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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回族商业经济的历史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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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7 03:16:1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提起回族的商业经济,总会使人想起解放前在回族人民中流传的一些谚语:“回回两把刀,一把卖牛肉,一把卖切糕”;“回回三大行,羊肉、馒头、贩粜粮”;“拾街头、皮毛行、卖零食、宰牛羊、当经纪、闯五行”。这些谚语,正是对当时回族人民商业经济状况的生动缩写。极不稳定的商业经济,使广大回民长期处于极其贫困的状态之中。傅统先在其所著《中国回教史》中写道:中国回族“人口虽众,然大部分在贫愚现象之笼罩中挣扎,生活经济势力极为单调。”著名阿訇庞士谦在其日记体著作《埃及九年》中也说:“对外人讲话时,常感觉到中国回教事业的建设太微了,简直无法向外人来提,……在经济建设方面,那更谈不到,既无经济机构之组织,而大多数教胞都是操作勤行,以食品营业为生。‘穷回回’之混(浑)号已够形容其经济地位了。”这些议论是符合当时回民实际的。
  小商小贩是回族经济的重要内容。城镇中的回民,大多经营牛羊肉、饮食、皮毛、珠宝、香料、运输等传统行业。农村的回民,虽以农业为主,但因无地或少地,生活贫困,也往往要兼营一些商业或小手工业。甚至回民中的一些宗教职业者,为生活所迫,也往往去经商。庞士谦阿訇的父亲,是一位热心宗教事业的老人,由于“方上清贫,收入不敷家用”,也曾与两位朝觐过麦加的“哈吉”李相甫、刘登魁合伙做皮革生意,碰上不景气年景,连本钱也要赔进去。庞士谦本人当了阿訇以后,也曾作过皮革生意,以济家庭生活。开学讲经的阿訇经济状况尚且如此,普通的回族百姓更可想而知了。

  其实,回族商业经济的地位,并不是从来就如此低下的。在回回民族形成的初期,即元、明两朝,回族商业经济实力是很雄厚的。这可以从史书上找到佐证。

  据《宋史》、《元史》记载,泉州有个回回人蒲寿庚,“素主市舶”,“提举泉州舶司,擅蕃舶利者三十年”,“富甲两广”,是一位主管泉州海上贸易的实力人物。因为资财雄厚,舟楫连橹,当时宋、元双方都争夺他。最后,由于他降元反宋,以至使摇摇欲坠的南宋王朝受到沉重的打击。

  具有这种经济实力的回回人,绝不仅仅是蒲寿庚一人,腰缠万贯的富商大贾比比皆是。如泉州著名回回商人佛莲,据《癸辛杂识》记载,“其家甚富”,拥有资产竟达80艘海舶之巨,仅珍珠一项就有130石之多!元武宗时,浙江行省左丞、回回人沙不丁的弟弟合八失和马合谋但的,在澉浦和杨家港等港口,都有自己的海舶,因此被举荐为管理海道漕运的大官。元世祖中统四年(1263)左右,在元大都的回回共有2953户,其中“多系富商大贾、势要兼并之家”。当时,回回人以善于经商而闻名于世。据许有壬《至正集》记载,那些回回商人“擅水陆利,天下名城巨邑,必居其津要,专其膏腴。”就是说,他们经营的区域不仅限于几个贸易港口,全国各地的名城巨邑、交通要道,都留下了回回商人的足迹。

  回回商业经济,在元初的社会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他们缴纳的关税税款和“例献”之物,成为元世祖政权的重要财政来源。凭着这种雄厚的经济实力,甚至可以改变最高当局的决策。从元太祖成吉思汗起,便制定一条禁止用断喉法杀羊的禁令,凡杀羊者均须按蒙古族的破腹法杀之,违禁者处以死刑。元太宗窝阔台和元世祖忽必烈都曾重申过这条禁令。但在忽必烈重申该禁令的第七年,回回商人用经济手段抵制这条与回民习惯相抵触的禁令,其理由是从此“例献之物因缺,而其货物所纳之税因无所得。”忽必烈不得不收回这一禁令。回回商业经济实力的强大,由此可窥见一斑。

  明代回回商业经济的地位也很高。由于回回商人善于经营珍宝业,获得了“识宝回回”的荣称。明玄宗曾称赞“回人善营利”。洪武二十三年(1390),明太祖朱元璋在一道谕旨中特别强调要保护回回商人的往来买卖,“如过关津渡口,不许阻滞”。这样,明代回回商业经济有了进一步发展。解放前,蜚声各地的北京“香儿李家”、王回回膏药和马思远药锭,都是从那时发展起来的。明代,北京宣武门外牛街一带,即已成为回民主要聚居区,人口达万人以上。他们屠宰牛羊,贩卖珍玩,五行八作,多所经营,商业甚是兴隆。

  回族商业经济的发展,一直持续到清朝初年。乾隆四十六年(1781),署理陕西巡抚毕沅在向皇帝奏陈陕西回民情况时还说:“西安回民大半耕种、畜牧及贸易经营,颇多家道殷实及曾任武职、大小员弁及当兵、科举者。”云南回回的商业贸易也有一定的发展。当时云南对四川、西康等省的国内贸易中,在对缅甸的国际贸易中,回族商人都占有相当的地位。在南京、桂林、成都、苏州及东南各大城市中,随着回民人数的增加,回族商业经济也活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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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7 03:16:56 |只看该作者
 那么,回族商业经济又是怎样一落千丈,跌到解放前那种一蹶不振的境地的呢?

  在元代,虽有“回回遍天下”的说法,但还未成为一个民族。只是到了明代,才逐渐形成一个民族,并随着回族社会经济的发展,开始出现明显的阶级分化。从明朝起,在城镇中,有了富商大贾、文武官宦,同时也出现了无依无靠、到处流浪的回回贫民。广大的回族人民,遭到沉重的阶级压迫;同时,民族压迫也越来越严重。特别是在清朝,清朝统治者,推行民族歧视和压迫政策,“以回制回”,“以汉制回”,用不同的政治待遇来挑拨回民内部的关系,挑拨回族与其他兄弟民族,特别是与汉族的关系,制造民族之间的不和。在这种反动的民族压迫下,回族人民不断地进行反抗和斗争,并与其他兄弟民族一道,举行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但是这些斗争,由于中外反动派的疯狂镇压,都失败了。随之而来的,回族人民在政治上受到更加残酷的压迫,经济上遭到更加严重的摧残。云南回民起义失败后,回民原有的产业,或者被清统治者霸占了,或者被官府用不好的土地“换”走了。在西北,左宗棠借口“图百十年之安”,强迫回民大迁徙,将它们分散到荒凉偏僻的不毛之地。回族的商业经济凋敝了,在清朝的社会经济中已不占重要位置。陕西道监察御史花良阿奉旨巡视京师西城,根据调查的情况,上了一道奏折,建议对回民宰杀的由内蒙等地进口的食用牛同宰杀一般耕牛,应该区别对待,不应一律禁杀,否则“国课有亏”,于国家不利。但嘉庆皇帝却说:“国家税出入岂系此区区?”把他的意见批驳了回去,并因此而将其贬职。可见,在清朝,回族商业经济已无足轻重了。这与元时回回商人动用经济手段迫使皇帝取消禁令一事相比,真不可同日而语了。

  辛亥革命后,封建军阀和国民党反动统治集团,对回族人民实行更残酷的民族压迫和封建剥削,使回族商业经济非但不能得到恢复和发展,反而长期陷于停滞和衰落的状况。广大回族人民经济破产,生活极端贫困。解放以后,回族人民获得了新生,过去的小商小贩大多成了商业、工业和其他部门的职工,他们的子女不少成为科学研究工作者和干部,以新的姿态出现在祖国各民族大家庭里。

  回顾回族商业经济的历史变迁,我们可以看到,回族人民是勤劳、智慧的人民,他们曾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辛勤劳动,为繁荣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经济做出过宝贵的贡献。现在,数以万计的回族同胞,正战斗在我国社会主义的商业战线上;遍布全国各地的640万回族儿女,正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与其他兄弟民族一道,为社会主义祖国的四化大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忆往昔,看今朝,谁能不为我们四化建设大军中有这样一支兄弟民族的梯队感到自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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