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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回族与文化 1.中国回族 关于中国回族,《中国伊斯兰百科全书》是这样定义的:“回族,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之一。回回民族的简称。亦称回回或回民。通用汉语汉文。崇尚中华文化传统,富有爱国精神。除聚居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及其他几个自治县外,散居全国各地,是分布最广的少数民族。回族是在中国封建社会里,以伊斯兰教为纽带,经过数百年时间的融合而于元末明初形成的少数民族之一。早在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伊斯兰教就正式传入中国。唐、宋两代阿拉伯、波斯的穆斯林商人、使节、旅行家、传教师等先后来华。他们沿着古丝绸之路和香料之路,从陆路和海道进入我国的西北地区和沿海城市,来往经商。在长安、开封、广州、泉州、扬州、杭州等城市落居,有的娶妻生子,安家落户,久居不归。史书称他们为‘蕃客’或‘土生蕃客’。他们所居之处,都建有清真寺,以寺为中心而居称为蕃坊,并建有公共墓地。基本上保持伊斯兰教和阿拉伯文化传统。他们是回回民族的先民。在回族形成的过程中,伊斯兰教起了重要的凝聚和融合的作用。东来的各个不同国籍、不同民族的人们之间,或者他们与汉族和其他民族杂居共处,逐步相融,首先是以是否信仰伊斯兰教、保持伊斯兰文化传统为前提。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伊斯兰教的信仰教义、宗教功修、宗教伦理、教法规定等,对回族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善恶观以及心理素质、行为规范的形成,都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并经过世代相传而形成为回回的民族传统。在婚丧嫁娶、饮食习惯、节日礼俗等方面无一不打上伊斯兰教的烙印。” 从上述的关于中国回族形成的过程来看,我们至少可以明确以下几点: (1)中国回族是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的历史,实际上就是中国回族的历史。 (2)回族使用中国通用的汉语和汉文字,回族崇尚中国文化传统,富有爱国精神。 (3)回族小集中,大分散,是中国分布最广的少数民族。 (4)回族的先民是“蕃客”或“土生蕃客”,本土民族信仰伊斯兰教是后来的事。 (5)凡有回族居住的地方,就有清真寺、清真餐饮业和回民公墓。 (6)回族的风俗习惯和礼仪往来,最大程度地保持了阿拉伯和伊斯兰的文化传统。 从民族学上来看,上述回族的特征可能与民族学界的某些定义不完全吻合,但回族的确是在中国历史上发展形成的一个民族群体,并对中国社会发生重大的影响。把民族与宗教信仰紧密联系在一起,是中国回族的最突出的特点,也是最重要的特点。 2.伊斯兰教在中国 公元651年,伊斯兰教传入中国,西域的穆斯林是骑着骆驼或者乘船来到中国的,带来的是西域出产的香料等货物。也就是说,他们是商人,不是军人。到今天,在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有10个,穆斯林的总人数超过2000万。有人说,伊斯兰教在中国发展得很快,有人说不快,这是一个“相对而论”的问题。10个民族和2000多万人口,的确是个不小的数字,但对于13亿人口来说,它所占百分比的数字就很小。伊斯兰教是公元622年正式纪元的,20多年后即公元651年,已传入中国,伊斯兰教在中国和阿拉伯半岛的麦加和麦地那几乎是同步的。而伊斯兰教是在公元12、13世纪传入印度尼西亚群岛的,比中国晚了五六百年,同样也是通过商人传播过去的,而今天印尼的穆斯林人数有1亿多,占印尼全国人口的90%左右,成为全世界穆斯林人数最多的伊斯兰国家。这样比起来,在中国的发展就不算快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我国著名学者、历史学家陈垣教授(1880—1971)在分析中国回教(伊斯兰教)情况时,认为“回教在中国不传教”,“因不传教,故不惹异教人之嫉视。所有六朝及唐代元代佛道相争之历史,在中国回教史上无有”。 我们知道,穆斯林每到一个地方,无论是通过武力征服去的也好,还是为了经商贸易去的也好,都会积极宣传伊斯兰教的,为什么“在中国不传教”呢?这就要从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诸多方面进行分析。简单地来说就是:当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时候,中国已经是一个发达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大帝国,经济、文化空前繁荣,史称“盛唐”。意识形态也比较成熟,儒家学说已有千年的历史,深入人心,成为中国传统文化和思想的主流。佛教在西汉时传入中国,魏晋南北朝时得到发展,隋唐时期达到鼎盛,它的“因果说”、“轮回说”和“善恶有报说”等教义,也能为中国人所接受。所以,中国当时的社会状况,与沙漠地区游牧民族的部落社会状况完全不同。另外,中国回族的先民从亲身的经历中认识到,孔子学说中的某些方面,与伊斯兰教中的某些教义精神是一致的。当年,赛典赤•赡思丁(1211—1279)执政云南时,在修建清真寺的同时,也修建了孔庙和孔学堂。陈垣教授说:“云南之有孔子庙,本为回回人赡思丁所创建。”明末清初穆斯林学者王岱舆(约1584—1670)、刘智(约1655—1745)等人,更是精通“四教”,并用儒家思想来解释伊斯兰教义和苏非派理性主义。所以,陈垣先生说:“中国回教不攻击儒教。”“回教徒对于孔子,独致尊崇,故能与中国一般儒生不生恶感。从未闻回教有受人攻击。”中国穆斯林学者精通“四教”,著书立说,为的是阐述伊斯兰教义和思想。也有记载说,穆斯林先贤曾与儒道佛诸家学人辩论,穆斯林学者论据充分,有说服力,往往是优胜者,但辩论之后,仍是各行其“道”,谁也说服不了谁。两种独立的完整的思想文化体系,都有很大的包容力和承受力,但完全“融合”或者“同化”,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在中国的历史上,有些少数民族由于长期接触汉族文化和思想,完全接受了,并逐渐与之融合在一起了。这种情况在回族身上没有发生,虽然,回族在中国存在的历史已有千年以上,至今仍然保持着本民族鲜明的文化特色和信仰特色。另外,在伊斯兰历史上,曾有些非穆斯林民族,来到穆斯林国家,他们是征服者,是胜利者,统治了伊斯兰国家一段时间后,放弃了原来的宗教信仰,改奉伊斯兰教。蒙古人建立的伊利汗国就是这样。公元1258年,成吉思汗的孙子旭烈兀(1217—1265)率领蒙古大军,攻陷巴格达,完全彻底消灭了延续500年之久的阿拉伯阿拔斯哈里发帝国,创建了幅员辽阔的伊利汗国,到了第七代汗合赞(Ghazan,1295—1304年在位)时,却宣布放弃原来的佛教信仰,改信伊斯兰教,“汗位”改为“素丹”,他自己也更名为“马哈茂德”(Muhmud),并下令汗国境内的蒙古人也都这样做,于是有15万帐蒙古人皈依了伊斯兰教,这时距旭烈兀攻陷巴格达还不到50年。所以,陈垣先生说:“在中世纪时,回教虽被蒙族兵威所征服,而蒙人后裔竟渐次为回教势力所熏陶,其同化力之强,不可思议。”在伊斯兰教历史上,这样的例子不止一个。但是,这种情况在中国没有发生,没有听说在中国内地的某个地区或地方,由领导人率领众人集体皈依伊斯兰教的。中国回族先民可能也想过走“上层路线”,说服执政者改奉伊斯兰教,下属广大臣民追随其后。如果这样做,纯属徒劳,因为两者的社会环境和文化背景完全不同。 3.回族与文化教育 中国回族实际上是直接受到两种思想和两种文化的影响和教育。中国回族先民在融会贯通伊斯兰思想和儒家思想方面,有许多创新和独到之处,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理论和观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也树立了不同思想和文化之间交流和对话的典范。今天,在新形势下,我们更应该发扬这种精神,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和谐社会。因此我们就应该努力学好语言、文化和现代科学知识。宗教信仰与科学文化并不矛盾,也没有冲突,中国一些穆斯林家庭担心子女学习了中国语言和文化以后,宗教信仰就淡薄了,所以宁肯让他们学习单一的伊斯兰宗教语言和文化。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做法也是不正确的,不符合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他们不掌握深厚的汉语语言和文化知识,必然降低他们进入社会后的竞争能力,使他们处于弱势地位,反而会影响到他们的信仰。1982年,我随中国伊协朝觐团到麦加朝觐,团员中有几位西北地区的阿洪。一天,大家交流朝觐的感想,一位阿洪说:“伊斯兰教是伟大的,就在于它的自强不息,开拓进取和拼搏向上的精神,一定要教育穆斯林青年好好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才不会落后。”我非常赞同他的看法,并补充说:“你看沙特王室成员的子女,很多都到欧美国家留学、学习现代科学知识,并没有整天在念经,你能说他们的信仰淡薄了吗?现在许多阿拉伯国家的领导人和高级官员,都是曾在欧美国家留学,学习科学技术的,你能说他们的信仰不虔诚了吗?”所以,一定要鼓励回族子弟好好学习,学好各种文化科学知识,他们才有能力和信心,加入社会激烈的竞争行列。穆罕默德先知鼓励穆斯林“要寻求知识,哪怕它远在中国!”今天我们身在中国,不积极主动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知识,是有背先知教诲的。 先进的科学技术与信仰也不矛盾,更没有冲突。沙特一位宇航员乘美国飞船进入太空舱,他在太空舱同样礼拜,虽然朝拜的方向很快就飞过去了,但丝毫不减弱他的信仰。现在沙特航空公司的飞机上,飞行时,舱内的电视荧光屏上不时打出礼拜的方向,虽然飞机没有人造卫星那么快,但方向在不断变换,丝毫也不影响礼拜人的信仰。学习、掌握和运用先进科学技术,丝毫无损于信仰,反而会激励有信仰的人更勇敢地去探索,深入了解科学的秘密,揭示宇宙的奥妙和造化的玄机。 政治与信仰的关系十分重要,也十分敏感。宗教没有国界,但信仰宗教的人是有国籍的,每个人都热爱自己的祖国,也忠于自己的信仰,总认为自己的祖国是最可爱的,自己的信仰是崇高的。一个人应该热爱自己的祖国,也应该忠于自己的信仰,两者是一致的,并不矛盾。很难设想一个放弃信仰的人,他的爱国热情的真实性和坚定性会是什么样子;同样,一个不热爱祖国的人,他对信仰的忠诚又会是如何的呢?但在实际生活中,事情并不是这样简单,特别是对于中国回族来说,可能就更复杂一些,因为国家、民族和宗教等几个政策性很强的问题交织在一起。一个国家内,有许多民族,存在不同的宗教信仰,这种例子在世界上很多,很正常,不足为奇。一个民族有不同的宗教信仰,这样的例子也很多,就连大家经常将其与伊斯兰教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阿拉伯民族,其中有一些人并不是信仰伊斯兰教的。例如,叙利亚就有15%的阿拉伯人信仰基督教;黎巴嫩的穆斯林和基督教徒几乎各占全国人口的一半;在埃及也有10%左右的阿拉伯人是基督教徒……。许多民族信仰同一个宗教,更是普遍规律,宗教本身就是无国界,世界性宗教更是包含了许多民族的族群。因此,没有必要非把一个民族与一种宗教信仰完全联系在一起。这是一个普遍性规律。然而对中国回族来讲,回族与伊斯兰教是不能分开的,这是由中国回族形成的原因、过程和特点所决定的。今天,所谓的回族的“民族风俗习惯”,无一不是伊斯兰教教义所规定的。回族的宗教信仰是族群信仰,不属于个人选择的范围,回族家庭的子女一生下来就是穆斯林,这是一神论天启宗教的特点,其他两个一神论天启宗教犹太教和基督教也是如此,犹太教家庭的子女生下来就是犹太教的,基督教家庭的子女生下来就是基督教的,不是由自己选择的,就像一个人的生身父母不是由自己选择的一样。这一点与非天启宗教不一样,佛教和道教等多神论的宗教是选择性的,你可以“出家”,也可以“不出家”即“在家”念经拜佛;“临事”时,再去“抱佛脚”,烧香拜佛,求菩萨保佑是完全可以的;“无事”的时候,可以“不登三宝殿”;“出家”了,还可以“还俗”等,都比较随便,佛教教义上没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这些非天启宗教产生于农耕社会,农耕社会人口比较集中,社会结构比较完整,也比较成熟,早在这些宗教形成之前,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不需要再通过宗教的教规教律来严格约束人们的行为,在这里宗教的作用就是指导人们的道德行为,对国家的政治领导起到一个协助和维护的作用。天启宗教产生于沙漠地区游牧民族的部落社会,这里人口稀少,而且很分散,强调个人英雄行为,单骑走天下,我行我素。社会结构也十分松散,是以家庭氏族族群为前提的,所以,必须有一神论的宗教理念和严格的教规来管理和约束。宗教在这里发挥着直接领导和管理的作用,不是简单的协助和辅导的作用。一神教对信徒的要求是严格的,从生到死,从衣食住行、伦理道德到言语行为,都有详细严格的要求,甚至连如何做生意、如何分配遗产等,都有详细的说明。也就是说,人类社会中的一切社会行为和个人行为,都要在宗教的框架下进行,只有这样,才能把涣散的沙漠游牧民族联合起来,团结起来,使部落社会行为有序。中国的伊斯兰教和中国回族就是在这样的大前提下,产生、发展和形成的。以前伊斯兰教在中国称“回教”,与“回回”、“回民”和“回族”等称谓,很自然就联系在一起,“回回信回教,信回教的人是回回”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普通常识,不至于产生误解。有人说,新形势下情况发生了变化,民族和宗教应该分开,回族也一样;一个人没有选择自己生身父母的自由,但有选择生活道路和生活方式的自由,他可以与父母保持血缘关系,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宣布断绝这种关系;一个人生下来的时候,国籍不是由他选择的,而当条件发生变化以后,他可以申请改变国籍;等等。这些情况在今天的社会里,到处都可以看到,“我是回族,我不信仰伊斯兰教”,可能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产生这种情况,一种可能是对回族与伊斯兰教的“血缘”关系不了解,认为“可以结合,也可以分开”。另一种可能是某种需要,出于功利的考虑。要知道,当一个人宣布“断绝”这种关系的时候,一方面,解除了他对伊斯兰教所承担的“义务”;另一方面,他也失去了作为“回族”应享受的“权利”和“资格”。因为,除了伊斯兰教规定的这些“义务”之外,回族与中国的其他非穆斯林民族,还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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