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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兰经》经文的历史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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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9 16:17:4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不同的历史分期
弄清启示下降的先后顺序,准确划分《古兰经》经文的历史分期,是理解经文的基本内容及其宗教思想的前提,也是研究穆罕默德生平和早期穆斯林社团历史的依据。
但是,《古兰经》不是一部历史著作;虽然每次降示的启示都与伊斯兰教早期的历史发展息息相关,但经文中没有历史日期和有关史实的记载。而且,经文是零星降示的,《古兰经》现在的编排顺序并不反映启示降示的编年顺序。穆斯林学者很早就开始收集有关“启示降示场合”的资料,注释经文降示的背景、原因、地点和时间,以及与先知生平有关的事件。这种传统的经注学也没能提供统一的历史分期,注释家对于“降示场合”的解释存在分歧。进一步的研究只有对经文本身做出分析,从中寻找内部的依据,因为不同时期降示的经文,从内容到体裁都有着细微的差别。这种学术性研究比较复杂,至今仍在继续。
《古兰经》既没有按照启示下降的编年顺序排列,也没有采取按问题做系统分类的方式编排经文。反之,一位初次阅读经文的读者,尤其是阅读译文,会觉得语句似乎不连贯而重叠,文体散漫而且前后风格不一。叙述的题材经常变换,相同的经文散见各处,重大的问题也没有集中讨论,很难找出逻辑的顺序和系统的结构来。穆斯林学者做过不懈的努力,证明每一章和整部经典都含有内在的顺序。无论如何,启示零零星星地陆续降示的方式,以及每段节文都与特定场合产生的需要和问题有关的事实,使《古兰经》有了与一般书籍不同的特征。事实上,《古兰经》是先知在不同时候向不同的对象传诵的启示,通过原始记录汇编而成的,其中所反映的,一方面是先知个人深刻的宗教体验,另一方面是当时的社会现实和伊斯兰教的发展过程。
穆斯林学者承认经文是分成小段陆续降示的,不过每一章中的经文大体上是同一时期降示的。因此,他们将经文各章分为“麦加章”和“麦地那章”两部分,附注在每章的标题之下。同时,他们注意到,有些节文与整章的日期不一致,有时也在附注中标明。例如,在埃及官方版中,第73章的标题和附记写道:“穆宰米勒章。这章是麦加的,但第10、11和Z0节是麦地那的;全章20节,降示于盖赖姆章之后。”这显示了准确标明经文编年顺序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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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9 16:18:08 |只看该作者
穆斯林学者确定历史分期的依据,主要是与“启示降示场合”有关的圣训和注释学著述。早期学者曾探讨过经文语汇和文体的历史演变,但很少用做分期的依据。圣训通常是说,某段节文的降示与某某事件有关。例如,第80章第10节,据载有个名叫伊本?乌姆?麦克图姆的盲人来找先知,而他却与古来什部落的几名贵族谈话,一心想争取他们。事后降示了这段启示。但是,仅小部分经文有圣训说明降示“场合”,而述及的有关事件,大多是些小事,无法确知其精确时间。况且,有些圣训的说法不一致,使得具体日期无法统一。尽管如此,穆斯林学者所做的历史分期,仍然提供了一个粗略的历史分期,成为现代学术研究的基础。除少数例外,传统的历史分期基本上合乎史实。
现代学者对经文历史分期的研究,主要依据经文本身提供的证据。德国学者诺迪克的《〈古兰经〉史》将全部经文分为4个时期,即将麦加章分为3个时期。麦加前期的经文,章和节都很简短,语言带有韵律、饱含激情,充满形象性描绘。每段节文均以盟誓开始,意在证明启示的真实性。麦加中期的经文,篇幅稍长,誓言减少,而以“这是真主的启示”或“你说”开始。基本教义用自然和历史现象进行解释和强调,着重说明真主的种种迹象。众先知的故事开始提及,作为穆罕默德的先例。真主常被称为“至仁主”。麦加后期的经文中,“至仁主”的提法消失,中期的其他特征有所发展。众先知的故事重复提到。麦地那时期的经文,由于先知地位的变化而使内容有所改变。社团的立法和制度成为重心,经常出现对不同人群用不同语气的讲演。还提到一些当时的事件,语言意义清晰易懂。诺迪克和穆斯林学者一样,把章作为历史分析的单位。尽管他注意到有些节的历史日期与章不同,但他仍然没有做进一步的分析。
英国学者贝尔坚持对经文作更细致的考订。既然经文是零星降示的,那么历史分期的基本单位就应该是节文片断,而不是章。他把每一章都分解为小的片断,作为考证精确日期的出发点。他举出一些例子,说明原来一次降示的经文被拆开,分别插入不同的章中。他认为,经文曾经为了诵读等目的作过改编和修订。而且,在汇编过程中,不同时期的经文可能记录在皮张背面,而被抄写员抄进同一章中。根据他的繁琐考证,他将新的历史分期标示在他的《古兰经》译本中。他把经文分为3个时期:“迹象”时期,启示指出真主的恩惠,号召人们顺服;“诵读”时期,主要为宗教礼仪提供诵读材料;“经典”时期,经文被收集一起以便形成一部宗教经典。可是,尽管作了精细的分析,他仍不能确定大多数经文的具体日期,还有大量经文无法确认。经文的历史分期现在仍然是学术研究的难题。
迹 象
《古兰经》中使用不同的术语作为启示的名称,或指部分经文,或指整部经典,或仅在某一时期出现,或单指某一类经文。学者们发表过不同的意见,有的即使不一定正确,也对理解经文有益。
经文大量使用的“阿雅特”(单数为“阿叶”)一词,正式理解为“迹象”,但有一些引申的意义。有关经文的内容可大致分为4类,或许也可以表示其意义演变的4个阶段:
(1)作为真主全能和赐予恩惠而显现的自然现象。
(2)与真主使者的使命有关,并为证实他所传递的启示而出现的事物,或发生的灾异奇迹。
(3)由使者宣读的迹象。
(4)作为天经一部分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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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9 16:18:37 |只看该作者
古 兰
“古兰”一词在经文中经常出现,而意义则稍有不同。一般认为,名词“古兰”源于动词“朗读”、“背诵”,既可以引申为“阅读(17:93),也可以表示为了记忆而吟诵 (17:41;87:6)。经文中的主要意义是诵读,而且大多是指穆罕默德宣读,他所诵读的就是“古兰”(16:98;27:92;96:1,3)。有一处提到真主对穆罕默德诵读(75:17)。作为启示的名称,它在经文中只能是指整部经典的一部分。因为启示是陆续降示的,直至穆罕默德去世才最后完成。而且,据史料记载,早期穆斯林一度曾对整部《古兰经》是否已全部降示有不同意见。因此,“古兰”一词在经文中是指一部分诵读的经文(10:61),而更可能是指已降示的一些经文的汇编。当然,它也可表示已宣读的全部启示,与以前降示的经典一样,一部源自天经原本的经典。不论如何理解,“这部《古兰经》”的短语在经文中出现,总是指真主已经降示的经文汇编(12:3;16:102;27:6)。它是不可能伪造的;是一部尊严的(50:1;85:21)、宝贵的(56:77)、伟大的(15:87)、明白的(15:1;36:69)经典。
一些现代学者认为,“古兰”一词源自叙利亚语,意为经典选读,每日早晚礼拜时诵读的课本。因此,经文说:“我确已以此为阿拉伯文的《古兰经》”(43:3),“我确已把它降示成阿拉伯文的《古兰经》”(12:2),似乎可以理解为降示给阿拉伯人一批可在宗教礼仪中诵读的经文,如同信奉经典的人在社团生活中所做的那样。在经文中,确实有几处表明诵读与礼拜的联系(73:20;17:110),而且强调,它不仅证实以前的天经(10:37),而且也是“载在古经典中的”(87:18)。据此,有人特别强调“古兰”与其适于宗教礼仪的形式之间的联系。
不过,穆斯林最初接触的启示都是口头宣读的,诵读是要铭记(17:41),所以真主说:“我将使你诵读,故你不会忘记”(87:6)。穆罕默德在后来命人把启示记录下来,但他的主要责任是宣读他所奉到的启示。他也鼓励其他人诵读经文,或在礼拜时诵读,作为虔信的表示。诵读对于穆斯林来说,是保存启示的方法,使社团符合宗教意义的方式,也是顺从真主意志的最受赞许的行为之一。诵读在早期穆斯林社团的宗教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作为虔诚信教的基本方式一直延续至今。
在穆罕默德宣读的经文被汇编和编辑成定本后。人们通常都把经文中使用的“古兰”一词,理解为一部完整的经典。但是,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到,该词在经文中的意义是复杂的,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后来的意义。在经文中,从经典的意义上作为启示名称的,主要是“克塔布”。
经 典
“克塔布”经常与“古兰”一起出现在经文中。该词的定义是指某种记录或文书。在经文中,它的意义从经典到书信、契约(27:28;243)不尽相同,共计出现250多次。在有关末日审判的描述中,每个人都将得到自己的“本子”,即记载一生行为的“功过簿”(17:71)。按照功过善恶的不同,有人从右手,有人从左手或背后接受自己的“帐目”(69:19—25)。其最宽泛的意义是指真主的知识及其对一切事物的判决;人类和世界的命运都被事先注定并记录在经典中。“大地上所有的灾难,和你们自己所遭的祸患,在我创造那些祸患之前,无不记录在天经中”(57:22)。因此,汉译本依据上下文所指,分别将“克塔布”译成“天经”、“经典”、“簿册”、“本子”、“订约”、“书信”,都是该词的引申意义。
经文中最常用的意义是“经典”,既指降示给穆罕默德的启示——“天经”,也指以前降示给“信奉天经的人”所留传的经典。在这一意义上,“经典”就是启示。而且,降示穆罕默德的经典证实以前降示的经典,反之,以前降示的经典都是真主降示的。“克塔布”与同一意义上的“古兰”,可以说是同义词:两者都表示“启示”;在某些经文中,“克塔布”的语意更为宽泛,而“古兰”仅指天经中用阿拉伯语降示给穆罕默德的启示。
据此,英国学者贝尔提出区分“经典”时期与“古兰”时期的理论。他认为,“经典”时期开始于白德尔之战,或穆罕默德与麦地那犹太人决裂的前后。他的根据是,绝大多数提到“经典”的经文,都属于麦地那后期,而在这一时期,“古兰”一词则很少出现。在此之前,即麦加后期和麦地那前期的“古兰”时期,作为启示的名称,“古兰”是最常见的通用语。他指出,穆罕默德在麦地那与犹太人及基督徒的论辩,促使他在宗教上开始排除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影响,给伊斯兰教涂上鲜明的阿拉伯民族色彩,确立为独立的新宗教。穆斯林社团的巩固和发展,使得拥有一部像其他宗教那样的经典,成为宗教生活的迫切需要。麦地那时期的经文表明,穆罕默德不再把自己的使命限于报喜讯和传警告,或传递礼拜时诵读的经文,而是接受一部降示的经典,并与以前降示的经典有所不同。经文说:“我降示你这部包含真理的经典.以证实以前的一切天经,而监护之”(5:48;2:89;3:3,7;4:105),并说:“你应当在这部经典里提及”众先知(19:16)。这部经典大概要包括“古兰”时期的启示,以及早期有关“迹象”和惩罚不信道民众的故事的启示。可能与此有关,对经文记录做过一些初步的汇编和安排,以适合经典的要求。这里,有关启示名称和概念的演变,主要是由客观形势的发展决定的,并最终产生对一部经典的需要。
有些经文还提到天上有一部经典,被穆斯林学者视为《古兰经》的原本。例如,经文谈到“真主降示的经典”,“记录在一块受保护的天牌上”,“记录在珍藏的经本中,只有纯洁者才得抚摸。”这就是在真主那里的“天经原本”(13:39;43:1—4;56:78;85:21)。另外,经文还谈到“以笔和他们所写的盟誓”(68:1),“在许多书记”手里的珍贵“册叶”(80:13—16),真主“曾教人用笔写字”(96:4)。穆斯林学者倾向于字义上的解释,天上确实存在笔、纸、册叶,有一部记录的经典。根据真主的命令,其中一部分降示给了穆罕默德,构成伊斯兰教的经典。但也有人对“天经原本”等说法作象征性的理解,只是借以表达一部经典的概念而已。
苏优提在《〈古兰经〉学问精解》中,列举经典的55个名称,都出自经文本身。其中直接表示启示而又比较重要的,除已经提到的外,还有“坦齐勒”、“苏赖”、“齐克尔”、“富尔甘”、“麦萨尼”、“希克麦”等,兹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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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9 16:18:55 |只看该作者
宗教观念的演变
对穆斯林来说,《古兰经》是真主的言语;真主是永恒不变的,他的启示也是永恒不变的。可是,从另一方面说,启示是根据伊斯兰教发展的需要逐渐降示的,在不同时期宣读的对象是不同的,因此,为了使人们理解和接受,启示的内容和强调的重点会有所不同。这一点在停经学说中有明确反映。当然,确定不同时期经文所强调的宗教观念,并非易事。事实上学者之间在细节上存在分歧。不过,对于经文中出现的重要观念,他们都认为有线索可追寻其日期,并大致排定各种观念的先后顺序。另外,《古兰经》的修辞学有时会有所助益。新强调的教义观念,必然要使用某些语词和短语,以后即使继续出现,也不会有特殊的强调。
最早降示的经文,应出现在穆罕默德遇到族人反对之前。带有论辩语气和提到反对者的经文,应在此之后。根据这个判断,早期经文所强调的教义观念有以下几点:
(1)真主是全能的,并对人类至仁至慈;人类生活中一切优美的事物都系真主恩赐,包括人的生命。
(2)真主将在末日对人的现世行为进行裁决,赏善罚恶。
(3)人要承认依赖真主,对真主感恩,礼拜真主。
(4)对真主感恩就不要悭吝贪婪,聚积财富,而要慷慨施舍,赈济贫民。
(5)穆罕默德负有向他的族人宣告这些真理的特殊使命。
最初的反对可能与经文对财富的谴责有关,但正式的决裂则开始于对偶像崇拜的否定。宗教观念的演变反映在关于真主惩罚不信道者和罪人的经文中。一方面,经文经常断言,真主将要毁灭或惩罚今世的不信道民众。另一方面,“审判日”的教义有了发展,用鲜明的色调描绘天园的极乐和火狱的恐怖。同时,与“审判日”一起,首次提到众天使,至麦加后期,提到他们是传递真主命令和启示的仆人,有时还与“精神”并提。“至仁主”的名称也在这时出现,经文中表示穆斯林与真主关系的一些用语,如“忏悔”、“宽恕”、“赦免”等一起出现,反映了穆斯林正在深化的宗教意识。
迁徙以后,穆斯林与麦地那的犹太人发生直接接触。穆罕默德曾期望犹太人承认他所奉的启示与希伯来《圣经》同出一源,并准备与他们友好相处。但犹太人拒绝承认先知的使命,他们与穆斯林的关系日趋恶化。大约在624年3月,即白德尔之战发生之前,穆罕默德与犹太人的关系彻底决裂。在面对麦地那犹太人的敌意,从教义上和政治上逐步做出调整的过程中,经文强调的观念明显发生变化,一些新的语词和短语可以视为日期的标志。呼吁信奉天经之民支持,或谈到启示证实前经的经文,可能是麦地那早期的。对同一民族不止一次地派遣使者的经文,应属于麦地那时期。在麦地那,经文多次称易卜拉欣是一位先知,并谈到他和易斯玛仪的密切关系。大概在决裂前,经文就开始强调易卜拉欣“既不是犹太教徒,也不是基督教徒”,“易卜拉欣的宗教”是真正纯洁的宗教。降示给易卜拉欣、穆萨和尔撒的启示,与降示穆罕默德的相同。经文指出,虽然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都崇拜“易卜拉欣、易斯哈格和叶尔孤白的真主”,但因后人的曲解和篡改而发生分歧。同时,经文还使用“哈尼夫”和“穆斯林”两词,表示崇信正教和顺从真主的人。这些都属于麦地那早期,不会在此之前出现。在与犹太人决裂之后,经文所强调的教义观念变化不大。
有一些复杂的词语和观念,对于确定日期可以参考。例如,所有命令穆斯林战斗或有关战斗的经文,肯定属于麦地那时期。为了维护麦地那社团风纪,鼓舞穆斯林士气,经文谴责“伤风败俗”(法萨德)、“内部分裂”(希嘎格),强调经受“考验”(菲特奈)等,大多属于麦地那时期。而“服从真主及其使者”的命令,犹太人和不信道者将受“凌辱的刑罚”,也都是麦地那时期使用的短语。关于不信道的民众,早期使用“卡菲伦”,因强调他们对真主的“忘恩”。而另一种复数形式“库法尔”只在麦地那时期使用过。“一直忘恩者”或“不信道者”常指麦加人,后期也使用。而“罪人”和“多行不义的人”在麦地那时期出现,常指犹太人。“迁士”和“辅士”是迁徙后出现的。“伪士”在麦地那早期称为“心中有病者”,伍侯德之战后,称为“穆纳菲贡”。直至先知去世之前,这个词被用于表示不同的反对派集团。
麦加章和麦地那章
穆斯林学者将全部经文分为两部分;麦加章和麦地那章,即以迁徙为界线,按启示的场合不同,做出的历史分期。他们所依据的资料,如圣训和早期著述,是唯一的历史资料。这一传统的历史分期,经现代学术研究证实,除少数例外,基本正确。分期本身意味着,早期穆斯林认识到,两个时期降示的经文从风格到内容存在一些显著的差别。
麦加章是迁徙前12年中在麦加降示的经文,约计86章,4472节,占全书节数的71%;迁徙后10年间在麦地那降示的经文,约计28章,1764节,占全书节数的29%。若考虑节的长短,则麦加章占全书的60%,麦地那章占40%。
麦加章的文体具有独特的风格,既不是诗歌,也不是散文,而是介乎两者之间。它是一种有韵的散文,带有短小的誓言和重复出现的排句,富于感染力。麦地那章虽然有些节文的句尾带有类音词韵味,但从总体看是一种叙事和说理的散文,具有令人折服的论辩力量。
麦加章的一个特征是,宣告启示的来源和先知的使命,经文有14处强调,这是从真主降下的启示,并两次命令穆罕默德说,我是同你们一样的凡人,只是我奉到启示(18:110;41:6)。这是麦地那章所没有的。麦加章有5处强调,先知的使命只是宣读真主的启示,是报喜者和警告者。他反复宣读的真理,是要人们只崇拜独一的主宰,既没有配偶和儿女,也没有任何物可以做他的匹敌。如遭到反对,他也让争执交由真主裁决。经文6次重申:“我没有派你做他们的监护者,你只负通知的责任”(42:48)。但在麦地那章中,先知不仅是启示的宣读者,而且也享有必须服从的至上权威。“当真主及其使者判决一件事的时候,信道的男女对于他们的事,不宜有选择。谁违抗真主及其使者,谁已陷入显著的迷误了”(32:36)。
在麦加章中,启示的性质主要是报喜讯和传警告。经文重复17次:先知只是报喜者和誓告者。信道者将享受天园的极乐,不信道者会身受火狱的酷刑。麦加章用生动语调和翔实的内容描绘天国和火狱的情景,从总体看,惩罚的威吓多于天国的允诺。这类经文的大量出现,与麦加章中反复提出的警告有关:“复生日”、“审判日”、“报应日”临近了。迁徙麦地那后,先知成为社团的政治领袖,惩罚和报酬由来世转为今世,如允诺获得战利品,实施鞭答一类的刑罚。
麦加章和麦地那章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则由告诫和建议变为命令和立法。麦加章没有任何立法意义的命令,总的精神是规劝、引导、阐述或责备。例如,第17章提出一系列道德规范,使用应当和不要的语调,最后说:“这是你的主所启示你的智慧”(17:39)。也就是说,这些要求不是律法的规定,而是道德高尚的榜样,没有时间和地点的限定。到麦地那后,先知担负立法者和统治者的角色,许多实际问题需要他做出决断。在新的环境下,降示他的启示从性质、内容到语气随之发生变化,与麦加章的启示有明显不同。启示的目的既要确定基本信仰和宗教制度,也要为新建的社团规范对内和对外的行为准则。内容从礼仪制度到律例禁令,约有500多节,主要集中在第2、4和5章中。
两者之间还有一个区别;麦加章几乎全不涉及先知的个人生活,而麦地那章则大量地、有时长篇叙述与先知个人生活有关的事件和问题。例如第33章,在总共73节中有20节论述先知婚姻的合法性及有关问题,并指出:“先知对信士的权利,重于他们自身的权利,他的众妻,是他们的母亲”(33:6)。经文强调:真主怜悯先知,众天使为他祝福,信士们也应当这样做(33:56)。对于诽谤先知的人,“真主在今世和后世必弃绝他们,并为他们预备凌辱的刑罚”(33:57)。第66章整章几乎都是叙述先知与他的妻子的关系。在第24章,有较长篇幅是为先知的妻子阿以莎辨诬,并确立了诬告不贞罪的有关规定。这样的经文,在麦加章中是绝对没有的。
总而言之,麦加章的主题是宗教,以后构成伊斯兰教义的核心,而麦地那章以立法为主题,为伊斯兰教法提供了基本依据和法律渊源,给穆斯林社会和个人确立了行为准则和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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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 经 学 说
《古兰经》的停经学说,是以两节经文为基础的。这两节经文说:“凡是我所废除的,或使人忘记的启示,我必以更好的或同样的启示代替它”(2:106)。“当我以一节经文掉换另一节经文的时候——真主知道自己所降示的——他们说;“你只是一个捏造者。’不然!他们大半是不知道的”(16:101)。
因此,经文存在被废除、掉换或遗忘的情况,没有异议,但对于被废除或停止的经文的确认,宗教学者之间分歧很大。少者认为仅废止5节经文,多者认为被废止的经文达225节。在 《古兰经》注释学建立过程中,这一学说得到发展。哪一节经文被废止,哪一节经文替代被废止的经文,该节经文被废止的原因,经文被废止的节数,都是必须注释的问题。但是,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困难在于确认被废止的经文,首先要确立两个前提:废止的经文要比被废止的经文晚降示,这就涉及经文的历史分期问题;这两节互相关联的经文的内容不可能协调并存。
宗教学者将停经分为三类情况:
(1)记录的言辞和内容都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据传,有一节经文记录曾神秘地失踪,后来也在人们的记忆中消失。(2)记录的言辞已莫明其妙地消失,但其内容仍在发生效力;如对通奸者以石击毙的一节经文,据说曾经存在过但丢失了,圣训中却保存了这一命令的内容。(3)一节经文仍然存在,实际上已被另一节经文取代或修改;与停经学说有关的。注释都属于这一类。
在被废止的经文中,节数最多的一类,是早期告诫先知对不信道者要容忍,提醒他只是一个警告者,把对叛逆者的惩罚交由真主处理等内容的经文。而废止它们的经文,多是命令先知和信士们去战斗和英勇杀敌。例如,被废止的经文:“你说:‘众人啊!我对你们只是一个直爽的警告者’”(22:49),“如果他们与你争论,你应当说:‘真主是知道你们的行为的’”(22:68),“你应当以德报怨”(23:96),“你让他们暂时沉浸在自己的困境之中吧”(23:54),“你当忍受他们所说的话”(38:17;20:130),“我们双方都是等候的,你们等着吧”(20:135),“你应当忍受他们所说的谰言,而温和地退避他们”(73:10),“你对他们不要急躁”(19:84),“应当警告他们悔恨之日”(19:40),“应当恕饶他们,原谅他们”(2:109)。废止的经文:“战争已成为你们的定制”(2:216),“你们要与他们战斗”(9:29),“你们要讨伐邻近你们的不信道者”(9:123),“你们当反抗他们直到迫害消除,而宗教专为真主”(2:193),“你们在哪里发现以物配主者,就在那里杀戮他们”(9:5),“你们在那里发现他们,就在那里杀戮他们”(2:191)。
另外还有两节经文,与停经学说有关。这两节经文说:“真主任意勾销和确定〔经典的明文〕,在他那里有天经的原本”(13:39);“在你之前我所派遣的使者和先知,没有一个不是这样的:当他愿望的时候,恶魔对于他的愿望,有一种建议,但真主破除恶魔的建议,然后,真主使自己的迹象成为坚确的”(22:52)。对于这两节经文,特别是后一节,牵涉的问题很复杂,存在较大的争议。此外,有些经文在内容上不一致(如2:256与9:29;49:13与5:57;3:28,118),偶而也被当作停经问题来讨论。
教法学家和教义学家以更大的范围来讨论停经学说。特别是教法学家,必须确定经文的规定,哪些被废止,哪些仍然有效。有时还讨论圣训废止经文规定的可能性。沙斐仪(767—820)对此做出规定:一则圣训若要废止一节经文,这则圣训必须得到其他经文的证实。有人认为,停经学说不应根据经注家和教法学家的意见,而应遵从先知或圣门弟子的权威传述。这样做有时需要对两节经文的明显矛盾做出判断,并要有经文的历史分期知识为依据。一些宗教学者主张对停经学说施加限制,例如,只适用于命令,不适用于叙述、允诺和威胁。行为方式问题,如在麦加要求忍耐而在麦地那则命令战斗,只是形势不宜而延期颁布命令而已,不一定属于停经问题。有时经文做出不同的规定,但遵奉前一个规定仍然得到允许。苏优提在其《〈古兰经〉学问精解》中,采纳这些限制,将停经的经文限为20节,并一一列举。对于允许继续诵读被废止的经文,他提出两点理由:(1)被废止的经文也是真主的言语,诵读是应该赞许的;(2)停经是为了使事情更好和更容易,因此保留和诵读更早的规定,是纪念和赞颂真主的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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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r|手机版|真境绿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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