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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法对回族道德观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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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7 17:28:2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伊斯兰教法是伊斯兰教法律体系的总称。伊斯兰教法是世界五大法系之一,就其内容而言,非常广泛,包括了穆斯林宗教和生活的各个方面,涉及信仰、礼仪、饮食、节日、婚姻家庭、丧葬、贸易、借贷、战争等。在我国,回族穆斯林主要是在宗教生活和日常生活中根据教法律例判断非法与合法,并以此作为持身律己的根本行为准则,进而对回族穆斯林的道德观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
  回族作为我国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与其他民族一样早已以国家制定法作为调整民族内部关系和外部社会关系的准则。但是,作为一个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伊斯兰教法对回族的日常生活仍然具有巨大影响,甚至直接地约束和调整着回族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可以这样认为,没有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和伊斯兰教法的影响,便没有回族的形成以及回族道德观的产生。本文拟对伊斯兰教法及其对回族道德观的影响进行一些探述。

  伊斯兰教法作为一种法律体系,不是随着伊斯兰教的产生而建立的。先知穆罕默德归真后,他的继任者建立了哈里发帝国,最初的哈里发帝国面临着各种现实问题,伊斯兰教法学家便从禁令形式的《古兰经》道德伦理中引申出伊斯兰教的教规和教条,同时又从“圣行”形式表现出来的“懿行”中划分为部分独立出来,以法的形式加以确定,这就使得伊斯兰教法具有一定的道德伦理意义。按伊斯兰教法,人的一切行为在法律上分为5类:(1)天命义务。教法命人为之,履行者受赏,违反者受罚;(2)赞许的行为。教法劝人为之,遵守者受赏,不遵守者无妨;(3)准许的行为。在教法上无关紧要的;(4)受谴责的行为。在教法中只受谴责,不受惩罚;(5)禁止和受罚的行为。很显然,这些既是法律制度,也是伦理道德规范。实际上是人们的道德行为的教法划分。

  回族穆斯林的道德观主要受伊斯兰教道德伦理的影响,但是,由于伊斯兰教法与伊斯兰教道德的多重性与复杂性,回族穆斯林道德观的形成在很多方面受到了伊斯兰教法的影响,有些法规甚至直接转化为其道德观的一部分。同时,回族作为中华民族的成员之一,它与汉族及其他兄弟民族交往密切,长期受到儒家文化的影响,其道德观中融进了儒家伦理道德观。由此可以看出,回族传统道德是伊斯兰文化与儒家文化相融合的产物。

  回族道德观是回族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包含着丰富的内容。

  1.两世吉庆和善恶报应的宗教道德观

  回族道德伦理主张两世吉庆,为两个世界祝福,提倡和鼓励穆斯林追求来世的幸福,也追求现实生活与幸福,反对出家修行,脱离现世;既要追求来世的幸福,为后世而履行宗教义务,也不放弃现世的享受。倘若一个人借口宗教功修而忽略或放弃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义务,则是不符合回族道德观中两世吉庆原则的,因而是不道德的。同时,一个人若整日沉溺于现实的物质和感官的享受,无视宗教义务和精神上的追求,那也是不道德的。伊斯兰教认为,在后世,真主要对现世的一切,对人的行为进行全面、公正的审判和清算。信教并行善者的进天堂,不信教并作恶者受惩罚而人火狱。因此,《古兰经》中大量经文都涉及到善恶问题。明末消初著名回族伊斯兰教学者王岱舆、马注、刘智、马复初等人在其教义中反复论述了今世和后世、劝善戒恶、行善施恩和舍施济贫等道德观。鼓励穆斯林追求来世幸福,看重对现世生活与幸福的追求,但这种道德追求是建立在以伊斯兰教法为基础的行为规范上的。只有遵从有关的教规、教条,才能在今世生活幸福,才能在来世进入天堂,享受永久的幸福。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一是受伊斯兰教法关于宗教礼仪规定的影响,回族穆斯林对宗教功修很重视,把履行宗教功修看作衡量一个穆斯林是否虔诚的标准,并且对礼拜、斋戒、天课、朝觐等“五功”的具体时间、功修内容、戒律等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和礼仪,进而形成了回族穆斯林宗教道德观的核心。二是受《古兰经》的启示和伊斯兰教“善恶报应”观的影响,回族穆斯林都积极地致力于培养公正、宽恕、忍耐、诚实、洁净、乐于济贫等思想观念和道德观。把宗教道德伦理与社会道德伦理结合在一起,把后世视为归宿,把今世看作通往后世的桥梁。这种道德伦理观在经济生活中的具体体现便是对生活的热爱和积极进取的精神;在处理婚姻、家庭、财产问题上,持积极严肃态度,合乎伊斯兰教教义与社会伦理要求和道德规范;在社会生活中,既要热爱自己的民族传统,又要遵守所处的社会环境与道德规范,对整个现实生活持积极向上的态度,以此作为通向后世天园的必经之路。

  2.改造和保护自然生态的道德观

  伊斯兰教认为真主是独一无二的,真主创造了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反对任何自然崇拜和任何偶像崇拜。回族穆斯林在遵从这一基本教规的基础上,十分注重处理好同自身赖以生存的自然之间的关系。根据“认主独一”的信条,回族穆斯林没有为天地之间的森罗万象而眼花缘乱,没有为自己树立什么山神、火神、太阳神之类的偶像,也没有产生对大自然的崇拜心理。相反,他们在《古兰经》“你们要观察天地之间的森罗万象”的号召下,通过观察自然、探索自然,悟出了一些道理,把握了一些规律,并且在此基础上利用自然,造福人类。同时,在开发利用自然过程中,回族人民十分注意保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譬如,回族生态道德规范要求清洁卫生,不允许污染环境,对动物不可任意乱捕滥杀。在这种生态道德观的影响下,广大回族穆斯林积极开发自然,努力生产,创造财富,为祖国的物质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除此之外,回族道德观:以公平交易、凭信守约、严禁重利为主要内容的商业道德;以家庭和睦、邻居敦睦为主要特点的家庭道德伦理以及婚姻道德、教育道德等等,均不同程度地受到伊斯兰教经典的教义和教法的道德伦理精神的影响,并受到中国传统儒家伦理纲常精神的影响,使回族穆斯林形成了本民族特有的道德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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