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时间
- 2009-7-19
- 最后登录
- 2016-10-11
- 在线时间
- 62 小时
- 阅读权限
- 100
- 积分
- 4336
- 帖子
- 1977
- 精华
- 6
- UID
- 1178
|
西安“七寺十三坊”
如上所述,我国回族寺坊是由唐宋回族先民聚居地“番坊”开始,到元代大量穆斯林散布全国各地并普遍建立清真寺而后逐渐形成的。
西安(长安)是唐朝的国都,当时的阿拉伯、波斯穆斯林贡使、商人自然首先在此留居聚集。据我国史书记载,唐德宗贞元三年(787年),唐朝统计留居长安的外国使臣胡客,其数量竟达4000人。当唐朝欲将这批人遣返回国时,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于是唐朝就安排他们做了京城神策军的官兵,永久留居长安。这些人中,大部分为穆斯林。另据清代咸丰年间回族伊斯兰教学者蓝煦译著《天方正学》卷七《旺各师大人墓志》记载,最早来华传播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旺各师(今译宛嘎斯)“奉使护送天经而来,于唐贞观六年行抵长安。唐太宗见其为人耿介,讲经论道,有实学也,再三留驻长安。因敕建大清真寺,迎使率随从居之。”无论从官方史籍还是民间文本的记载来看,作为中国伊斯兰教清真寺及回族寺坊雏形的“番坊”首先出现在西安是毋庸置疑的。然而,由于历史年代久远,加之各朝历代战乱燹火,遑论唐宋时期,即便是元代西安回族的清真寺建筑实物及其历史遗存也难以找到其踪迹。只有明清时期业已形成的西安回族习惯称为“七寺十三坊”的传统寺坊格局沿续并保留了下来。
明代后期到清代前期,我国伊斯兰教的经堂教育首先在陕西关中地区兴起并盛行,陕西一度成为当时中国内地伊斯兰教的宗教学术文化中心,相传其时“建有清真寺800座,号称800坊”,也就是说在当时的西安及其周边形成了众多回族聚居区。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陕西巡抚毕沅写给乾隆皇帝的奏折中陈述:“查陕属各属地方回民较之他省为多……,西安省城内回民不下数千家,俱在臣衙门前后左右居住。城中礼拜寺共有7座,其中最大者系唐时建立。”毕沅的奏折中清楚地说到了“西安省城内的回民不下数千家”、“城中礼拜寺共有7座”。毕沅所说的7座礼拜寺就是现在西安城内的化觉巷清真大寺、大皮院清真寺、小皮院清真寺、大学习巷清真寺、北广济街清真寺、清真营里寺、洒金桥清真古寺。明清时期西安城内清真寺的分布与数量,反映出当时西安回族穆斯林人口增加迅速。7座寺再加上当时西安城内回族穆斯林分别居住的街巷坊里,形成了西安回族坊间流传的“七寺十三坊”传统说法。
因其出现与发展的历史时期不同,回族寺坊形成了都市寺坊和乡村寺坊两大类型,都市寺坊以清真寺为中心,以其周围回族聚居的街巷为主、集合邻近散居的回族构成,居民户数多寡不一,寺坊一般没有明确的界限,但是每一户回族都隶属于固定的一座清真寺,也即固定的寺坊。而乡村寺坊则多由一座清真寺作为核心,结合周围的回族村落组成,大的寺坊可由几个甚至数十个村落组成,小的寺坊则由一个或数个村落组成。无论都市或乡村寺坊,清真寺总是居于寺坊的中心位置,可以说寺坊是使清真寺与其社会成员成为统一体的结构单元。西安回族寺坊属于典型的都市寺坊。每个寺坊以居住街巷为社会单元、以一座清真寺为中心开展宗教活动和进行社会生活。同时,每个寺坊自成一个独立行教行事单元,各自为政,寺坊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互不隶属的。在管理上,西安回族寺坊组织具有双重管理模式,具体地讲,就是教务管理与寺务管理两个方面。伴随着社会的变迁和时代的发展,西安回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社会变化,西安回族传统寺坊组织也随之发生历史性的变化。教务管理上除了沿袭明代形成的“三掌教”制,其后还增加了阿訇及其他教职人员等职。而在寺务管理上,传统的“社头”轮管制被新型的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简称“寺管会”)形式完全替代。社区成了现代化城市里行使社会管理权力最基层的社会单元。
今天,西安回族主要聚居在西安城内鼓楼西北角一带,其中回族户数在400户以上的社区有7个,分别是化觉巷社区、红埠街社区、二府街社区、学习巷社区、洒金桥社区、贡院门社区、香米园社区,这7个社区的区域与西安回族传统寺坊范围基本吻合,7座古老的清真寺及其后来增加的清真寺均在这7个社区范围里。沿续了几百年的寺坊组织的观念形态依然留存在西安回族群众的意识中,而且其某些功能与作用至今仍然对西安回族现代背景下的社会生活以及社会交往有着深刻的影响。难怪有学者从社会学的角度,针对中国回族传统寺坊组织的内部功能与作用,从文化传承、文化整合、群体保护和社会控制等方面作出阐述,探讨寺坊组织对回族社会所起的积极作用。同时认为,回族地区的社区建设应以寺坊为基点,再经努力探索可以寻找到一种有利于保存民族文化、推动回族社会进步的理想寺坊模型,使这一古老的回族伊斯兰社区形式走向完善。这应该是很具现实意义的有益探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