之任》诗:“云山百越路,市井十洲人”(《全唐诗》卷二O八)。“十”对“百”泛言其多,但必然包含已有一批第一代外侨长住泉州的历史真实性。

  唐王朝曾“设泉州……参军事四人,掌出使导赞”(陈懋仁《泉南杂志·卷上》),专门管理海外往来的使节和商人。

  唐·文宗·大和八年(834年),下令保护广东、福建、扬州的外商,规定:“除舶脚、收市、进奉外,任其来往通流,自为交易,不得重加税率。”

  唐·宣宗大中年间(847—860年),阿拉伯地理学家伊本·考尔大贝的《道程及郡国志》中,记载着唐帝国境内的交州、广州、泉州、扬州四大港之间的详细航程。《新唐书·地理志》也记载泉州至琉球(指今台湾)的高华屿和黿鳖屿间的航程。说明当时泉州与国内南北几大港和台湾之间,已有相对固定的航线。

  规模空前的唐末农民战争,进一步推涌出一个波澜壮阔持续几十年的移民浪潮,导致闽南人口直线上升,并使其与耕地形成尖锐矛盾。陆耕海商的社会谋生方式:“州南有海浩无穷,每岁造舟通异域。”(王象之《舆地纪胜·卷一O·福建路·泉州·诗》引谢履《泉南歌》)铸成了社会居民的共识,锻就了生存韧性。所以,利用境内蔽天的丛菁,充裕的板材,造船业素称发达。“海舟以福建为上”(吕颐浩《忠穆集·卷二·论舟楫之利》),向来馀誉寰中,为荡江闯海创立前提。

  不过,唐代泉州的对外贸易,都需通过广州的市舶机构审批,相当程度上制约泉州海上贸易的发展壮大。


  林銮

  “北人跑马,南人行舟”。在陆上丝绸之路几近中断时,泉南一带便借着唐王朝贞观开放对外通商的契机,在各港口展开海上贸易,并逐渐活跃昌盛起来,泉州也应时成为商贸大埠。

  清代史学家蔡永蒹先生在他所著的《西山杂志》里,记叙着林銮的事迹(参见泉州历史网qzhnet.126.com《泉州人名录·蔡永蒹、林銮》、《泉南著述·西山杂志》):

  林銮的先祖林尚书因“五胡乱华”避兵祸,自河南洛阳沿水路南下在晋江东石卜居。林氏自东晋至唐·乾符年间,经三百余年均以海上商贸为业。因经商有法,往来倍利,世称百万。

  据记载,唐代作为泉州港附属港口的海湾就有十个之多。它们是:肖家港、王家港、柯家港、李家港、中舍港、东石澳、后湖窟、桂林港、安海港、溪边港。那时林銮正是利用这些天然港口开展海上贸易的。

  唐·开元八年(720年),林銮就拥有大船数十艘,航行东达夷州、琉球;南达菲、蒲端、甘棠、渤泥、三佛齐;西南达维力、扶南、占城、交趾一带。用以物易物的方式,以彩缎、竹编、陶器等换回楠木、象牙、茴香、犀角、樟脑。唐开元十年,林銮引来番舶,时因“蛮人喜彩绣,武陵多女红”,所以彩缎换香料为多。

  有了这次“海丝”互动,回报当然是丰硕的。为引番舶人港,拓展对外贸易,林銮在唐·开元年间(713—741年)便斥巨资,用了近20年的时间,请善于造塔的工匠周仰在沿海造七塔,作为引航航标。这七塔是:钟厝塔(埔头塔)、钱厝塔、石菌塔(龙吟塔)、塔头塔(虎啸塔)、西港塔(凤鸣塔,又名西塔)、石兜塔(马嘶塔)、围头塔(象立塔)。塔高六丈有余,五层石砌结构。

  七塔造成后,更使林銮如鱼得水。唐·天宝年间(742—755年),他雄心勃勃地命王尧在后湖窟造船,船材多来自渤泥(北婆罗州)。据载,船长十八丈次,高四丈五尺余,宽四丈二尺许,作圆尖形;主桅高十丈有奇,分上下二层、十五个货仓,可容载货物三万余担。像这样的大船,到林銮裔孙林灵仙时(唐·僖宗·乾符年间)已有百艘之多。

  林銮还在桂林(井林)设仓库、种植龙眼树;在菌柄纺麻,以 上下木柄合成船绳,更在北港的新店开售货场;茂亨则是林家用于避暑的园林山庄;而池店、五店市、福埔、佘店是接待番商的馆驿。

  《西山杂志》还特别记载了市舶司从福州迁设泉州的经过:公元944年,林銮裔孙林仁翰寓居福州时,与拱宸指挥朱文进争夺市舶司之战。闽王延曦因偏向林仁翰,被朱文进派兵所杀。林仁翰因而招募死士,约王延彬、王延政举兵又杀朱文进,夺得市舶司,方将市舶司从福州迁设泉州。

  如果所载属实,泉州市舶司至少始设于五代;如果所载属实,泉州在宋朝以前就已达到国际化商埠的水准。

  在石狮蚶江石湖西南侧,有一座巨石砌成、引堤三十丈、宽九尺、高一丈五尺的古渡头,名叫“林銮渡”,据传也是林銮建造的。(参见泉州历史网qzhnet.126.com《泉州史迹·林銮渡》)

五代

  五代中开始,闽国的统治者王审知家族采取保境安民、奖励外贸的政策。泉州地方的主宰者即凭借晚唐以降通商海外的传统,积极开拓海上贸易事业。

  先是王延彬,因“仍岁在稔,每发蛮舶,无失坠者”,为人羡称“招宝侍郎”(佚名《五国故事·上》)。

  继之留从效,为保障泉州的对外贸易,继承王氏策略,设立主管保护航线安全的海路都指挥使和主管市舶贸易的榷利院,鼓励公平买卖,拓展商业活动,陶瓷铜铁泛于番国。

  (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王审知、王延彬、留从效》)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转播转播0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支持支持0 反对反对0

1008

主题

2

听众

4336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突出贡献奖

21
发表于 2010-8-24 21:09:54 |只看该作者
北宋

  泉州海外贸易迫近广州

  宋·太祖·开宝四年(971年),设立广州市舶司。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年),设立杭州市舶司;端拱二年(989年),设立明州市舶司。实行十分征二及征一税制。据记载,太平兴国七年(982年)朝廷公布的数字,进口物品约有45种。

  宋王朝设立市舶司后,给海商以从优奖掖,每年支出官费三百贯,排办筵席,由市舶提举和州官“犒设诸国蕃商”(《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二四》。

  实际上,迨宋·仁宗(1022—1062年)后期,闽中荔枝外销,“其东南舟行新罗、日本、琉求、大食之属”(蔡襄《荔枝谱》第三)。显然,刺桐港海商的远洋帆船已开拓和使用自东北亚太平洋西岸迤逦西南印度洋的漫长航海。

  北宋时期古印尼的阇婆、三佛齐、新拖、苏吉丹、巴林冯、蓝无里(兰里)等国家和地区与泉州有贸易往来。南宋的《祥应庙碑记》记载有北宋“泉州纲首朱仿,舟往三佛齐国”的事迹。

  神宗(1068—1085年)时,为扩大海外贸易,舶税制降为十五征一。

  此时,泉州的海外贸易物货之浩繁、频率之高,已迫近广州。刺桐港商北航朝鲜半岛比较频繁,随船人员也较多,先后滞留高丽王城的约有数百人,部分被择优任职。熙宁(1068—1077年)初年,宋委派刺桐港海商傅旋前往高丽寄意,恢复两国中断一段时间的友好关系。尔后泉州海商又多方为高丽购买中国图书、雕造经板出力。然而泉州的出口,仍受制于广州市舶司。广州官吏出于地方商业保护主义,对泉州海商加以刁难。

  泉州市舶司之设

  泉州地方官迫于地方商界独立处理海外贸易事务呼声,二度提出在泉州设立市舶司的要求。

  一是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发下的诏书提到:“诏发运使薛向曰:东南之利,舶商居其一。比言者请置司泉州,其创法讲求之”(《宋史·卷186》)。“比言者”很可能是受泉州商人委托的官员。由于当时朝廷中的市易司在广州市舶司设立之后,出现了拢括海外贸易的图谋,为避免同样状况再度在泉州出现,因此朝廷没有批准成立泉州市舶司。

  二是泉州知州陈氏。当时实行广州市舶“条法”时,福建转运官对泉州舶商“觉察拘拦”。来自泉州的舶商进行的大宗买卖,都需经过广州市舶司的抽解;凡未到广州抽解的住舶,福建转运官则“拘其货,止其舟”,“籍没连蔓,起数狱”。显然,福建转运官的行为引起泉州商人的广泛反对。泉州知州陈氏为保护泉州地方商人的利益,不惜与转运官发生冲突。他申辩疏文向朝廷呼吁:“自泉之海外,率岁一往,复令尊旨广,必两驻冬,阅三年而后返。又道有礁石浅沙之险,费重利薄,舟之南日少,而广之课岁亏。重以拘拦之弊,民益不堪。置市舶于泉,可以息弊止烦。”荒唐的是,由于转运官在朝廷有熟人,陈知州申求的遭遇是“未报”。(《永乐大典·卷3134》)

  哲宗·元祐二年(1087年),在一位认识泉州籍名士苏颂的户部掌权人帮忙下,设立泉州市舶司的圣旨终于发下,刺桐港宣布对外开放。此后,泉州的海外贸易获得官方的认可和支持,也具备了对商贸有益的区域经济自主权。

  舶货的输入输出

  据《宋会要》记载,北宋时海外货物输入泉州的有十多种。

  哲宗·元祐四年(1089年),泉州海商徐戬一次即代为雕造经板2900余片,并载往高丽。当年高度发达的中华文化,成为刺桐港海舶输出“商品”的组成部分。

  泉州市舶司成立后,政府与海外贸易市场之间形成较为稳定的关系。市舶司的主要任务是关税的执行和监督,承担着向商人征收关税、贡品的责任。此外,还承担着检查蕃国船只和货物的责任;对本国商船和商人,也例行严格的检查。对二者的出入港货物、人员等,进行监督和审批。

  大约徽宗年中,划分舶货为粗、细二色,分别课以十分征二与十分征三。

  从泉州市舶司设立时起,就一直争取中央政府颁给本港以一系列优惠政策,创造一个良好的进口商品及蕃商来华环境。公元1100年徽宗即位后,解除了与“高丽、日本、大食诸蕃”通商的禁令(《中国陶瓷史》引[日]三善为康《朝野群载·卷20·太宰府附异国大宋客商事·李充公凭》)。

  徽宗·崇宁(1102—1106年)初年,泉州市舶司根据朝廷旨意派刘著出使中南半岛,稍后果然招纳到罗斛与占城,因而请准设置来远驿,并拟定特别优厚的迎接犒设津遣条例,海外使节与蕃商来华,从此格外方便。

  徽宗·崇宁三年(1104年),舶货到岸后,经过课片博买程序,准许蕃商或其“土生蕃客”可以越州过县或直入汴京销售自余部分。

  丝绸、陶瓷和铜铁是刺桐港外销商品的大宗。

  徽宗·大观、政和(1107-1117年)中,泉州“土生蕃客”渐多,宋廷允许设立“番学”(蔡*《铁围山丛谈》),以便其入学就读。

  徽宗·宣和七年(1125年),宋廷给3处市舶司以空名度牒充作船舶货物的折博本钱。泉州、广州各得500道,两浙得300道。

  李充公凭

  李充是北宋·泉州商人,也是我国早期有据可查的一位持有护照的前辈海商。李充曾两次到日本贸易。第一次是徽宗·崇宁元年(1102年),第二次是崇宁四年(1105年)。(参见泉州历史网qzhnet.126.com《泉州人名录·李充》)

  日本《朝野群载·卷20·大宰府附异国大宋商客事》保存了李充第二次赴日的公凭内容,“李充公凭”是研究宋代海外交通史、宋代市舶司制度的珍贵资料。

  公凭,又叫公据、公验,是市舶司发给经营海外贸易商人的。宋时商人出国经商前,按规定必须携带“公凭”。办理公凭,商人必须在所在州申请,须有本州物力户(即殷实之家)三人担保。经官方验实,然后到发舶州置簿抄上,然后才给公凭,船舶才能起航。回来后,公凭要交还住舶的市舶司。

  李充这次北航,先到明州办理出境手续,崇宁四年(1105年)六月由两浙路市舶司发给公凭,然后航抵日本。从北宋·泉州商人李充的出国公凭及有关记载看,当时泉州对外交往频繁,而且贸易也十分灵活,可以“赊货”,即今之“代销”。

  “李充公凭”的内容主要有:

  写明前往的目的地为日本。公凭上记载着“公凭携持人,纲首(即船长兼货主)李充;船只一艘,乘员六十七名”,船上人员编制有纲首、艄工(水手)、杂事以及由部领管押的三甲水手。第一甲20人,第二甲25人、第三甲19人,全船连纲首李充共68人。

  李充的这次航行,据文献介绍,因三年前至日本时把商品大量赊与民间便回国,而今番到日本,旨在索取货款并购回货物,因而船上载去日本的货并不多。所载货物是李充从泉州带去的,主要有“色布伍拾疋”,丝织品有“象眼肆疋,生绢拾疋、白绫贰拾疋”,瓷器有“瓷碗贰佰床,瓷碟壹佰床”(床是装器物的工具,一床装20件)。公凭上记录的瓷器都是泉州附近烧制的。

  公凭记载船舶备件的名称与数量,如防船家事,即在海上遇到危险时使用的锣一面、鼓一面、旗五口。

  明州市舶司“给杖一条,印一颗”,代表市舶司行使管理海船职权。

  公凭上还记载着政府的禁令:

  如果没有公凭而擅行或自海道入界河,及往登州、莱州界,往大辽国者徒二年或三年。如有告发,将船上货物一半作赏。

  关于贸易的国家,规定除北界(辽国)和交趾(越南南部)等国外,均可前往贸易。贸易品规定不许兴贩兵甲器杖、女口、奸细、逃亡军人,如违禁,一行所有之物没官。

  海商所带公凭、防盗工具、兵器开列数目置历抄上,回来后照点,不得少欠。如有损坏散失,要一船人保明文状,方得免罪。

  到外国经商的人,不能妄称奉使名目,妄作表章,只能以商贩为名。

  如有番商愿搭乘船来宋国者,听从便。

  到海外经商的船舶,不得逃避抽买,如有违者,船上货物没官,纲首、杂事、部领、艄工各徒二年,发配本城。还有有关冒越至所禁区国,从原非发舶州住舶等的处分。

  祈风祭祀

  每年夏、冬,泉州官府由泉州郡守、南外宗正、提举市舶主持,府郡及市舶司的高级官员出席,在泉州西郊九日山南麓的延福寺、昭惠庙举行“冬谴舶、夏回舶”两次“祈风祭祀”活动,夏祈南风,冬祈北风,祭海神通远王以祈求顺风,望海舶能平安到达目的地。仪典隆重肃穆,礼毕勒石记事。

  祈风一事,在元祐二年(1087年)泉州市舶司建立之前就已出现。最早的记载见于《泉州府志·灵乐祠》中纪述九日山三十六奇之一的“肉身佛”,即通远王祠的从神陈益,系“元丰间(1078—1085年)从守祈风延福寺神运殿”感佛之灵而舍身为佛的。

  泉州市舶司建立后17年,即北宋·崇宁三年(1104年),九日山留下了最早一段有关市舶的记事石刻。九日山上现存关于海交和祈风的石刻13方。其中明确记述祈风经过的有10方,最早的为南宋·淳熙元年(1174年)虞仲房所刻,最迟为南宋·咸淳二年(1266年)赵希忄宅石刻。这些祈风石刻,清楚记述祈风时 间、地点、参加者姓名,以及“车马之迹盈其庭,水陆之物充其俎,成物命不知其几百数焉”的盛况。(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山川·九日山·祈风碑刻》)

  “祈风祭祀”有一年一度,也有一年两度。上半年多在阴历夏四月间的回舶南风时举行,下半年多在冬十、十一月的遣舶时举行。据10方祈风石刻所载,四月举行的有4次,十、十一月举行的有7次(其中有一方记述夏、冬两次)。

  刺桐港海商留蕃

  随着泉州港的逐渐繁荣,泉州华侨不断增多。

  在南海航线上,自北宋年中始,刺桐港海商即“时有附带曾经赴试士人及过犯停替胥吏过海入蕃,或名为住冬,留在彼国,数年不回”(《宋会要·刑法》二之五七)。有的娶妻育子繁殖,称为“土生唐人”(《宋会要·蕃夷》四之八二)的后代,掀开了华侨胞与驻在地居民共同开发新乡园的历史篇章。其中赴试士人、停替胥吏都拥有一定的文化,在向海外传播中华文化的过程中,尤能有所作为。三佛齐使者赍致宋廷的竟是“唐字书”(《宋会要·职官》四四之六),正是这种社会效果的一例。

  北宋时期,泉州一些手工艺匠也前往印尼定居,苏门答腊岛西北部的兰里就是漳泉海商船舶修理、货物集散和转运的重要港口,成为泉州商人和手工业者的聚居地。

  北宋·雍熙至淳化年间(984—994年),晋江安海李庄李公蕴随其父李淳安前往交趾(即“越南”,早称“安南”)贸易,并在那里定居,后任黎朝殿前指挥使。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黎朝出现叛乱,李公蕴平定有功,被朝臣拥立为国王,开创了安南李朝。李公蕴为王后,即遣使诣宋廷纳贡,宋·真宗册封其为“交趾郡王”。李朝历九世即为陈朝所代替。

  陈朝开创者陈日◇(上“日巨”下“火”),也是安海陈厝坑华侨。据《西山杂志》载,陈日◇(上“日巨”下“火”)同样是由于进行海外贸易而出国的。

  从李公蕴、陈日◇(上“日巨”下“火”)两位安海华侨成为安南国王,可以推测到其时旅居安南华侨之众多。因为要建立一个王朝,没有一大批支持者和拥护者是绝对不行的。既然李公蕴和陈日◇(上“日巨”下“火”)都是华侨,当然主要是获得华侨的支持和拥护了。在其时历史条件下,这些华侨起初必定是海外贸易商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08

主题

2

听众

4336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突出贡献奖

31
发表于 2010-8-24 21:10:13 |只看该作者
南宋

  两宋之交,为缓解政府的财政危机,满足进驻泉州的南外宗室的需要,朝廷除投入钜额折博本钱外,又批准在刺桐港实施一系列优惠国内外舶商的政策。与此同时,刺桐港港口的基础设施也大有改善,顺畅运输的数十座卧海跨江的石桥陆续兴建,导航标志与灯塔拔地而起。朝廷坚决平定海盗搔扰以安静航路,沿闽粤海岸建寨置戍以策海舶安全。诸如此类,无不给航海事业以推动。

  海舶制造与编制

  尤其重要的是海舶制造、船舰编制与技术装备有了新的发展。

  南宋前期,福建沿海船舶的产量惊人,政府顾募海船,一举即得数百艘(周瑛《弘治兴化府志·卷三十六·林之平传》);或购买海船,单泉州一地即得200艘(韩元吉《南涧甲乙稿·卷一九·连南夫墓碑》);刺桐港港口所在地晋江县制造的船舰,质量又最佳(周瑛《弘治兴化府志·卷四七·黄彦辉传》)。

  为了有效驱动民间海舶,泉州地方政府实行上户船舰编籍制度,轮流按籍放洋。航上人员,设置钢首、梢工、杂事、部领诸职,水手实行准军事编组,轮流操作,而最迟在孝宗淳熙五年(1178年)前,刺桐港海船已装备浮针,配置火长专司航向测报(洪迈《夷坚三志已·卷六·王元懋巨恶》)。稍后,又测绘并使用了早期的海图(赵汝适《诸蕃志·序》)。

  招徕蕃商

  南宋·高宗绍兴二年(1132年),福建市舶提举司迁入泉州。朝迁随之下达“条要招徕蕃商,课额增羡”(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八,绍兴二年九月庚辰)命令,给泉州市舶司施加巨大压力。不久,泉州地方政府奏请给予招诱蕃货抽解累计达五万及十万贯的中外海商以补官奖励。

  绍兴六年(1136年)八月,福建(泉州)市舶司奏请朝廷批准, 首先为招引番商有功的大食商人蒲罗辛特补承信郎,“赐公服履笏”(《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九四)。接着又给“蕃舶纲首”蔡景芳也补承信郎,以资激赏。蒲罗辛行前,宋朝政府特别吩咐:“令说谕蕃商,广行般贩乳香前来。如数目增多,依此推恩余人。除犒设外,更与支给银帛”(《宋会要·蕃夷》四之九四)。这确是“存恤远人,优异推赏”(《宋会要·职官》四四之三O)政策的有力兑现。

  涨海声中万国商

  南宋·高宗·绍兴十一年(1141年),输入泉州的海外货物增为近400种,比北宋时增幅近9倍。

  南宋·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占城国遣使运载香料、象牙、犀角、香油等货物共63300多斤来泉州向宋廷进贡。宋廷以丝织品和银作为回酬。

  “涨海声中万国商”(王象之《舆地纪胜·卷130·泉州·景物》引李邴诗句)。刺桐港黄金岁月到来的标志,是航线繁复延伸和寄碇地点频增。绍兴(1131—1162年)中,刺桐港“通互市于海外者,其国以十数”(林之奇《拙斋文集·卷15·泉州东孤葬蕃商记》)。林之奇当时提举福建市舶,熟知行情,以“十数”为量词单元,说明刺桐港海外贸易的对应国家、地区或部落已为数不少。

  南宋·乾道二年(1166年),宋廷罢两浙市舶司。泉州市舶司成为南宋两大市舶司之一,海商云集。

  南宋·乾道三年(1167年),占城国王遣使带乳香、象牙搭乘泉州纲首陈应的海船来泉州向宋廷朝贡。宋廷诏使臣免到阙,令泉州差官以礼款待。

  南宋·乾道四年(1168年),王十朋起知泉州。当时按照朝廷规定,除禁榷物品或指令装纲上京物品一概不得任便销售者外,其他粗色或所谓“南货”物品,则可经过市舶司官包收购转销,或径由蕃商依持公凭在划定区域内自销。王十朋《提举延福祈风道中有作次韵》曰:“大商航海蹈万死,远物输官被八壤”(《梅溪后集·卷17》);《提舶生日诗》曰:“北风航海南风回,远物来输商贾乐”。说明八闽(即八壤)城乡确实是刺桐港舶上物品的销售区域,同时又是受惠对象;也生动地描述了出入泉州港的商船利用季风航海发展海外贸易的盛况。(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王十朋》、《泉州寺庙·延福寺》)

  大约同一时间,周去非屡述泉、广海外贸易诸蕃国分布,自东北亚的朝鲜半岛,中经中南半岛、大巽他群岛、南亚次大陆,西抵阿拉伯半岛,西南终点直至昆仑层期国(东非沿岸及马达加斯加岛一带)(周去非《岭外代答·卷2、3·外国门·上、下》)。

  南宋·乾道七年(1172年),有四艘真腊(今柬埔寨)商船到泉州贸易。

  孝宗·淳熙二年(1175年),遽然决定,只准在停靠口岸销售,“此令一下,其徒有失所之忧”(《宋会要·职官·四四之三O》)。危急之际,福建市舶提举司挺身而出,申奏中央朝廷,特准蕃商可在本路各州军范围内销售,从而缓解了他们的营运困境,免除了货滞财枯的破产威胁。

  南宋·淳熙五年(1178年),三佛齐使者先后来泉州向宋廷进物。宋廷均“诏免赴阙,馆于泉州”。泉州港成为进奉国的终点站。

  庆元间(1195年~1200年),刘克逊任泉州市舶提举,严禁官吏向番商强买。番商闻风并集,舶船骤增。(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刘克逊》)

  南宋·开禧二年(1206年)赵彦卫《云麓漫钞》记载,来泉州贸易的国家和地区达31个,其中包括三佛齐、占城、真腊、渤泥、蒲甘、波斯、高丽等,人口货单增加到三十多种。

  南宋·嘉定(1208~1224年)《清源志》载,当年输入刺桐港的舶上商品,含宝物、香药、布疋、皮革和杂货各类在内,细色66个单项,粗色75个单项(何乔远《闽书·卷39·版籍志·市舶税课》)。

  这些输入的货物,开始时多数是供统治阶级享用的奢侈品,如香料、象牙、玳瑁、犀角、珍珠等。随着贸易 往来的增加,生产和生活资料也源源而来,其中有来自菲律宾的贝纱和吉贝布,来自高丽的人参、银、铜、水银和绫布,还有来自日本的大杉,“解为枋板,以巨舰运至吾泉贸易。”

  南宋·宁宗·嘉定(1208—1224年)年中,日本僧人庆政附舶抵达泉州,与其他日本人陆续运回福州东禅寺和开元寺刊印的《大藏经》等经书。福建的刻书能工多达30余人,先后前往日本、直接在该国雕造汉字书籍。其中最值得称道的是刺桐港腹地元代兴化路莆田县仁德里人俞良甫。据日本现存传本,他先后手雕《月江和尚语录》、《宗镜录》、《碧山堂集》、李善注《文选》、《新刊五百家注音辨唐柳(宗元)先生文集》、《昌黎先生文集》、《春秋经传集解》等书。这位能工巧匠,侨居日本长达25年,惨淡经营,常在刊记中留下心声:“自辛亥四月起刀,至今(历时四年)苦难始成矣。”(《唐柳先生庥》刊记)他为中日文化交流,捐资捉刀,鞠躬尽瘁,芳名永垂青史,为中日人民所永远怀念[(日)木宫泰彦著,胡锡年译《日中文化交流史》,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47、483--484页]。(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宗教·佛教》)

  《诸蕃志》

  理宗·宝庆元年(1225年),赵汝适提举福建市舶,于刺桐港询问蕃商,并参阅周去非的《岭外代答》一书,撰成《诸蕃志》,记述海外国家、地区或部落58个。其中相当部分应是刺桐港海商所到之处。(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赵汝适》、《泉南著述·诸蕃志》)

  印度洋南亚次大陆以远航路,《大食国》条:“自泉发船,四十余日至蓝里(今亚齐)博易住冬,次年再发,顺风六十余日方至其国。”当时以巴格达为首都的阿拔斯王朝国势强盛,成为亚、非、欧国际贸易的枢纽,所以波斯湾内外的寄碇点特多,有白莲(今巴林岛)、*蛮(阿曼)、记施(卡伊斯岛)、思莲(古代撒那威港)、勿巡(苏哈尔),伽力吉(加尔哈)、勿拔(米尔巴特)、奴发(佐法尔)、施曷(也门)及波斯东南的积吉(莫克兰)。

  东非沿岸则有弼琶啰(今柏培拉),中理(索马里东北),麻罗抹(摩加迪沙),层拔(桑给巴尔)等。

  据《诸蕃志》所载,从泉州输出的商品,除瓷器和丝绸(包括绸、缬绢、 锦缎、绫、罗)等传统出口货物外,品种不断增加。输往加里曼丹的货物,有米酒、粗盐、网坠、乌铅,输往菲律宾等地的货物有铁鼎、铁针、绢伞、藤笼等。这些产品的输出,深受海外各国人民的喜爱。据记载,中国商船队每次到加里曼丹,回国时渤泥王都要“酾酒椎牛祖席”,为中国客人饯行。

  据《诸蕃志》约略统计,刺桐港出口的外销商品主要有9大类,有记载的贸易口岸18个。按出口的贸易口岸和比例计:丝绸14个,占78%;瓷器17个,占94%;陶器4个,占22%;铁2个,占11%;金8个,占44%;银6个,占33%;金银器5个,占27%;饰品4个,占22%;文化用品2个,占11%;布匹、 铜 、铜铁器为0。

  航线

  《诸蕃志》所载,凡与中国来往的国家、地区或部落,其航线、距离、日数、方位,多以泉州港为基础,形成一些主要航线:

  (一)由泉州港启航,经万里石塘(今西沙群岛),顺风20余日可达占城(今越南南方)。

  (二)由泉州入海,经万里石塘(今西沙群岛)、真腊(今柬埔寨)、凌牙门,而后至三佛齐(今印尼苏门答腊东部)、阇婆(今印尼爪哇)。于泉州为丙乙方,率以冬月发船,盖借北风之便,顺风昼夜行,月余可到。渤泥在泉州之东南,去阇婆45日程,去三佛齐40日程,去占城(今越南南方)、麻逸(今菲律宾岷多洛岛)各30日程。皆以顺风为利。

  (三)大食(古阿拉伯帝国,都城在巴格达)在泉州之北,去泉州最远,蕃舶难于直达。泉州发船40余日,至兰里(今亚齐)博易住冬,次年再发,顺风60余日方至其国。

  (四)由泉州港出航,经南海三佛齐(今印尼苏门答腊东部)、故临(今印尼西南部),至波斯湾,由此经阿拉伯海岸西南行,可达弼琶啰(今索马里东部)、层拔(今伊拉克东南部)等地。单程顺风需160日,往还一趟约需两年。

  (五)自泉州出发,经广州、占城(今越南南方)、渤泥至麻逸(今菲律宾岷多洛岛);或自泉州出发,经澎湖、琉球(指今台湾),至麻逸。这是往菲律宾的两条航线。

  (六)自泉州沿东海北上,经明州至高丽(今朝鲜半岛)。若再横渡朝鲜半岛南端海面,便可达日本。

  澎湖航路

  近年来,台湾陈信雄博士经10多年的考古发掘,在澎湖岛采集发掘到1万多件瓷器标本,除了数十件属于明清时期外,其余万件都是属于宋元时期,且主要窑口集中在德化。陈信雄《澎湖宋元陶瓷》一书中详细介绍的陶瓷标本,均能在德化博物馆找到相同的实物,这证明澎湖是泉州古代外销瓷的重要中转站。(参见泉州历史网qzhnet.126.com《泉州陶瓷》)

  由泉州启航,经由澎湖运转南洋的“澎湖航路”不见载于古籍,也不为学者所知。澎湖宋元陶瓷的发现,证明了一条被遗忘的宋元贸易航路的存在。另一方面,宋元台湾史料极为贫乏,这些古陶瓷的采集发现,为台湾开拓史和中华民族海外发展史提供了突破性的研究资料。

  汉蕃海商结托

  据文献记载,南宋政府从市舶所收税金相当可观。建炎二年至绍兴四年(1128一1134年)的七年间,泉州市舶所得税金,总数达二百万缗(一缗等于一千钱)。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泉、广两市舶司的税收达200万缗,约占当时南宋朝廷年度财政总收入的二十分之一。泉州市舶司税收已增至百万缗。所以,南宋·泉州太守真德秀曾说:“惟泉为州,所恃以足公私之用者,蕃舶也。”

  南宋,在泉州城内,准许蕃商任便设铺营业,“市有生蛮卖象牙”。他们既可与中国海商“结托”,合作经商,也可以组建远洋船队。南宋后期,由于刺桐港蕃商财雄人众,结合而为蕃舶海商集团,操纵和垄断本港的海外贸易。宋廷有鉴及此,率先拔擢蒲寿庚任职,开一代风气之先。(参见泉州历史网qzhnet.126.com《泉州人名录·蒲寿庚》)

  远物来输商贾乐

  至少在州在城,宋朝政府特意设立太平惠民局,加工配制各类舶上香药品的丸、散、汤、丹公开出售。民间“香人”则开设“香行”、“香铺”经营香药的销售生意。泉州湾出土的宋代古船上有“礼贤香记”木签,即是城内这家香铺结托经营海上贸易事业的物证。

  舶上香药在福建路各地广为推销的结果,使外来药品原料与中国医方、医艺互相结合,促使传统的中医药推陈出新,创造性地生产一大批中外药物科学结合的新药品,大大丰富了中医药宝库,发展了中医药成就。

  李迅,字嗣立,南宋·泉州名医,平时“广收方书,多蓄药味,有问方者必告,有求药者必与,了无吝色厌心”(李迅《集验背疽方·郭应祥序》),医德也很高尚。其《集验背疽方》总结当时亲手治癌经验,内中各方所采用舶上香药有木香、沉香、丁香、乳香、麝香、没药等。

  另一名医杨士瀛,字登父,号仁斋,福州人。南宋·理宗·景定五年(1264年)著成《仁斋直指》26卷,男女内外各证俱备。书中各方采用舶上香药略计达数十种。如能治疗心痛、霍乱等十多种急慢疾病的《苏合香丸》方,计有安息香、苏合香油、丁香、青木香、白檀香、沉香、荜拨、薰陆香、龙脑、白术、香附、苛子、乌犀、硃砂、麝香等15味。部分验方则径以舶上香药命名,如《沉香降气汤》、《顺气木香散》、《撞气阿魏丸》、《白豆蔻散》、《槟榔散》、《丁香半夏丸》、《肉蔻散》、《龙脑鸡苏丸》、《乳香膏》等等。

  蕃货包含相当数量的“杂货”、“南货”,由于粗重,准许就地销售。布疋衣料有番丝、番布、吉贝纱、吉贝(棉布)、苧、麻;杂货有乌纹木、花梨木、鱼胶、水藤、(番藤)草席、簟(凉席)等。这些海外物品价格低廉,又多为一般日常用品,深得广大城乡居民的欢迎。如降真香,香气劲烈,民间以为驱邪,故“泉人岁除,家无贫富皆焚之如燔柴,然其值甚廉”。麝香木,生砍的气恶价贱,“泉人多以为器用,如花梨木之类”(赵汝适《诸蕃志·卷下·降真香、麝香木》)。

  宋·林凤《泉南风俗》诗着意刻划:“玉腕竹弓弹吉贝,石灰蓉叶送槟榔。”吉贝即木棉,自海外传入刺桐港腹地后,斗转星移,至北宋前期,载种渐广,“土夫竞植之,有至数千株者,采其花为布,号吉贝布”(彭乘《续墨客挥犀·卷1·吉贝布》),成为纺织手工业的新原料资源。产量渐丰,成品渐繁,“南北走百价”(朱松《韦斋集·卷3·吉贝》),极为畅销。据南宋季年的一个估算,“木棉收千株,八口不忧贫”(《古今图书集成·卷303·草木典·木棉部》引谢枋得《谢刘纯父惠木棉》),经济效益很高,是一门大有可为的专业园艺,广受八闽百姓的垂青,所以元初福建便成为江南专设木棉提举司的五大地区之一,能承受朝廷“责民岁输木绵十万匹”(《元史·卷15·世祖本纪·至元二十六年四月》)的沉重负担。

  蓉叶即芙蓉,其叶与槟榔合蚶壳灰共嚼,俗传可以消食下气,有益身体健康。这种食疗风习也传自海外,宋元以降,盛行不衰。市舶司适应民间需要,大量进口槟榔,舶税“风岁收数万缗”(赵汝适《诸蕃志·卷下·槟榔》)。


  蕃商“住唐”

  宋以降,刺桐港“航海皆异国之商”,海外贸易趋发达,蕃商来华日众,“夷夏杂处”不可避免(郑侠《西塘集·卷6·上泉守蒋大夫,卷8·代谢仆射相公》。

  南宋时期,长期居留在泉州的番客很多,有的家财富甲万户。如南宋时,“泉南有巨贾番”回回佛莲(一说佛莲指今巴林国),“其家甚富,凡发海舶八十艘”,佛莲死后,留下“珍珠一百三十石,他物称是”(周密:《癸辛杂识》)。按中国的法律,子孙是有财产继承权的。所以,中国封建政府也作了明确的规定,海商死后财产由其子孙继承,历经五世,如无孙,遗产才由市舶司管理。

  至晚自两宋之交时起,泉州城镇南门左近即逐渐形成蕃商聚居街区。迨南宋季年,“诸蕃有黑白二种,皆居泉州号蕃人巷”(祝穆《方舆胜览》卷一二《泉州事要》)。显而易见,“蕃人巷”习惯语或专有名词的广为流传,自是经过年深月久时间的沉淀而成。这片聚居街区随着蕃商“住唐”人数的递增,溢出镇南门,向东迤逦于近郊的法石港。沿江上下,十里繁华。

  在“蕃人巷”内外,伊斯兰教、婆罗门教、摩尼教、基督教、佛教等到庙宇林立,蕃商享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一旦病殁,则又可以其本国习尚举行葬礼,建筑坟墓。高宗·绍兴末年,蕃商又捐资在城外东郊兴建公墓。南宋·赵汝适《诸番志·大食国》载:“有番商日施那炜,大食人也,侨居泉州,轻财乐施,作丛冢于城外之东南隅,以掩胡贾之遗骸。”(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宗教·各条目》、《泉州人名录·赵汝适》、《泉南著述·诸番志》)

  在民族问题上,中国封建政府还多少注意到平等相待。在“民夷杂居”(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62·吴洁知泉州》),“蕃商杂处民间”(楼钥《攻媿集·卷88·汪公(大猷)行状》)的地方,注意处理民族纷争。(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刘克庄、汪大猷》)

  据楼钥《攻媿集·卷88·汪公行状》记载,“蕃人巷”的形成,使蕃商易于将他们故土的习欲、语言、心理状态及住宅的宏观结构重现和延续于异国,以致于他们与中国居民争斗,打伤汉人“非至折伤,皆用其国俗”,以牛赎罪,或送蕃坊,由蕃长按照阿拉伯国家的责罚的办法,进行处理。

  南宋·孝宗时,汪大猷知泉州,即纠正过去的办法,坚持用宋王朝的刑法处置犯法的蕃客,号于众曰:“安有中国用夷俗者?苟至吾前,当依法治之。”所以,“外人始有所惮,无敢斗者”。这样处置,对外来说,是严厉了些,但是在法律面前注意民族平等,反能促进民族和睦相处。如果错罪蕃商,也立即纠正。有一次,戍兵抓到一群真腊商人,误为毗舍邪海盗,汪大猷经过查实,立即释放,并赔礼道歉。

  反之,蕃商也热心修城、造路和其他公益事业,慷慨资助,赢得了泉州人民的尊重,为民族和睦打下良好的基础。南宋·淳熙年间,泉州受命督造战舰。由于缺乏经费,难以复命,晋江知县林湜欲弃官逃跑。结果,“诸蕃寓居者义之,盛助其役,舰先就而民不知”(叶适《水心先生文集·卷19·林湜墓志铭》)。宁宗·嘉定四年(1211年)泉州城的修建,也是借助“贾胡簿录之资。请于朝而大修之,城始固”(明·阳思谦《泉州府志·卷4》)。(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地产·造船》、《泉州府城》)

  当然,“蕃人巷”在北宋·宣和(1119~1125年)年中即已拥有五十万人口的泉州城内,只是一个小聚居区。从宏观鸟瞰,依然是“夷夏杂处”,整个泉州城“廛肆杂四方之俗”,岁月流逝,互相融合的趋势日益显著。


  泉人入蕃

  进人南宋,泉州港的海外交通贸易更加繁荣,入蕃侨居的泉州人也不断增加。

  景定五年(1264年),蒲应、蒲甲在文莱为其父立“有宋泉州判院蒲公之墓”碑。

  据晋江《青阳王氏族谱》载,王元“尝航海之五洋”,从事海外贸易。他“生(北宋)哲宗·元符庚辰(1100年)……以(南宋)孝宗·乾道壬辰(1172年)卒。”他曾捐巨款,“立蒸尝田(即用于祠堂祭祖的公田)四百六十亩;创轮心院轮藏;建开元寺佛殿;刻舍利塔八十四分奉诸刹;造苏棣石桥,桥成,仍架亭一座以憩行人,又自桥砌石路至铭心院。”可见他海外贸易获利颇丰。

  晋江安海《嘉坡店古今》载:“苏光国……不慕举业,专事航务。(南宋)咸淳十年甲戌(1274年)季春尝随刺桐(泉州)母舅船业主王元胜自温陵(泉州)放洋,经石塘至占城,折三佛齐;越阇婆,趋波斯等诸番国。贾舶输出泉货陶瓷、丝绸、漆器、茶叶、荔枝及各色地道药材,与诸番贸易珠贝、玳瑁、犀角、玛瑙、乳香、檀香、苏木、胡椒、吉贝等数十种,遇顺风往返一百二十余日。每岁放舶三次,可货利千缗,人慕不及也。”

  苏光国无疑为华侨,因该书在“苏光国”条下特地注有“寓夷”两字。后来。苏光国又“率弟光闽、光泉偕乡友苏祥发、苏祥凌、陈金纪、许晓枫、朱成嘉等人,司其厥事”,反映了华侨出国携亲带友的传统习俗及华侨日渐增多的趋势。

  宋末,泉州战乱,民众纷纷逃难出洋。或仕占城,或婿交趾,或别流远国到柬埔寨、泰国、菲律宾、爪哇等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08

主题

2

听众

4336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突出贡献奖

41
发表于 2010-8-24 21:10:30 |只看该作者


  自泉州便可出洋

  1258元,曾是“海上丝绸之路”劲旅的阿拔斯王朝被旭烈兀率领的蒙古西征军所扫灭,强大的阿拉伯帝国的帆船队突告衰落,这一切不能不成为刺桐港振兴的难得机遇。

  元移宋祚,但却给刺桐港带来又一个海外贸易的春天。《梦梁录》曰:“若欲船泛外国买卖,则自泉州便可出洋。”

  蒲寿庚举城降元,因而备受朝廷优待。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年),首先批准重建泉州舶司,而且在有元一代各市的舶司不时裁并中岿然不动。翌年,元祖世命唆都、蒲寿庚“诏谕诸蕃”(《元史·卷10·世祖本纪·至元十五年》。同书《卷210·马八儿等国传》),并委蒲寿庚长子蒲师文为正奉大夫宣慰使左副都元帅兼福建路市舶提举,旋又命其为海外诸蕃宣慰使“通道外国,抚宣诸夷”(汪大洲《岛夷志略·吴鉴序》),广泛从事海外的招徕活动。(参见泉州历史网qzhnet.126.com《泉州人名录·蒲寿庚、蒲师文》)

  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占城、马八儿国等为首来泉州通商,其他诸国次第效之。泉州对外贸易迅速发展。

  元初,舶税得到制度化。“帝即定江南,凡邻海诸郡与番国往返互易舶货者,其细货以十分取一,粗货十五分取一。大抵皆因宋代旧制,而为之法”(《续文献通考·卷26》)。

  元·至元十八年(1281年) 正月,俱蓝国宣慰使哈撒儿海牙偕广东招讨司达鲁花赤杨廷璧自泉州港出海招谕俱蓝,只至马八儿国。十一月,元廷再遣杨廷璧独往,翌年二月抵俱蓝,三月该国遣使入贡。

  《元史·卷11》载:“至元十八年(1281年)九月癸酉,商贾市舶物货已经泉州抽分者,诸外贸易止令输税益。”凡在泉州进口已在泉州交纳进出口税的货物,运至国内他处只交行商税而已。此时泉州已等于中国海关的总关,泉州港海外贸易进入全盛时期。

  元·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泉州市舶司并入盐运司,在泉州设置福建盐课市舶都转运司。

  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十二月,复置泉州市舶提举司。

  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到泉州贸易的国家和地区近百个。

  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二月,元廷在泉州至杭州海道建立海站15站,每站置船5艘、水军200名,专门运送从泉州入口的贡物及商贩奇货。至元二十八年八月罢。

  元·至元三十年(1293年) 四月,泉州市舶司规定舶税三十取一,为各市舶口岸中最轻的一种。经人申奏,元廷又“以泉州为定制”(《元史·卷15·世祖本纪·至元三O年》)。

  元·大德二年(1298年),泉州人奉使火鲁没思(即忽鲁谟斯,今波斯),受到哈赞大王的接见,并带回特赐“七宝货物”呈献给元朝皇帝。

  元·至大元年(1308年) 九月,泉州番商、西域人合只铁即刺与马合马丹分别向元廷进贡异木沉檀和珍异、宝带及西域马。

  元·天历元年(1328年)十一月,日本舶商至福建博易者,江浙行省选廉吏征其税。

  自南宋后期逐渐集结而成的刺桐港蕃帕海商集团,斩风劈浪,特别活跃,而又拥有海上贸易的亲缘地缘优势。土著海商继之而起,“元政宽纵,听民与番互市,故海岛居民多货番。”(周瑛《弘治兴化府志·卷48·兵政志》)。海上贸易的深度与广度有了新的发展,刺桐港进入鼎盛境地。

  舶上物品通过城、镇、草市,与福建广大城乡居民实现了“海上丝绸之路”异邦蕃货的交换过程。兴化军仙游县枫亭市,位于福建沿海交通干道,紧靠湄洲湾,又是宋元时期太平港所在地。元·林亨《螺江风物赋》描写其交换情状说:“通道而南,城趋乎刺桐。胡椒、槟榔,玳瑁、犀象、殊香百品,异药上自宝物、香药,下至木帛、葛布,都在进入枫亭草市市场之列”(周瑛《弘治兴化府志·卷32·艺文志》),可以窥见舶上物品深入剌桐港腹地的细微程度。

  由于海上贸易的繁荣,港口的空间结构始自南宋后期即重新调整,港道稍嫌狭窄的南关港,已被泉州湾上开阔的后渚港所取代。晋江县境内的深沪湾祥芝、永宁、深沪、福全诸港,围头湾的金井、围头、石井、安海诸港,在宋、元时期依附于泉州后渚港、法石港而得到初步发展。

  《马可波罗游记》与《伊本·巴都他游记》

  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春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奉命护送蒙古公主远嫁,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元廷实施海上兵力大集结,成宗大德三年(1297年)遣使忽鲁谟厮,顺帝至正二年(1342年)罗马教廷来使,同年摩洛哥人伊本·白图泰(伊本·巴都他)来泉州,都经由后渚港出入。(参见泉州历史网qzhnet.126.com《泉州人名录·马可·波罗、伊本·巴都他》、《泉南著述·马可波罗游记、伊本·巴都他游记》)

  马可·波罗《马可波罗游记》载:“(离开福州)到第五天傍晚,抵达宏伟秀丽的刺桐城(泉州)。在它沿岸有一个港口,以船舶往来如梭而出名。”

  他说:“刺桐是世界上最大的港口之一,大批商人云集这里,货物堆积如山,的确难以想象。每一个商人,必须付出自己投资总额10%的税收,所以,大汗从这里获得巨额的收入。”“大批外国商品运到这里,再运到全国各地销售。运到那里的胡椒,数量非常可观。但运到亚历山大港供应西方世界各地需要的胡椒,就相形见绌,恐怕不过它的1%吧。”这个地区“一切生活必需品非常丰富”,德化瓷器物美价廉,一个威尼斯银币能买到8个瓷杯。

  他还说,泉州人“民性和平,喜爱舒适安逸,爱好自由。”该城的文身技师以艺精出众而驰名中外,有许多印度人到这里来文身。

  伊本·巴都他《伊本·巴都他游记》描述:“刺桐港诚世界最大港口之一,或径称世界唯一之最大港亦无不可。余曾目睹大艟克百艘,辐辏其地。至于其他小船,则更不可胜数。”他说在印度洋曾目击很多中国商船,挂3至10扇帆,“每一大船役使千人”,载海员600人,战士400人,尾随柴水船3艘,“此种巨船只在中国的刺桐城制造,或在广州制造。”

  他还记述当时元代皇帝赐赠印度苏丹的礼品500匹锦缎,其中100匹就是泉州织造的刺桐缎。他对泉州的城市建筑和精美的瓷器备也加赞赏。

  《岛夷志略》

  《岛夷志略》是这一历史事实的可靠纪录。作者汪大渊于顺帝年中二度搭乘刺桐港海舶的远航,至正九年(1349年)整理航海日记,撰写此书。(参见泉州历史网qzhnet.126.com《泉州人名录·汪大渊》、《泉南著述·岛夷志略》)

  《岛夷志略》以地为纲,以事系地,记述亲自历的国家、地区或部落寄碇名称219个,其中贸易口岸81个(略计中南半岛25处,菲律宾群岛5处,东印度群岛24处,南亚次大陆14处,斯里兰卡4处,伊郎3处,阿拉伯半岛3处东非沿岸3处)。

  书中明确记载泉州人出洋最远的达古里地闷(印尼帝汶岛),曰:“昔泉之吴宅,发舶稍众,百有余人,至彼贸易。既毕,死者十八九,存一二而多羸弱,乏力驾舟回舶。”

  对照前代,元代“海上丝绸之路”大有发展,尤以中南半岛,东印度群岛及南亚次大陆为突出。特点是新开辟的贸易口岸居多,充分体现元代刺桐港海商的开拓精神。

  在印度洋西部,阿拔斯王朝灭亡,在埃及先后建立的阿尤布王朝与马木路克王朝,却积极经营过境贸易,因此,国际商路西路移埃及、红海一线。处于阿拉伯海与红海联结点的亚丁(哩伽塔)勃兴,成为刺桐港船队的重要寄碇点,由此向北深入红海西岸的库赛尔(阿思里),向南直抵马达加斯加岛对岸位于南纬十七度五十分的克利马内(加捋门里),把中国古代帆船在东非沿岸的寄碇点推进到最南端。

  为揭示宋元二代刺桐港外销商品的内部结构及变动情况,对比南宋·宝庆元年(1225年)成书的《诸蕃志》,《岛夷志略》中按81个贸易口岸分列几种主要外销商品如下:丝绸39个,占48%; 瓷器44个,占54%;陶器14个,占17%;铁35个,占43%;金22个,占27%;银34个,占41%;金银器1个,占1%;饰品24个,占29%;文化用品12个,占14%;布匹55个,占67%;铜21个,占25%;铜铁器14个,占17%。           

  二书撰述时间相隔一个世纪,丝绸(含布疋)、陶瓷依然是主体商品。“丝绸之路”名称没有根本性的改观,但已经有部分质的变动。

  元代后期,丝绸销量有所下降,布疋崭露头角,市场兴旺。略计有单项品色29个,其中原地商品18个,中(途)转(口)商品11个,即占城布、麻逸布、阇婆布、西洋布、甘理布、塘头市布、巫仑布、八丹布、八都刺布、八节那涧布、剌速斯离布。显然,价格昂贵,多为贵州酋长享用的丝绸,已被价格低廉,广为下层居民服用的布疋所逐渐代替;长途运输原地商品的贸易战略已被穿棱中转的灵活方法所部分改变。

  其次,陶瓷输入地的百分比有所缩小,铜铁销量增幅很大。除生活用品外,铜铁还能广泛使用于生产领域。这对于地处热带、亚热带草木茂盛环境的消费者,伐木耕垦,射猎谋生,用处十分巨大。正因如此,刺桐港海商风帆所向,备受各寄碇口岸居民的欢迎。如文老古(今马鲁古群岛)居民,“每岁望唐舶贩其地”(熊禾《勿轩集》卷七《春雨》),往往以五梅鸡雏孵代多少来占卜唐舶几何(《岛夷志略·文老古》)。三岛(今吕宋群岛境)男子则以“附舶至泉州经纪”为荣,必罄资文身,回岛后大受尊礼,“习俗以其至唐,故贵之也”(《岛夷志略·三岛》)。海外国家、地区或部落人民,对刺桐港“海上丝绸之路”,报以可掬的热枕,敞开大门。

  缠头赤脚半蕃商

  正因为刺桐巷令蕃商普遍感到客异邦如在家园,所以,随着岁月推移,海外贸易愈益发达,蕃商来港也愈后愈多。元代季年张翥《蜕庵集·卷4·清源洞图为洁上人而作》诗云:
    “泉南佛国天下少,满城香气梅檀绕:
     缠头赤脚半蕃商,大舶商船多海宝。”

  元代泉州一个新的民族成份——回族,以部分来自不同国家、地区或部落的蕃商为主体,基本上了有雏型。

  泉籍“土生唐人”

  元朝泉州人民移居海外持续增多。

  元·至元三十年(1293年),元世祖·忽必烈出兵攻打爪哇,就是从泉州后渚港出发,兵士也多从泉州沿海一带招募,后因出师不利,匆忙收兵,不少士兵流落爪哇。

  元·周致中的《异域志》也记载泉州与爪哇的杜板(厨闽)之间,每月有定期船舶往返,流寓于其地之粤人及漳泉人,为众极繁。

  元,泉州籍的“土生唐人”后代也进一步繁衍。《岛夷志略·龙牙门》载:龙牙门(今新加坡)“男女兼中国人居之”。《岛夷志略·勾栏山》载:勾栏山(在今加里曼丹岛附近)“今唐人与番人丛杂而居之”。

  亦思巴奚战乱

  元末至正十七年(1357年)到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泉州发生一起持续十年之久的战乱,史称“亦思巴奚战乱”。这场战乱,发生在元、明更替之交,对泉州破坏极大,尤其是对泉州海外交通中心地位的打击更为严重,直接导致泉州海外交通从此走向衰落。(参见泉州历史网《亦思巴奚战乱》)

  当时,元顺帝(1333—1368年)年迈倦勤,以高丽后奇氏和太子爱猷识里答腊为首的太子派,逐帝左右,广树私人,与以扩廊帖木儿为首的诸帅派,展开剧烈的争夺最高统治权的斗争,几经反复倾轧,矛盾达到白热化。这场斗争直接牵动到当时全国最大的海港——泉州。泉州港巨额的课税和舶来商品,成为两派剧烈争夺的对象。

  首先,起用在泉州经商的阿拉伯、波斯巨商,只要他们向政府交纳额定的舶来货品和额定课税,就可授官,掌握实权。

  如赛甫丁、阿迷里丁两人,都因贸易捐官和保卫泉州港有功,在泉州被授予“义兵万户”之武职,掌握保卫泉州港的地方武装。“义兵”的首领,也根据需要享有正式朝官的品位和权力,这与南宋末年授官蒲寿庚略同。

  又如至正十九年(1359年),卢琦(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卢琦》)任福建行省盐课司提举时,泉州港“有蕃商以货得参省,势震中外,胁户部令下四盐场引自为市。”所谓“参省”,即“参议中书省事”,是职“秩正四品。典左右司文牍,为六曹之管辖,军国重事咸预决焉。”这位蕃商的权力之大,竟达到能够“胁户部令下四盐场引自为市”的地步。

  其次,起用私人,消灭异己。福建行省平章政事燕只不花者,皇太子私人之一也。为表彰燕只不花在福州驱逐赛甫丁和在泉州利用那兀纳杀阿迷里丁的功绩,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皇太子赐他“忠孝文武”四个大字,而燕只不花则“摹勒皇太子所赐忠孝文武”于福州乌石山摩崖之阳,以纪“储皇之恩赐”。(陈棨仁:《闽中金石录·卷12·乌石山东壁亭记》)

  吴幼雄《论元末泉州亦思巴奚战乱》认为:“元末泉州的亦思巴奚战乱,完全是元廷争斗帝位斗争在省和路(地方)、县的反映。”(中国航海学会、泉州市政府编:《泉州港与海上丝绸之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9月)

  “在这场从上到下的夺权斗争中,有巨额舶来货品和巨额课税收入的泉州港,是为争夺的焦点。泉州的阿拉伯、波斯穆斯林巨商赛甫丁、阿迷里丁、那兀纳和‘以货得参省’的蕃商等,均因协助元朝政府保卫泉州港有功或以舶来货品捐官,而获得义兵万户、市舶司、参议中书省事等官职。他们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卷入元统治者的夺权斗争,从根本上说,赛、阿、那等人,只是被元廷利用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08

主题

2

听众

4336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突出贡献奖

51
发表于 2010-8-24 21:10:56 |只看该作者
海丝之路没落篇

  明(本土主义的回归。海禁。郑和下西洋。泉州港的衰落)

  清(榷关制。辛丑播迁。解除海禁。几禁几弛。鸦片战争后泉州港最终没落。)

  私商与海盗(泉州私商与海盗的活跃。泉州外港的兴盛。泉州民间非法贸易的经济条件。泉州海盗问题的起源。政府无力控制私商与海盗。郑芝龙海商兼军事集团。私商的局限性)



  本土主义的回归

  沃尔夫在论述中国在世界权力格局变动中地位的变化时说:“1367年蒙古人的被驱逐和明朝的当夺,把中国与外部世界紧密联系的过程颠倒过来了。中国把自己蜷缩在自己的圈子里,把对外联系切断了。这可能是因为明势力本身具有的本土主义性格(the nativistic character)所致,明势力试图在外族侵入的400年之后重新回归到自己的文化之根中去。”(Er ic Wolf,Europe and the People without History,Berkeley: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p.55)

  在宋、元一段非常的文化多元主义时代结束之后,从明代开始,以理学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儒学建立霸权地位,从异邦传入的非汉人文化(此时汉人文化已包含了中国化了的佛教)纷纷向偏僻地域撤退,或戴上儒、道、佛的面具。

  理学的意识形态体系致使官方对商业产生极大的戒备心理,对海内外的货物的流动采取道德的否定,直接促使明朝廷放弃立国以前十分发达的官商贸易,而为了防范民间商业对正统意识形态的冲击,也变本加厉地限制私商贸易活动。

  传统的重农抑商思想,于明代回光返照。明太祖曾对户部官员说:“人皆曰农桑衣食之本,然弃本逐末,鲜有救其弊者。先王之时,野无不耕之民,室无不蚕之女,水旱无虞,饥寒不至。自什一之涂开,奇巧之技作,而后农桑之业废,一农执耒而百家待食,一女事执而百夫待衣,欲人无贫,得乎?朕思足食在于禁末作,足衣在于禁华靡”(《明太祖实录·卷175》)。又云:“以农为本,故常厚之;以商为末,故常抑之”(《明太祖实录·卷12》)。明太祖甚至下令:“若有不务耕种专事末作者,是为游民,则逮捕之”(《明太祖实录·卷208》)。

  海禁

  锁国政策在明朝官方意识形态中地位骤然攀升,而这个政策的第一号令就是“海禁”。

  洪武元年(1368年)明朝建国以后,即对本国商人的出海与从商采取了严厉的打击、禁止政策,于是宋、元以来发展起来的中国官商结合的航海贸易遭到致命打击。泉州蒲氏家族的遭遇就是一个典型事例。陈懋仁《泉南杂志·卷下》载:“我太祖皇帝禁泉州蒲寿庚、孙胜夫之子(孙),不得齿于仕。”《永春龙溪蒲氏族谱》载:“大明建极之后,劫数难逃,阖族惨遭兵燹,流离失所,靡有孑遗。”

  洪武四年(1371年),明廷以倭患实行海禁政策。明太祖三番五次地训诫沿海地区商民:“敢有私下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明太祖实录·卷231》)

  明·洪武七年(1374年) 正月,罢福建(泉州)市舶司,严海禁以防倭寇。“禁民间用番货、番香。先是,上以海外诸夷多诈,绝其往来,唯琉球、真腊、暹罗许入贡。而缘海之人,往往私下诸番,以诱蛮夷为盗。命礼部禁绝之”(《明太祖实录·卷139》)。泉州官方海外通商贸易基本停止。

  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 十月,明太祖“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冬,颁《皇明世法》重申禁止“私出外境及违禁下海”之令,规定对下海通商的惩治办法,使长期依靠海外通商的泉州沿海商民受到严重打击。

  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 正月,明廷命信国公汤和巡视福建、浙江沿海,为防倭寇,禁民下海捕鱼,实行封海。

  洪武二十年(1387年),江夏侯周德兴奉命经略海基,后渚、法石、祥芝、永宁、深沪、福全、金井、围头、石井、安海诸港基本成为海疆卫、所、寨军事防守要地,但是,由于明政府控制不力,加上地方商、军、官三者为了牟利形成一定的联合势力,从明代开始,私商贸易得到很大发展。其中的安海港竟因非法海上贸易的发达而成为闽南重镇,“番舶连翩径至”(参见《泉州史迹·安海》)。

  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明廷重申“禁海互市”。

  郑和下西洋

  明·成祖永乐三年至宣宗宣德八年(1405—1433年),明廷派郑和率领庞大的远航船队七下西洋,前后达28年之久,遍访亚非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间,曾到泉州清净寺、圣墓、天后宫行香,企求保护及表现对海外文化的尊重。副使王景弘还曾特地到泉州,“顾东石舟”,并“以东石沿海名舟代(“舟代”合一字)导引下西洋。”

  实质上,明廷意不在海外贸易,而在于恢复异邦他国对中华帝国的官方“朝贡”关系,以示“怀柔”。郑和船队远航,绝不是为了通商,而为在外族面前显示中华帝国的威严,所以船队每次都“厚往薄来”,把大量财物奉送海外王公贵族,争取他们对中华帝国的尊重和承认。

  泉州港的衰落

  1963年,厦门大学历史系与福建省及晋江专区文管会联合对泉州海外交通史迹做考古调查,在惠安县白崎乡郭家发现其祖传的《海底簿》,其序言有“永乐元年”、“郑和”等字样。这是一本记载航海路线,类似现在的航海图的文物。簿中记载下西洋所经过的山屿、地名500多个。不过那时,泉州港对外交通已开始衰落,《海底簿》只记载北上华北和南下新加坡的航线。

  明·正统年间(1436—1449年),明廷为彻底清除海外贸易势力,还将原来用于镇压土匪的保甲法施用于对海商社区的管理。何乔远《闽书·卷64〉载:“(谢)骞,当馀人,正统乙丑(1445年)进士,历监察御史,政尚严明。月港、海沧诸处居民,多侦番且善盗,骞编甲、置总、联属、作户,约五日赍牌赴府点验;近海桅式大船,悉令毁之,度可五尺、六尺,烙以官印,许朝出暮归。不归者,甲总以告;不告连坐之。”

  明·景泰三年(1452年)邢部禁止福建(泉州)通琉球。

  明·景泰年间(1450—1456年):在泉州港的官商贸易衰落之后,漳州月港民间对外走私贸易兴起。在此后的100多年间,以月港、锦江(石码)为中心的商业港埠逐渐取代泉州港。这段时间,抑商思想依然制约着明朝海外贸易政策。明廷规定:“凡走东西洋者,制其船只之多寡,严其往来之程限,定其贸易之货物,峻其夹带之典刑,重官兵之督责,行保甲之连坐,慎出洋之盘诘,禁番夷之留业,厚举道之赏格,蠲反诬之罪累”(《明经世文编·卷400》)。在西班牙殖民者于菲律宾肆意屠杀中国海商的惨案发生后,明廷竟然在对西班牙的交涉文书中公开宣称,海外争斗,未知祸道,“又中国四民,商贾最贱,岂以贱民兴动兵革?又商贾中弃家游海,压冬不回,父兄亲戚,共所不齿。弃之无所可惜,兵之反以劳师”(《明经世文编·卷400》)。

  明·成化八年(1472年),福建市舶司由泉州迁置福州。近400年的泉州市舶史到此结束,泉州港降为地方性港口。

  明·嘉靖二年(1523年) 五月,明廷罢福建(泉州)市舶司,实行海禁。

  明·嘉靖八年(1529年) 明廷严禁沿海居民“居积番货,以为窝主”,所有航海大船“报官拆毁,以杜后患,违者一体重治”。

  明·嘉靖十二年(1533年),明廷再次规定,“一切违禁大船,尽数毁之”,“沿海居民,私与贼市,其邻居不举者连坐”。福建海道副使谭纶将保甲连坐法在福建地区全面推广,居民每10户编为一牌,每户轮流值日。郑若曾《筹海图编·卷12》载:“其中若有远出不归或私收丝棉火药等物,假名走广,潜往通番或逋逃海外久不返乡者,许牌内值日之人抱牌赴首,官为拿究。敢有隐不举,一家有犯,十家连坐。”

  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六月,明廷命副都御史朱纨为浙江巡抚,兼提督福建福、兴、漳、泉、建宁五府海防军务,严禁一切海外贸易。

  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由于实行“禁海”,泉州经济日渐衰落,加之倭患、瘟疫,人口降至169935人,为历史上低谷。


  榷关制

  清·顺治二年(1645年),进入北京的清政府为获得铸造钱币的铜料,敕令:“凡商贾有挟重资愿航海市铜者,官给符为信,听其出洋,往市于东南、日本诸夷。舟回,司关者按时值收之,以供官用”(《皇朝掌故汇编·钱法一》)。可见在顺治初年,管理本国商民海外贸易事务的榷关制已经建立。

  辛丑播迁

  清·顺治十一年(1654年),郑成功抗清军已在闽南奠定了战斗基础。为切断郑军与内地的联系和物资供应,清廷中止出海贸易政策,迁泉州府同安县排头、海澄沿海的88堡人民入内地安插,同时厉行“海禁”,令沿海地区“无许片帆入海,违者立置重典”(《清世祖实录·卷92》)。

  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郑成功抗清军占据闽南大片地区。清廷进一步规定:“自今以后,各该督抚镇著申饬沿海一带文武各官,严禁商民船只私自出海。有将一切粮食货物等项,与逆贼贸易者,或地方官察出,或被人告发,即将贸易之人,不论官民,俱行奏闻正法,货物入官。本犯家产,尽给告民之人。其该管地方文武各官,不行盘诘擒缉,皆革职,从重治罪,地方保甲,通同容隐,不行举道皆论死”(《清世祖实录·卷102》)。

  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农历三月,郑成功誓师出征台湾。八月 ,清廷采纳降臣黄梧的“平海五策”密奏,颁布迁界令,俗称“辛丑播迁”,勒令福建、浙江、广东、江南四省沿海居民分别内迁30里到50里,尽烧沿海民居、船只,片板不得下海,违者处死,泉州府沿海一带成为废墟。

  沿海人民流离失所,饿殍遍野。据不完全统计,泉州府惠安县、晋江县、南安县共有5098顷良田变成荒地。为了修筑界墙,强征千百万民夫,拆毁过去用于防倭的城寨,沿新界线建筑城寨、墩台、哨位,以防人民出入。迁民度日如年,困苦异常。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五》:“……止禁双桅船只私通番货以启边衅。所谓尺寸板不许下海者,乃下大洋入倭境也,非绝民采捕内海,贩粜于邻省也……令民沿海运粜,则广浙有无相通,二福民不患于食矣。”

  清·康熙九年(1670年),郑军安守台湾,海峡几年无战事,泉属沿海“界禁”渐宽,开始有人到界外耕种、捕鱼、贩运。

  清·康熙十八年(1679年) 正月,清廷在福建沿海重行“迁界”,赶逐百姓重入内地,于沿海20—30里靠近水边险要地方添设炮台、筑造小寨,防范郑经部队。

  清·康熙二十年(1681年)二月,郑经次子郑克塽嗣位。同月,清廷准许迁入内地的沿海百姓回祖籍地,但仍严禁边民通郑军。

  解除海禁

  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八月,施琅统一台湾。

  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九月,康熙皇帝下旨解除海禁,开放出海贸易,允许“百姓制造装裁500担以下船只,出海贸易、捕鱼”,并为此设立征收贸易关税和管理海外贸易事务的闽、粤、江、浙四个海关。自清·顺治十一年(1654年)开始的海禁至此结束。但各种武器“概行禁止携带”,对出海的必须粮食加以限制。

  海禁解除后,海外贸易有相当复苏。如德化上涌镇《赖氏族谱》记载:赖圭十,生于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二十多岁时,迁居台湾省彰化院务三家春,8个孙子也相继越海往台湾,经销德化瓷;同时他们还以台湾为德化瓷的中转站,将德化瓷器销往东南亚地区。

  几禁几弛

  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二月,清廷下令福建沿海地区禁用500石双桅捕鱼船,不准渔民越省行走。违反者“不论官兵民人俱发边卫充军。”同年,清廷宣布严拿偷渡台湾之人。

  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 ,清廷鉴于“海外有吕宋、噶喇巴等处,常留汉人,自明代以来有之,此即海贼之薮也”(《清圣祖实录·卷270》),康熙决定采取“南洋之禁”政策,规定:“凡商船照旧东洋贸易外,其南洋吕宋、噶喇巴等处,不许商船前往贸易。于南澳等地方截住,令福建、广东沿海一号水师各营巡查,违禁者严拿治罪”(《清圣祖实录·卷271》)。泉州海商受到严重打击,沿海走私贸易随之增多。

  清·康熙六十年(1721年),清廷禁商人贩米出海,从浙江籴米3万石,海运贮厦门及漳、泉诸府。

  清·雍正四年(1726年)五月,清廷拨江西米15万石运闽备赈;七月,又议准从台湾运米10万石存贮边海地方,以解福、兴、泉、漳四府人多地少缺粮之需。

  清·雍正五年(1727年),清廷从闽浙总督高其倬之请,废除关于南洋贸易的禁令,福建福、兴、漳、泉、汀五府开禁放洋。但禁止留居外洋之人回籍。

  清·雍正十年(1732年),清廷采纳重臣鄂尔泰建议,准大陆居民携眷入台。

  清·乾隆元年(1736年),清廷复禁大陆居民私渡台湾。

  清·乾隆五年(1740年),清廷重申严禁移居台湾的大陆居民携眷入台。

  清·乾隆七年(1742年),泉州沿海居民从晋江安海、东石等处下海偷渡台湾日炽。清廷为严禁偷渡,在各出海口严厉清查,加强防范。
 

  清·乾隆十一年(1746年),清廷准许移居台湾的大陆居民携眷入台,为清廷严禁偷渡政策实行以来的第二次弛禁。

  清·乾隆十二年(1747年)正月,清廷准许福建居民开垦沿海诸岛。至七月,因绅士包揽把持,又恐“各岛一开,未必不驰海禁”,又命禁开。

   清·乾隆十三年(1748年),清廷再次严禁大陆居民渡台。

  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在地方官员巨大压力下,清廷才规定:“凡出洋贸易之人,无论年份远近,概准回籍”(《清高宗实录·卷472》)。“南洋之禁”解除后,又规定,海商出洋贸易,应在每年四月间申报;回港船只,应在九月间申报。

  清·乾隆二十年(1755年),清廷下令关闭泉州、宁波、松江等对外通商口岸,规定“夷船将来只许在广东收泊贸易”。

  乾隆二十年(1757年),泉州设海关,址在顺济桥旁的晋江江边,有“海关渡头”。以后并在南门外法石、蚶江、永宁、深沪、石井、崇武、东石、安海等处分设税口。其目的,重点在于专卖榷政税收。乾隆《泉州府志》云:“海舶货物之聚,量取以供公家经费。崇本抑末,柔远惠商……”至今留下4块碑刻史迹。

  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清廷又准许台湾居民搬携家眷入台。

  清·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十月,清廷再次严禁福建、广东居民赴台。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开始,清廷几禁几弛,但都阻挡不住大陆居民移居台湾的浪潮。

  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开放晋江蚶江港与台湾鹿港对渡贸易。。地方政府出于地方发展的需要,同时为与海商势力关系密切的地方权贵的利益考虑,申办了通津官署,加以官方化控制。设海防通判驻蚶江,“挂验巡防,督催台运及近辖词讼”。欲渡台者,由通判衙门给照,禁止偷渡。同年,惠安獭窟、下垵、崇武船只开始通台贸易。

  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开放台湾八里岔(淡水河口),与晋江蚶江及福州五虎门对口通航。

  清·嘉庆十年(1805年)蚶江海防通判郑◇建造蚶江海防官署,次年竣工。郑◇自撰碑文,树碑于官署内,即为著名的“对渡碑”。

  鸦片战争后泉州港最终没落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鸦片战争失败,清廷被迫签定不平等条约,厦门列为五口通商口岸之一,远洋航运多改在厦门港停靠,泉州港地位更趋下降。但百吨位左右小轮船或木帆船,仍在秀涂、安海等处停泊,有的乘潮涨时可开到南门渡头。

  清·光绪元年(1875年),清廷准许内地百姓渡台开垦。

  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出洋禁令废除。晋江东石王记经营的航运业开始向南洋群岛发展,直航新加坡、马来亚、泰国、缅甸、印尼等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08

主题

2

听众

4336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突出贡献奖

61
发表于 2010-8-24 21:11:18 |只看该作者
私商与海盗

  伴随着明、清厉行海禁与迁界,泉州地区非法海上商业(走私)和海上商业与军事结合的海盗集团却蓬勃发展起来,形成全面“亦盗亦商”的特点。

  谢方认为,在明·嘉靖十九年至隆庆初年(1540—1567年),形成第一次海盗高潮;隆庆四年至万历末年(1570—1619年),进入低潮;天启至崇祯(1621—1644年),进入第二个高潮。总的趋势,当明朝开放私商贸易时,海盗的数量即下降,大量人口转入私商;当海禁严厉时,海盗数量就大幅度上升。从这个观点看,泉州所谓“私商”与“海盗”的界线并不明显,其差别只不过是名义上的,他们可以随朝廷政策的变化而改头换面。(谢方:16—17世纪的中国海盗与海上丝路略论.《中国与海上丝绸之路》,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

  泉州私商与海盗的活跃

  泉州私商与海盗集团的情况,仅明代的零星记载,就有:

  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明廷令滨海卫所每百户及巡检司皆置船二艘,巡防海上盗贼。

  明· 成化间(1465—1487年)陈勉以刑部郎中出知泉州,捕海寇。

  明·嘉靖十三年(1534年)泉州海商林昱等驾舟50余艘“冒禁入海”。

  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泉州沿海居民冒禁与番舟夷商贸贩日盛,出海商船“往来络绎于海上”。

  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有佛郎机(今葡萄牙)海盗船载货泊浯屿,漳泉商人前往贸易。福建海道副使柯乔发兵攻夷船,而贩者不止。泉州府杀通佛郎机商人80名,并下令驱逐佛人。

  明·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海寇阮其宝、四师老、林剪毛等掠同安、惠安、晋江、南安。泉州知府程秀民遣南安县丞马一洪、指挥孙廷槐讨平之。

  明·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七月,明廷以都御史王抒提督军务,巡视浙江及福建兴、漳、泉海道。

  明·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浙江人王直、漳州沈南山、李华山、泉州洪朝坚等海盗集团,与倭寇勾结,大肆侵掠浙江、福建沿海,活动十分猖獗。

  《明世宗实录·卷384》载:“漳、泉海贼勾引倭奴万余人,驾船千余艘……”

  正德至嘉靖年间(1506—1566年),泉州沿海通番走私贸易依然活跃,沿海居民私造大桅大舡下海,并拥有武器装备护航,与东、西洋各国进行商业贸易活动。

   《明世宗嘉靖实录·卷54》云:“漳、泉等府诘猾军民,私造双桅大船下海。”

  《明经世文编·卷280云》:“漳、泉……今虽以充军处之条,尚犹相结成风,造舡出海,私相贸易,恬无畏忌。”同书卷280云:“漳、泉各澳之民,僻外海隅,俗如化外,而势豪散姓人家,又从而把持之,以故羽翼众多,番船联络。”卷321云:“沿海奸民犯禁,福建尤甚,往往为外国所获,有伤国体。”

  明·崇祯五年(1632年)四月二十日,海寇刘香泊舟南安石井,夜出肆掠,次日官兵至,遁海中。

  泉州外港的兴盛

  其时,泉州城区受官府严格控制,因而非法海上贸易很难发展。

  然而,在泉州以外港口,则因为官府控制不力,而悄悄兴起。尤其是,在宋、元时期依附于泉州后渚港、法石港得到初步发展的晋江县境内深沪湾的祥芝、永宁、深沪、福全诸港,围头湾的金井、围头、石井、安海诸港,在明初成为海疆卫、所、寨军事防守要塞。但是,由于官府控制不力,加上地方商、军、官三者为了牟利,形成一定的联合势力,从明代开始,私商贸易得到很大发展。其中的安海港竟因非法海上贸易的发达而成为闽南重镇(参见泉州历史网qzhnet.126.com《泉州古港》)。

  除了像安海这样在宋、元时期即已发育、到明以后趁泉州官港衰落之机而兴旺发达起来的港口外,还有一些更为小型的私商海港是在明海禁以后才得到开发的。

  在这些小港口发展起来之后,地方政府出于地方发展的需要和为与海商势力关系密切的地方权贵的利益考虑,申办了通津官署加以官方化的控制。其中,如蚶江,于“岁甲辰(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当事者条其利弊上诸朝,议设正口,乃移福宁府通判于蚶江青管,挂验巡防,督催台运暨近辖词讼,而以鹧鸪巡检隶属。”清·嘉庆十年(1805年)又新建“蚶江海防官署……加意海疆,简舟师,将以肃清巨浸,奠安商渔”(参见泉州历史网qzhnet.126.com《泉州古港·蚶江港》)。

  泉州民间非法贸易的经济条件

  从经济角度看,明代以后泉州民间非法贸易的发展,主要有两大条件:

  第一,从东洋和西洋来的海上贸易需要在这个期间得到很大发展,因而对于中国产品和财富的国际需求量不断增加。

  日本于1477年至1583年处于“战国时代”,封建主之间的战争连年不断。一方面,一些封建主为了支持战争的开支或弥补战争中的财力不足,另一方面,一些破产的农民为了求生,纷纷到海外掠夺财富,而中国成为他们掠夺的主要目标。从日本来的倭寇自十五世纪即已相当强悍,到十六世纪更因为明朝的抵抗不力而长驱直入,威胁中国沿海。当时许多闽南海商,也成了嘉靖年间冲击泉州沿海城乡地区的“倭寇之乱”的一部分。

  与此同时,欧洲殖民势力开始致力于打通世界各大洲之间航海通道的“事业”。

  在西欧,首先开辟东印度航线的是葡萄牙人。在葡萄牙航海家享利亲王的倡导和奖励下,1445年(明·英宗·正统十年),D·迪亚斯首先航抵非洲最南端的佛得角。1486年(明·宪宗·成化二十二年),B·迪亚斯航抵非洲最南端的好望角后,继续沿着东非南端向北航行,横渡太平洋,翌年抵达印度的卡里库特,开辟了欧洲不经过地中海东部而直达东方的新航线。

  新航路开辟后,西方殖民主义者纷纷东来,进行殖民扩张。首先是葡萄牙人于1505年(明·孝宗·弘治十八年)占领印度果阿,使其成为葡萄牙在东方商业、政治活动的根据地,同时又是西方传教士派往中国的中转站。

  葡萄牙在印度建立贸易商站和军事扩张后,立刻对中国加以关注。葡萄牙势力到达马六甲,开始与中国商人接触。

  第一个来中国的葡萄牙人是1514年(明·武宗·正德九年)抵达广州屯门的阿尔发勒斯。

  1517年(明·武宗·正德十二年),受葡萄牙国王曼努埃尔一世的派遣,安特拉德和皮里士率领葡萄牙使团抵达广东的屯门岛,发现那里停泊着来自琉球的几艘中国帆船,决定和他们交往。鉴于广东海禁政策的严厉,他们进而北上中国的东部海岸,到福建沿海寻求机会。

  在广州当局的许可下,安特拉德派遣船长若尔热·马斯卡伦阿斯为“圣地亚哥”号船长,经由泉州前往访问琉球。当马斯卡伦阿斯驶抵泉州时,为时已太晚,无法在信风季节前往该群岛。因此,他暂时逗留泉州,与当地的商人进行贸易。他发现“在泉州可以赚到与广州同样多的利润”。

  马斯卡伦阿斯“沿泉州海岸行驶。那里是齐整的,散布着很多城镇、村落,航行中遇到许多驶往各地的船员”。他报告了“在这次航行中所作所为及看到的事物,还有那些省的富庶及各种物品的充足情况,无论是商品还是家畜和粮食”。

  马斯卡伦阿斯对泉州的印象是:“在该地感觉到百姓比广州的要富有,比广州人更有礼”。“在那里停留时一直受到当地百姓的极友好善意的接待。他们是异教徒,白而秀俊,生活不错”。

  马斯卡伦阿斯浮光掠影式的访问,虽没有带回更多的信息,但是随着葡萄牙人的不断到来和双方接触的日趋频繁,福建、泉州渐为葡萄牙人所熟知。

  1524年(明·世宗·嘉靖三年),葡萄牙人瓦斯科·卡尔握在广州写道:“在福建省有一个叫做泉州的城,它是一个漂亮的大城。它靠近海,盛产丝、绸缎及樟脑和大量的盐,交通发达,其中有大量的船只,可以一年四季来来去去。”

  步葡萄牙之后,西班牙于1565年远征菲律宾群岛,对整个东南亚形成全面的攻势,也把触角延伸到中国沿海地区。

  由葡萄牙、西班牙强制打开的亚洲海上世界性市场,促发了欧洲对中国沿海地区的生丝、丝绸、陶瓷、茶叶、食糖、药材和各种手工业制品的贸易需求。泉州沿海一带的海上贸易,更加依重于葡萄牙、西班牙海上势力的市场需求。史志描述泉州私商与菲律宾吕宋岛频繁的商贸往来,实质上就是与占领菲律宾的西班牙军队、海盗及商人的贸易。

  第二,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农、工、商业的发展,要求扩大这些地区之间以及这些地区与外部世界之间的贸易联系。

  从明、清泉州私商的贸易范围来看,他们的地区性贸易对象,北部以山东地区为重点,东部以江浙地区为重点,南部以广东地区为重点,对外通商的对象包括日本和欧洲殖民势力。

  国内的几个地区都是当时经济发达区域,尤其是江浙一带,明代时市镇已构成星罗棋布的网络,把广大农村地区联系起来,沟通了整个区域的社会经济,从而使农家的经济出现商业化的倾向,其所生产的丝绸、棉布等名声远扬,但却与海外无法进行直接的贸易。从其贸易对象的空间分布规律来看,泉州私商之所以能够获得大量利润,主要是因为他们所处的地理位置正好介于农、工、商业发达的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和东西洋海上势力之间。

  泉州海盗问题的起源

  如果明、清两代朝廷能够允许海内外的自由贸易,能够像宋、元时期那样鼓励政府机构直接参与市场,那么,私商也就可能被财力、强制力强大的官商所吞并。

  然而,事实恰恰相反,在明、清时期海禁及重农抑商政策的压力下,沿海的商人不可能开展合法的商业贸易,只能依靠走私和“海盗”行为来组织货源和交易。因而,民间非法商业的出现,成为历史的必然。沿海商人与日本、葡萄牙、西班牙以及后来的荷兰海上势力的所谓“勾结”,也必然成为“以贩海为生”的沿海居民的生计。

  明·隆庆二年(1568年),福建巡抚谭纶在《条陈善后未尽事宜以备远略以图治安疏》中论及海盗起源时曾指出:“闽人滨海而居者,不知其凡几也,大抵非为生于海,则不得食。海上之国方千里者,不知其凡几也,无中国绫棉丝帛,则不可以为国。御之愈严,则其值愈厚。私通不得,即攘夺随之。”

  历嘉靖、隆庆、万历三朝的泉州上层人物傅夏器(1509-1594年,参见泉州历史网qzhnet.126.com《泉州人名录·傅夏器》)在《袁莪溪泉州府节推序》(陈国仕编《丰州集稿·卷七》)一文中,对于当时泉州海盗的状况述说如下:

  “……维泉介在海隅,去京师八千里而遥;其去藩城,亦无虑三百里。故下民之困,抑不得其平者,上不能直之于辇毂,次不能直之于台省,皆求诸府而直焉。……又其地阻山跨海,奸宄剽盗,出没滨海,习见击刺,武勇鸷悍,动以忿◇,相刃相靡,杀伤不避诛,其于狱讼为繁。”

  鉴于“奸宄剽盗”、“出没滨海”、“相刃相靡”等情状,傅夏器建议严格实行法制:

  “监狱节推司刑,绣衣使者行部,辄以节推随。凡民间狱讼,皆先以切推讯服,而后上之台,故节推代两台莅事,其断狱又为繁。

  夫典刑者,民之司命也。郡非泉之司命,而泉民之所为生死耶?言刑则律令具矣,岂其所以具哉?

  昔者圣人议事以制,不为刑辟。世之伪也滋甚,提防不能也,乃征于书,而律令定,非圣人之得已也。故得其好生之意,即法令具备,而不为苛;不得其意,而惟法是徇,是执盈尺之纸,锻炼囹圄中。罪状某也当某律令,某也当某律例,格式具备,不过费一朝检阅万里已也,如此则一吏可矣。

  果菜之馈,集之可以成赃;言语之微,摘之可以为罪。诚所谓大可论、而小可斩者,而民殆无所措手足……

  世常酷赵禹、张汤。夫见知腹诽之法,自汤作始深文敲诋,得酷名宜矣。禹常据法守正,亦不免焉者,夫不得其意,而惟文法是绳,虽以萧何之律案劾,民之不聊生者,已过半矣,虽比之汤亦可也。”

  清·洪科捷《防海议》(陈国仕编《丰州集稿·卷十一》)一文,也专门提到泉州海盗问题的起源:

  “盗贼之所恃者,以大海风波不测,瞬息万状。彼以生以长,委身一叶,固于磐石,乘风破浪,杀人劫货,如探囊取物。彼弁将安享富贵,一遇飘摇,头眩目晕,安能与之争舟楫之利哉?……

  至于海盗之源,又莫若弛晒盐私贩之禁……

  闽省土地,半没于海,半填于山,田园不满三分之一,其所以借盐以生者,无虑数百万家。盐禁不弛,则晒者贩者坐而待毙,而生业落矣。商船一只,内有管船搭客、舵工水手数十人。闽之商船不下数万,此其所借以生者,又何止数百万家!……生业即落,啼饥呼寒,聚而为盗,兼之军法严重,商船不许载寸铁,是所谓借寇兵而赍盗粮,如之,何其可也。

  之二者,其利与害,较然易辩也,而当事不行者,动以盐饷宄为辞。岂知国家盐课,岁有定额,就各处盐埕计区均配,令盐丁自为输纳易易耳。纷纷盘诘,何为乎?

  盗之与商,行踪既异,而商船重载,行每舒迟,盗船轻扬,动辄剽疾,一望可知,又何必以器械为厉禁乎?夫生其地者习其俗,睹其弊者谙其情。……”

  政府无力控制私商与海盗

  面对闽南沿海商民依托地理优势进行频繁的走私活动,明朝政府也曾试图通过掌握某些港口来化解其他走私港口的非法贸易。

  嘉靖八年(1529年),福建巡海道移驻漳州,在漳州月港东北边设立安边馆,弹压漳州、泉州沿海的非法海上贸易活动,抓捕海盗。嘉靖十四年(1535年),放松了对商民近海贸易的控制,但依然禁止民众入海通商。此后经过几番周折,使用行政手段也好,镇压手段也好,一直无法灭绝海上贸易。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海盗势力竟打闹月港,迫使福建巡抚实行招抚政策,但效果也不大。政府曾在港口附近设县以加强统治威力,但也无济于事。最后,在明·隆庆元年(1567年),政府不得已宣布开放月港,通过向海盗势力进行十分有限的退让,来稳定南方海疆的局势。

  在当时的高压政策下,民间商人和海盗的“异端”行为无法为政府所控制的原因,除了当时城乡行政、军事控制体系虽然严密,但却逐步因为财力不足和压迫过重而走向衰落之外,还有两个因素:

  一是民间商人和海盗之所以置政府禁令于不顾,大抵是因为非法经商和海盗行为具有某种“官逼民反”的性质。

  《明经世文编·卷266》引平倭指挥胡宗宪的评论云:“我民之变为盗,叛而从贼者,日益众,此其何故也?推而求之,其说有二:一以被掳之民……官并但获此辈,不以为从贼,则以为奸细;而主将方且利之以为首功,冀掩其失事之罪,又安望与之昭雪乎?是以此辈一被污染,皆绝归正之念,而坚从逆之心,宁九死而不悔。一以……自用兵以来,连岁荒旱,民多艰食,而军需百务,皆取足焉……奈之何民不穷而为盗也。”

  二是这些商人和海盗,已经在凶恶的贸易环境下形成集团化,成为“团队精神”十分强大的海上势力。

  到十六世纪末至十七世纪初,在泉州沿海地区通过从事非法海上活动组织起大型海盗集团的人物可谓数不胜数(如王直、李光头、许二、吴平、曾一本等),而其中最有名的还是起源于泉州安海镇的郑芝龙集团(详见下节“郑芝龙海商兼军事集团”)。

  郑芝龙集团只是泉州民间海商发展的一个极端例子,他的势力扩张如此之大,以至于明、清两代朝廷都被迫以招抚的手段来“制服”之;同时,在名义上的“制服”后,又不得不为其留出一个巨大的发展空间。对于一般的海上势力而言,郑芝龙的例子是可望而不可即的。

  不过,较小的海上势力集团,显然也有自己的生存之道。海上的走私,需要陆上的走私配合,两者之间,是通过私交达成的。对于海上走私来说,由于政府控制软弱,风险并非特别大;然而,他们的陆上配合,则需要谨慎安排。从而,扮演陆上走私角色的人物,大多必须掌握一定的权势和财力,并精通在政府法制空隙中斡旋的手法。为此,他们也就不仅需要依赖地方的富人阶层,而且也需要在官府内找到秘密的代理人。这些陆上走私者,后来成为占据大量财富的“窝主”,而他们在地方社会和官府内的“内线”,也从配合行动当中获取一定钱财。

  显而易见,在明、清两代,泉州地区存在着暗地里的官商,以及官“盗”勾结。这种勾结行为和网络的存在,正是使政府的海禁政策无法实现的机制。

  郑芝龙海商兼军事集团

  郑芝龙海商兼军事集团形成于明末,斡旋于海内外霸权之间,明末至清初在闽台海域占有支配性的地位,其势力之强大,以致于在明、清两代政权在福建地区的权力交替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详见泉州历史网qzhnet.126.com《泉州人名录·郑芝龙》)

  为扩充自己的实力,郑芝龙曾以荷兰殖民者为依靠力量,其本人还任过荷兰东印度公司“通事”。但是,由于郑芝龙集团力量的大幅度发展,对荷兰殖民者也造成很大威胁,荷兰船只一在中国海露面,就为郑芝龙集团截获,为此,天启七年(1627年)还发生一场驻台荷军与郑军的战争,结果荷军败北。

  郑芝龙海上势力的日益扩张强盛,也引起明朝统治者的恐惧,多次派兵追剿,但均失败。天启七年(1627年),郑军入据中卫所(今厦门),消灭官兵船器,全国震动。明政府无力剿灭郑芝龙,又为了利用这支海上势力来驱逐占据台湾的荷兰势力和镇压其他海上势力,只好绥抚郑芝龙。崇祯元年(1628年),明廷招抚郑芝龙,任其为“五虎游击将军”,后累升为福建都督,尊号“太师”。

  受招抚后,郑芝龙一一剪除旧日海上同伙,并与荷兰形成海上贸易协议,但两者因为利益冲突,崇祯七年(1634年)荷军又被郑军重创。荷兰殖民者不得已于崇祯十二年(1639年)与郑氏达成海上航行与贸易协议,规定荷兰的对日本贸易,需经郑芝龙将中国特产运至台湾,转手之后,方由荷兰方面运往日本出售。

  郑芝龙集团在明末清初之间扫清海上障碍之后,视政府海禁政策于不见,武装船队旗帜鲜明,戈甲坚利,航行于中国沿海、台湾、澳门和日本、菲律宾等东南亚各地之间,充分利用自己的权势和财力,扩大海上贸易,几乎垄断了中国与海外诸国的贸易,岁入千万计,富可敌国。

  在清朝立国之初的两年里,郑芝龙集团仍然居于海上和福建东南地区,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海上王国。清·顺治二年(1646年),郑芝龙看到清朝具备统治全国的态势后,于四月尽撤水军回安海镇;八月,清军陷福州时,郑芝龙仍然拥有战舰数百,军容显赫,但因幻想利用清朝的官方帮助继续通海,而受清朝利诱,不顾长子郑成功(参见泉州历史网qzhnet.126.com《泉州人名录·郑成功》)的剧烈反对,于该年十一月前往福州降清;同月,清军进入郑芝龙的老巢安海,大肆清洗郑芝龙势力,安海开始衰败。

  郑芝龙降清后,郑成功带领不愿降清的郑芝龙余部遁兵金门,继续发展海上势力,与清朝和荷兰殖民者展开激烈的斗争,多次挫败清军。顺治十八年(1661年),郑成功驱逐荷兰殖民者,占据台湾,以台湾为基地,开拓生存空间,接纳福建沿海民众到台湾开垦。

  私商的局限性

  私商与海盗对于地方权贵的依赖,同时也表明明、清时期泉州地区海外贸易具有很大的政治及意识形态负担,从而使泉州商人资本的发展存在极大的局限性。

  历史学家傅衣凌在分析安海商人的“性格”时,隐含了一项对明、清时期泉州海上贸易的历史局限性的思考。他认为泉州(以安平即安海为例)明、清海商有几个特点:

  “第一,欧洲中古后期的商人,以冒险远征为目的,有开辟新天地的宏愿,安平商人则刚刚相反,以收为主,这是中外海商性格的不同点……

  第二,中国商人有与官僚勾结的一面,也有不勾结的另一面。这个不勾结,固能摆脱封建特权的纠缠,然他们没有政治上的凭借,每易起落无常,不似徽、苏、山、陕大贾之以盐筴为本业,有某些政治奥援,故仍能在中国封建社会里维持其地位于不坠……

  第三,安平商人与乡族势力关系的密切,这亦造成安平商人身上所具有脆弱的性格……

  第四,安平商人虽善服贾……他们还是农贾兼业,以农为本,就是说,中国的商人资本始终没有脱离土地权力的羁縻。”(傅衣凌:《傅衣凌治史五十年》.厦门大学出版社,1989年)

  傅衣凌之说对于一些大型的海商、海盗集团而言,不完全符合实际。如郑芝龙集团初期势力的发展,就具有与欧洲海商相类似的冒险精神,即使受明朝招抚之后,也还能够利用各方面的优势来迫使政府允许海上贸易的存在。只不过是,当时的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压力巨大,商人无法逃避一系列制约,才带有这几个局限性。从这个意义上讲,傅衣凌的观点还是能够反映泉州海商性格的总体情况的。

  明、清泉州海商受国家体制和民间乡族势力的羁縻,甚至在郑芝龙的性格里也得到充分体现。庄为玑、王连茂:《闽台关系族谱资料汇编·石井本郑氏宗谱·序》(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记载,郑芝龙云:“芝龙不肖,浪迹江湖,时发犹被面,属海波不靖,佳(“艹”字头)符以梗,慷慨挥戈,次就芟夷。尔时沐雨餐风,冒矢石,躬之不阅,惶恤后人,编于万中之一生,上报朝廷,下延宗祧,公余之暇,托处聚庐,非邀天地祖宗之灵,曷其有今日乎!”早年不愿习儒的郑芝龙在晚年竟能发此番言论,看来在朝廷和家族的双向感召下,这个海盗出身的权贵,在思想与行为上,已经与理学倡导的忠孝两全的人格理想模式毫无差别了。

  由于官方对于海外贸易的压制和对于正统社会模式的强制性灌输,明、清时期泉州地区的商业——相比于宋、元——还具有另外一些局限性。

  这个时期,尽管宋、元的市舶官商制度已经为民间私营商业所替代,但民间商业的海上开拓力量已经大大下降。在宋、元时期,泉州海上能够主动出击,势力波及欧洲、阿拉伯世界及非洲沿海,而明、清时期活跃于海上的商盗只能被动地应战,利用来自东西洋的日本和欧洲海上势力与中国朝廷之间的空间缺环来展开贸易活动。

  此外,由于政府严格禁止海外商人登陆贸易,使宋、元时期泉州那种“市井十洲人”的国际性地位已经完全衰落,而活跃于海上的商盗与海外商人势力的贸易,也只能以“走私”的方式进行。

  再者,对于广大的乡村地区而言,宋、元时期海外贸易的发达为泉州的城乡居民创造了很好的经济机会,而随着明、清时期海外贸易的“走私化”,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的生产,已经不能成规模地展开,海上商盗只好到泉州以外的地区(如山东、江苏)寻找可供卖给外国海商的产品。

  在这样一个经济对外(区域)依赖的状况下,泉州私商与活跃于浙江沿海的私商形成了跨地区的联盟。这在一定意义上起着拓展区域经济活动空间的作用。

  然而,对于泉州区域的发展而言,却是一个重大打击。由于这个原因,并由于政府坚持在一个农业资源匮乏的区域强制实行重农政策,泉州乡村地区的贫困化显然是无法避免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入住申请

Archiver|手机版|真境绿翠     

GMT+8, 2024-5-3 01:55 , Processed in 0.042016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