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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有问题干部被提拔将调查选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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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5 09:26:1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北京规定有问题干部被提拔将调查选用过程
2010-06-04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6月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22时52分报道,北京市委组织部将开通举报网站,有问题干部被提拔将调查选用过程。贵州出台新规:省管干部选拔任用须详细记录选任全过程,详细情况我们连线中国之声新闻编辑田娜:
  主持人:田娜,你好,今天北京和贵州同时出来两条消息,在干部选拔上出现新规,具体是什么内容?请先给我们介绍一下。
  田娜:好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北京的消息:来自北京《法制晚报》的消息,北京市将开通“12380”举报网站,重点“盯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用人不正之风。这个网站开通后,将形成电话、信访、网上举报“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除此之外,凡是领导干部“带病提拔”的,都要按照规定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所谓“带病提拔”,是指有些党员干部早就有不廉洁行为,但在被考查时却未能发现,结果导致其中一些人仍继续得到提拔和重用) 同时北京市还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主持人:那么贵州的干部选拔新规具体是什么内容?
  田娜:贵州省委组织部近日下发文件,明确省管干部的选拔任用全过程工作必须准确详细记录在案。除人选基本情况记实外,还需详细记录动议环节、推荐提名环节、考察环节、酝酿环节。
  在这其中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文件特别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出现民主推荐得票不高但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情况,在酝酿或讨论中对拟任人选意见不一致或有重大分歧的情况,受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影响期满重新任用的情况等情形,应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要情况予以记录。
 主持人:北京和贵州今天同时出台这两条新规,可以看出对干部选拔监管过程有了严格的措施,那么这背后蕴含着什么信息?
  那么这两地新规出台的背景是这样的:今年3月,中央办公厅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央组织部同步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力度都是非常大的,比如说在“追究谁”的问题上,就划分了5类责任主体,明确了39种责任追究情形。其中一条就规定的“对满意度明显偏低、选人用人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两个—把手’的责任。”
  再比如规定了必须书面报告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后方可进行的事项。像 “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就必须上报,这条规定主要是防止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临时动议决定任用干部。还包括“越级提拔干部的”、“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等四种都要书面报告上一级。
  再比如:党委作出决定前必须征求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事项。包括“破格提拔干部的”、“除领导班子换届外,—批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的”、“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的、或者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级领导职务的”等,防止大规模提拔干部或任人唯亲等现象。
  这四项监督制度制度被称为“39种违规行为的“杀手锏”、|“选人用人的“过滤器”、评估选人用人效果的“度量衡”。从这几句评价就可以看出监督力度是非常大的。相信继北京和贵州之后,各省相应的措施都会纷纷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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