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真境绿翠网

 找回密码
 入住申请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252|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穆斯林的饮食习惯

[复制链接]

679

主题

3

听众

3620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跳转到指定楼层
11
发表于 2008-12-24 15:00:4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一、哪些水产品穆斯林可以吃?

  根据《古兰经》真主的启示:“海里的动物和食物,对于你们是合法的,可以供你们和旅行者享受。”(5:96) 有弟子向先知穆圣请教是否可以食用水中的鱼类和动物,他回答说:“如果水是干净的(可以用作净身礼拜),那么,水中的鱼类也应当是合法的食物。” 《古兰经》的启示和圣训都没有对水族食物提出特别的禁忌,我们深信真主没有遗忘任何事务,那么,大多数的学者们都理解为真主对人类的宽容和仁慈,可以合法地食用净水中自然生长或人工饲养的鱼类和动物。 这个净水包括海洋、河流、湖泊和水塘,穆斯林可以选食其中的水族食物,包括有壳的生物,如虾、蟹、海螺和贝类。 这是许多古代大伊玛目留下的教法规定,如马立克和沙斐仪,而且观点十分肯定,只有泥鳅除外。 伊玛目阿布‧哈尼尼和他的弟子们对水族食物规定比其它法学伊玛目严格,他们坚持只许可食用形状像鱼类的水中动物,贝壳类不应食用,例如虾、蟹、甲鱼和贝类。世界各地穆斯林饮食禁忌不完全相同,其中有许多是当地的民族风俗和习惯。

  二、非穆斯林制作的食品是否许可食用?

  伊斯兰没有规定食品的制作人,或厨司,必须是穆斯林,例如印度教或佛教信徒的素食餐厅,如果一切食品原料和调料都是纯素,穆斯林可以食用。 根据这个原则,穆斯林开设的清真餐馆,也可以雇佣非穆斯林厨工,只须提前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培训,懂得清真食品的原则,学会对穆斯林尊重,他们不必归信伊斯兰,允许为穆斯林顾客服务。如果受到非穆斯林朋友的邀请赴宴,无法拒绝,实在万不得已,但须向你的朋友声明你是穆斯林,有些饮食习惯忌讳,受到朋友的尊重,避免提供非清真的饮食,就可以到朋友家参加宴席。 如果朋友家招待各种客人都有,饭桌上有非清真的饮食,只须提醒注意,避免取用那些食物,穆斯林也可以与大家共桌同餐。 如果在餐桌上,向非穆斯林宣传伊斯兰的饮食原则的穆斯林的饮食道德,这就是宣教的机会,至少可以帮助非穆斯林朋友了解伊斯兰,消除分歧和误解。 在非清真的餐馆或非穆斯林家宴上,穆斯林的客人可以要求杯盘碗盏用清水洗干净,就可以使用,因为“以水为净”,与不非清真的食品没有沾染和混合。在先知穆圣时代,许多弟子归信伊斯兰成为穆斯林,而他们的亲属多半没有归信,仍旧是非穆斯林。 他们回到老家,访问非穆斯林的父母和亲友,先知穆圣许可弟子们同非穆斯林亲属共进饮食,吃饭时,只须挑选可以合法食用的饭菜。在以上各种情况中,严格说都是非正常状态,由于种种原因而表示通融、宽容和仁慈,或者因为屈服于强暴的压力或危及生命的饥饿。

  三、穆斯林是否可以参加制作非清真的饮食?

  不可以。

  四、药物中含有亥俩目的成份是否可用?

  原则上是不可用。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转播转播0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支持支持0 反对反对0

679

主题

3

听众

3620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Rank: 8Rank: 8

21
发表于 2008-12-24 15:03:54 |只看该作者
三、穆斯林是否可以参加制作非清真的饮食?


最简单的回答是,不可以,理由是根据伊斯兰的基本原则:帮助邪恶的行为必将导致邪恶;协助亥俩目的行为必将导致亥俩目。 根据伊斯兰的原则,凡是穆斯林禁止的行为,不仅不应当去做,也不能帮助别人去实行,效果也是亥俩目,例如在酒吧间或猪肉铺工作。真主给每一个人都提供了多种的生存方式选择,与其接受挣钱多而从事不正当的工作,不如少挣钱而从事问心无愧的道德高尚的工作,工作的性质比挣钱多少更为重要。 《古兰经》说:“谁敬畏真主,他将使谁胜利。”(65:4) 一个人被逼无奈处于绝境的情况是极少的,例如暴风骤雨似的政治运动必是暂时的现象,为了生存,可以例外,但绝大多数求职的年青人都面临许多种出路和选择,没有必要舍弃信仰原则,而从事内心怨恨而且厌恶的工作。 年青人要实现自己的价值,维护信仰文化和追求理想的目标,就不能把钱放在第一位置,即便是家庭中急需用钱,应当祈求真主相助设法寻找更好的出路,也不能火中取栗饮鸩止渴,例如贩毒或卖淫。 不正当的收入得不到真主的喜悦和恩赐,那样的收入将把罪孽和诅咒带入你的家庭和命运,得不偿失,例如一经失足千古恨,终生遗憾,永远无法摆脱负罪感。 每个人都应当在世界上从事某种营生和事业,勤奋劳动,诚实服务,遵循正道原则,这样的收获都包涵着真主的恩惠,使你生活在吉祥和愉快之中。 俗话说,有志者事竟成,以坚强的意志追求一个崇高的目标,走在正道上,必然获得真主的喜悦和护佑,敬畏真主的人必得胜利。


四、药物中含有亥俩目的成份是否可用?


原则上是不可用,理由是,药物同食物一样,可以做多种选择,走在合法的道路上,最为稳妥。 先知穆圣说:“真主的仆人们啊! 你们得病的时候,应当寻找治疗,因为真主下降给你们某种疾病时,也恩赐了这种疾病的治疗途径。” 在另一处圣训中,先知穆圣说:“真主恩赐你们治疗疾病的途径,难道会要你们做亥俩目的事吗?”《布哈里圣训集》 这两条圣训互相没有矛盾,问题只在于患者和医生寻求治疗方法的意念和决心,这如同穆斯林对清真饮食的选择是同样的意义。 假如医生开的药方上写着:猪肝半个、鸡血一盅、白酒二两。 这样的情况发生,是否应当同医生协商,考虑选用有类似治疗效果的其它药味,而不用这些东西,并且说明你是穆斯林?


有一次,一位弟子来向先知穆圣请教:有一名穆斯林,必须喝蜜枣酒浑身就舒服,如果不喝,就有病。 他是否允许以酒当作药物治疗他的疾病? 穆圣回答说:“蜜枣酒对他不是药(他饮酒不是治疗),他贪酒,才是病。” 伊斯兰法学家们根据圣训的论断,任何合法的食物,例如动物身上的不同部位,都能用作药物,但亥俩目饮食不应当作药物使用,如用酒或猪肉的配料。 当代伊斯兰大学者尤素夫‧盖拉达维博士在他的《伊斯兰合法与不合法事务》这部著作中,也阐明了同样的观点。


但是,有些法学家认为,伊斯兰的法规准许灵活运用,对于禁止的亥俩目事务也不是绝对地一律不可以,例如吃猪肉或其它禁忌食物,在《古兰经》中有明文指示:“凡为势所迫,非出自愿,且不过份的人,(虽吃禁物),毫无罪过。 因为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2:173) 那么,法学家们主张治病救人,挽救生命是第一需要,对药用的亥俩目食物提出以下三个原则:第一、生命危急,此药最有效,非此不可;第二,在当地没有完全清真的替代品;第三、处方的医生是穆斯林,他本人有信仰,敬畏真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入住申请

Archiver|手机版|真境绿翠     

GMT+8, 2024-5-3 12:19 , Processed in 0.032750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