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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甸-文化大革命-永远不忘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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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10:53: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沙甸事件

曾经的沙甸地区
“十年文革”酿成了“沙甸事件”。“沙甸事件”给沙甸人带来的损失是惨重的。这个损失比较起整个国家“十年浩劫”中的损失来虽不算大,但它记下了共产党在“十年文革”中对少数民族问题、宗教问题采取的左的态度以至被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利用,造成了回家重大的损失,有着极鲜明的代表性。“十年文革中的沙甸”可谓中国“十年文革”的缩影和写照。

地理位置   沙甸是 云南 省 红河 州 个旧 市最大的回族聚居区,是滇南著名的回乡。
沙 甸 1984年设区建乡后至今为个旧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区公所设沙甸。位于个旧、开远、蒙自三县、市的交界处。辖沙甸回族乡、新沙甸回族乡、金川回族乡、冲坡哨彝族乡等4个行政村级乡。全区居住着回、汉、彝、等民族,回族占总人口的90%多。
  沙甸地处从开远至个旧公路的中途,是昆明至个旧、蒙自的必经之地。它有数百年历史,在云南是较大的回族聚居村寨,有1500多户、7200多人,在其相邻处还分布了大庄、茂克、新寨等较小的回族聚居村。
编辑本段 事件起因   沙甸事件是从“文革”中的“破四旧”、“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血雨腥风里开始的。文革期间, 红卫兵 把沙甸回民的宗教信仰当作“四旧”破除, 清真寺 被当作“封建堡垒”加以封闭。教民礼拜活动被禁止, 伊斯兰教 经典被查抄焚毁, 阿訇 、教长和虔诚信仰宗教的民众被批斗。
  1968年3月,“云南省革命委员会”成立,其负责人谭甫仁推行林彪“以人划线,层层站队”的路线,将全省民众组织,分成势不两立的“八派”(八二三无产阶级派)和“炮派”(毛泽东主义炮兵团)两派。省革委负责人公开声称“八派”是革命造反派,而“炮派”站错了队,是“保皇派”。此时沙甸的多数民众因倾向于“炮派”观点,被认为站错队而遭到打击、迫害。
  在与沙甸相邻近的个旧、开远、蒙自等市县革委会对“站错队”的民众大肆抓捕、揪斗、游街示众的“红色恐怖”。有些人为避免遭受迫害,自发来到沙甸避难,多达500余人。与之对立的造反派组织,此时大肆宣传,散布“沙甸集聚着炮派武斗干将,有上万人枪及四部电台,准备武装暴动”的流言蜚语,将沙甸诬为“反革命基地”,称“马蜂窝要用捅马蜂窝的办法,以巩固文化大革命成果”。
  1968年11月,称为云南省革命委员会一、二号文件的宣传队(支左部队)包围了沙甸,并展开了舆论攻势。在强有力的宣传攻势下,大家都把希望寄托在“宣传队”会很好执行党的政策上,于是把准备对抗的武器全部交了出去。
编辑本段 宗教迫害   善良的沙甸回民大众寄希望于支左部队进村后能认真执行党的政策,l2月8日,沙甸回民夹道欢迎支左部队进村,并把民兵的武器全部交给解放军。支左部队进村后,挨家挨户搜查躲在沙甸的外地“炮派”头头、骨干。他们一个不漏地被挂上“滇南挺进纵队”的黑牌.被所在单位的民兵五花大绑地带走,去接受单位残酷的批斗。
  支左部队进村后.驻扎在沙甸大清真寺,清真寺被再次关闭。更让群众气愤的是,他们在清真寺里吃猪肉,把猪骨头丢在清真寺水井里;在清真寺礼拜大殿里唱歌跳舞乱踩乱踏。清真寺是回民的宗教场所,被视为最圣洁、最尊严的地方,如此遭受亵渎,史无前例。群众敢怒不敢言,只有暗自发问,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还要不要?支左部队在沙甸搞“以信教不信教划线”,公开宣布:“信教就是反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就是反对党的领导。"凡礼拜、把斋者,一经发现就成为批斗对象。
  支左部队进村后,一面向宗教开火,一面清理阶级队伍,小小的沙甸村就有两百多人分别被打成“反军乱军黑干将”、“宗教复辟急先锋”、“跳梁小丑”、“赵氏小爬虫”(赵氏指当时省委领导之一的赵健民同志),遭到惨无人性的批斗,捆绑吊打。在一次批斗会上强迫一位回民把猪头挂在脖子上,并要他用舌头去舔,这位回民不肯,便遭毒打。在1969年1月30日的一次大型批斗会上,强迫60位回民挂上“宗教复辟的急先锋"黑牌游街批斗后,把他们押到一个厕所旁,强迫他们学猪用嘴拱厕所墙,拱铁轨,学猪爬,学猪叫,戏之“猪拱长城”.一次,又强迫50多位回民学猪滚,即从十多米的高坡上往下滚。一位有孕的妇女也不放过,致使这位妇女学猪滚后当天就流产。还对一位年近古稀的回民老者施行拔胡子刑罚。这样的批斗、侮辱长达一年,在沙甸回民心灵中埋下愤怒之火,激起强烈反感。 [1]
  极左路线的推行者,要用“行动”来证明他们是“最最革命的”。狠狠打击信教者,正是左的革命表现。沙甸搞以教划线,礼拜、把斋者是批斗对象。公开宣布:“信教就是反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就是反对共产党的领导”。
  “抓革命、促生产”,沙甸的几百“牛鬼蛇神”抓出来了,生产“上去了”,学大寨的标兵生产队每个劳动日值8角,其它生产队还在2角、3角、4角中徘徊。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九个生产队都评政治工分,政治思想好的人工分就多,否则就少。 [2]
  1968年12月上旬省“革委会”以“宣传毛泽东思想”为名,派出一个加强营编制的宣传队到沙甸“捅马蜂窝”。他们逐户搜查强行把外来避难的人集中关押办“学习班”,进而把他们打成反革命的“滇南挺进纵队”。不久,开远、蒙自革委会派人到沙甸把避难者押回单位,实行专政,挂上“滇南挺进纵队政治土匪”的牌子。沙甸的宣传队还把回民200多人集中起来进行吊打批斗,其中84人被扣上“反军乱军黑干将”罪名,使用种种刑罚,造成14人被迫害致死。
编辑本段 矛盾激化   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中共云南省委按照中央高层指示,从上到下逐级传达林彪外逃有关文件。许多人强烈要求
上 访 人 员 纠正“划线站队”错误。1972年初,沙甸一些民众写信或到北京上访,要求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开放清真寺,让民众进入寺内做礼拜,为受害者平反。并反映一些基层官员多记工分、多分粮食,要求撤换这些人。结果,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1973年10月,沙甸回民为了做礼拜,自行打开了被封闭的清真寺。消息传出后红河州和蒙自县的革委会立即派出由部队和地方官员组成的近百人的工作队进驻沙甸搞“反复辟”,封锁道路,不准回民到清真寺做礼拜。民众绕道进去,工作队即用高音喇叭进行干扰,并说“打开清真寺就是否定文化大革命”。
  1974年4月“批林批孔”运动中,工作队又扬言“批林批孔要结合批清真寺”,并点了沙甸代表马伯华、马绍美等人的名,逼得他们进京上访。
  1974年5月10日,他们到京后即写信给周恩来、邓小平,希望中央责成云南省委撤走驻沙甸的工作队(宣传队),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中央办公厅信访局将此信摘报中央政治局,1974年5月14日中共中央就沙甸问题对云南省委明确指示,认为云南此类事件已多有发生;为此,提出应由省委第一书记、省革委主任 周兴 亲自抓一下民族政策的落实,并把有关情况报告中央。
  周兴即按照中央要求亲自到沙甸调查处理,召开各种会议,听取民众意见,民众提出四个方面意见:1、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打开被关闭的清真寺。2、纠正“划线站队”错误,对被批斗民众给以平反。3、清理生产队工分账目,撤换多拿多占的基层官员。4、将沙甸改为经济作物区,增加口粮供应,解决民众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周兴对开放清真寺,准许回民进入清真寺内做礼拜和纠正“划线站队”错误问题没有表态,对另两个问题则表示可以解决。但在实际工作中对已答复可以解决的问题也未完全兑现。
  在此情况下周兴却向中央报告:“沙甸问题已经解决。”不仅如此,1974年9月云南省委还发出通知规定:“已经关闭或改作他用的清真寺不得再打开作宗教活动场所,已经强行打开的清真寺,要在作好工作的基础上,由群众自行关闭。”
  这一通知传达下来,回民不能接受。于是组织几百人到昆明上访,继后又有红河、文山、玉溪等地回族群众1000多人到昆明游行,并两次爬上开往北京的火车,要求赴京告状。在这矛盾不断加深的情况下,红河州革委会却在鸡街成立了主要针对回民的“鸡街地区民兵值勤指挥部”,将矛盾推向极端。沙甸回民也成立了“沙甸回民兵团指挥部”与之对抗。不到半个月就在开远、蒙自、建水等地发生民众抢夺军队枪支,并出现严重武斗,造成人员伤亡日益严重的动乱局面,引起了中共高层的高度重视。

武力镇压
事 件 平 反 中共高层于1975年1月上旬召开专门会议,提出“首先收缴武器,停止武斗”,进而“通过学习讨论提高思想,增强团结,恢复社会秩序”。在此期间,中共中央还发出《关于禁止抢夺武器的通知》,责成有关部门立即收缴被抢夺的武器。
  在京的云南省委常委对执行这一通知,做出了“坚决拥护,保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的保证。但在实际工作中,在收缴武器时,又出现偏袒一方压制另一方,引起回民更为不满,抢枪武斗事件仍然不断发生。
  为此,云南省委常委又在北京召开了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当时的中共高层王洪文、华国锋等人曾参加会议。最后形成经中央审查批准的《中共云南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向中央的报告》,声称要纠正过去执行政策上的缺点错误,必须认真落实中共的民族政策。
  据此,云南省委、省革委决定派出工作队,在解放军协助下进驻沙甸。文件传达到基层,沙甸回民鉴于1968年“捅马蜂窝”时被残酷打压的惨痛教训,不让工作队进村,要等去北京的回族代表带来解决问题的精神才让工作队进村。
  1975年6月下旬,云南省委向中共高层汇报并提出“军事包围,政治解决”的方案,遭到否决。1975年6月20日中共一些领导人又接见了云南省委和红河州委负责人,指出对回民问题要有一个基本估计,要做好面上的工作。同日也接见了沙甸回民代表马伯华等10余人,要他们做好民众工作。并且以中共中央名义发出一个经毛泽东圈阅的指示,强调要彻底收缴枪支弹药及武斗凶器,拆除武斗工事,应欢迎解放军及工作队进村。
  回族代表马伯华等人知悉这一指示后,向中共高层及毛泽东写了保证书,翌日即从京返回沙甸等各村寨。对工作队进村的问题,马伯华等人提出只能进少而精的工作队,进入村内不要抓人等,这些要求和省里安排出现分歧并发生争执。
  马伯华等人及时向中共高层写报告,批评省委反映问题“不符合实际情况”。此时省委向中央也写报告,强调马伯华等人的错误是抵制对抗中央指示,还积极进行武斗准备。因此认为沙甸问题“性质变了”,做出“政治解决已无可能”的结论,向中共高层提出应采取军事解决的请示。
  经中共中央批准,在省委书记周兴于7月29日凌晨开始调动驻于邻近的军队,对沙甸以及附近大庄、新寨、田心、茂克、车白尼等回族聚居村实行军事包围。黎明时分,开始用榴弹炮轰击,其中沙甸、茂克两村遭到非常严重的损害,大部分房屋被毁,并造成包括马伯华等人在内130余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编辑本段 镇压经过   1975年7月29日凌晨3点,“四人帮”及其在云南的追随者 开始“打土围子”——武装镇压沙甸回民。在对沙甸里三层外三 层军事包围部署完毕后,一支侦察部队开始行动。他们在熟悉沙 甸地形和道路的人的引导下,先摸掉村边站岗的沙甸民兵,然后 悄悄进入大清真寺后院——沙甸民兵团的办公地点,欲捉沙甸民 兵的头头。不料头头们当夜不在那里,一住寺人员发现有武装军 人深夜进入清真寺,急忙登上叫拜楼三楼敲钟报警。“叭叭叭” 一排枪声,敲钟人应声倒下,熟睡的村民被枪声惊醒,整个村子 一片漆黑(电被断了),村民们在漆黑中惊恐不已。
  凌晨四点多,沙甸回民凭借地形熟悉,利用自制的武器向占领大清真寺的武装人员反攻。经过激烈的交火,沙甸回民夺回了大清真寺,并从对方手中夺得了一些现代化武器。这时西营已被部队占领,后山、马家井、林家巷、金鸡寨、川方寨的部分生产队场院和民房也被部队控制。在漆黑的夜晚,沙甸回民展开街战、巷战和以房屋为据点的攻守战。天亮时,夺回了部分民房据点。但同时付出了几百人的生命代价。 看着数百名回民群众被打死,群情愤怒,他们凭借夺来的几支步枪、机枪、几枚手榴弹和自制的土武器奋起抗争,顽强抵抗。
  中午,部队开始使用大炮,三所清真寺几乎同时被炮击。入夜,炮火虽有所减弱。但更有针对性,哪里有亮光,炮弹就轰炸那里,在茫茫黑夜中,沙甸村成了一片火海。
  30日,武装人员放弃对老沙甸村内的控制点,缩小村外包围圈,占领有利地形和制高点,对老沙甸村进行地毯式的猛烈轰击,老沙甸成了一片火海,所有房屋全部被炸毁烧光。
  下午,从火海中逃出的老沙甸部分群众陆续撤到金鸡寨。这时,沙甸民兵的几位头头商量,决定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出村求生。他们向部队喊话.要求解放军不要开枪,让群众安全出村。得到部队的允许后.2000多名老、弱、妇、幼、伤、残、病者于31目上午集队出村。出村后所谓有问题的人被关起来审查,其他的人被送到沙甸附近的鸡街铅厂、江水地砖瓦厂等地办学习班。
  8月l、2日两昼夜,战斗集中在争夺金鸡寨、川方寨的民房和制高点。战斗时紧时松,但从未间断过。
  8月3日,金鸡寨已被部队控制了一半左右,短兵相接,争夺与拼搏更加激烈。
  这场战斗进行了七天八夜,炸毁民房4400多间,回民死亡900多人,伤、残600多人。当时沙甸约有7700人。部队也有伤亡。
  以参加“沙甸叛乱”罪名遭到同样武装镇压的还有开远市的新寨,砚山县的车白泥、田心、茂龙、松毛坡,文山县的茂克等回民村寨。整个事件中回民死亡1600多人,伤、残近1000人。其中开远市新寨的伤亡比例最高,超过了沙甸。战斗结束之后,省州县(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县)沙甸工作组搞了一个“武装平叛沙甸叛乱”宣传提纲,即30条,给沙
  甸人民罗列了许多罪名,诸如沙甸等地回民村要武装叛乱,沙甸要成立伊斯兰共和国,沙甸成立“罕指奔拉协",派人与苏修联系,妄图背叛祖国,反对中央领导同志,打砸抢、挑起武斗,反对省委、反对新生红色政权等等。
  省州县沙甸工作组还举办“沙甸武装叛乱罪行展览"。这个 展览先在鸡街、个旧展出。在鸡街展出时,经历了这场战斗的不 少沙甸人都去看了,他们发现这个展览把部队的新式武器说成是 “沙甸叛乱分子”的,展览成了沙甸人辩解的场所。后来,这个展览又搬到昆明,蒙骗不明真相的群众。
  “沙甸事件”后,因“沙甸事件”被强加罪名而判死刑和重 刑的多达数十人,被强行进学习班的数百人。 [1]
编辑本段 平反过程   1976年10月6日,党中央粉碎了“四人帮”反革命集团, 结束了“文化大革命”这场灾难。以邓小平同志为首的老一辈无 产阶级革命家,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彻底清 算“四人帮”的滔天罪行。
  “沙甸事件”后,沙甸回民通过各种渠道不间断地向中央反 映实情。在云南的领导层中,对“沙甸问题”从一开始就有不同 的看法,不少同志先是不同意采取激化矛盾的做法对待沙甸回 民,后是反对用军事解决沙甸问题,再后是直接向中央领导反映 实情,要求中央对“沙甸事件”进行复查。在揭批“四人帮” 时。有的同志就对“沙甸事件”提出质疑。王连芳等领导同志也 积极向中央反映,希望中央对“沙甸事件”进行复查。中央对“沙甸事件"十分重视,1978年9月,中央调查组一行8人来到 云南。调查组在北京就查阅了有关“沙甸事件”的大量资料和文 件,他们到云南后分为两组,一组到沙甸调查,一组到盘溪调 查。为了使调查顺利进行,他们的公开身份是宗教调查。调查组成员有的是云南蒙自人,他们对云南的情况较熟悉,他们对所谓 沙甸要进行反革命武装叛乱,沙甸要成立伊斯兰共和国,沙甸妄 图背叛祖国,沙甸成立“非法秘密组织”等几个主要问题进行调
  查。在中央调查组到沙甸、盘溪调查后,云南省委对“沙甸事 件”也开始复查。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中央调查组得出结论, “沙甸事件”是“四人帮”及其追随者一手制造的冤案,应给予 平反,并向中央写出调查报告。这时红河州有关单位领导提出 “沙甸事件”不能平反,如果平反善后工作无法做。调查组则认 为,首先是该不该平反。该平反,善后工作再难做也要平反,必须尊重客观事实。
  1979年2月,经党中央批准,云南省委、昆明军区党委联 发了(1979)7号文件,即《关于沙甸事件的平反通知》。通知 指出:“一九六八年以来,由于谭甫仁、周兴推行林彪、“四人 帮”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大搞以人划线、层层站队,支一派、压一派,严重分裂了各族干部群众,甚至采取了侮辱回民群 众的错误做法,伤害了民族感情,破坏了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破坏了民族团结,引起了沙甸等地回族群众的强烈不满。问题发生后,一九七四年五月,中央作出了正确指示,要周兴亲自处理,落实政策。周兴却坚持错误,采取一系列激化矛盾的错误做法,酿成了一九七五年七月沙甸事件,造成了严重后果。因此,沙甸事件并不是反革命叛乱,采取军事解决是错误的。经党中央批准,原定(以沙甸为中心的反革命武装叛乱)的结论应予撤销,这个事件中涉及的广大回族干部群众应予平反。” “沙甸事件”虽然经党中央批准平反了,但由于云南受“以人划线、层层站队"极“左’’路线的影响较深,部分领导对“沙甸事件”平反思想上有抵触。因此,《平反通知》指出,要认真
  解决好各级党委对沙甸事件平反的认识,认真做好各方面的思想工作,并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宣布平反。酿成沙甸事件的罪魁祸首是林彪、“四人帮”,责任在当时省委前后两任主要领导人。要深入发动群众,联系实际深入揭批他们“以人划线、层层站队”,破坏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的罪行。一定要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把千仇万恨都集中在林彪、“四人帮”身上,以大局为重,团结起来向前看。对被关押判处的人抓紧复查,错了的要纠正,并恢复名誉……对打死和错杀的一律平反,并给予家属、子女抚恤,伤残的给予治疗或救济。全面执行宪法“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宣传无神论的自由”的规定,被打坏的清真寺,可同群众商量,酌情恢复。对受“三五命令”影响的地区,参照上述精神,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
  1987年8月,针对云南省委、昆明军区党委联发(1979)7号文件第三条中的个别结论,云南省委发了(1987)3l号文件,即《关于撤销中共云南省委、中共昆明军区委员会联发(1979)
  7号文件中个别结论的通知》。《通知》对(1979)7号文件中第三条的有关结论予以撤销。至此,“沙甸事件”才得到彻底的平反。“沙甸事件”的平反,沙甸回民称之为沙甸的第二次解放。 [1]
编辑本段 平反建寺   “四人帮”倒台后,中共云南省委和昆明军区党委才于1979年2月根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报经中
沙 甸 大 清 真 寺 央批准联合发出通知为“沙甸事件”平反,检讨了执行民族宗教政策上的错误,彻底推翻一切污蔑不实之词。
  沙甸大清真寺始建于明弘治(1488-1505)年间,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集资重建,乾隆三十年(1765)年扩建,规模宏大,翼形结构。脊高7米,宽5间30米,,深20米,可容上千人礼拜。老寺于1975年“沙甸事件”中被毁。1980年,由政府拨款和群众捐资,在原址上重建了沙甸大清真寺。
  如今的沙甸大清真寺是2005年开工扩建的,目前是我国西南最大的清真寺,为全国百座著名清真寺之一。沙甸大清真寺建筑典雅气派,回民生活富裕,对伊斯兰教教义虔诚恪守,宗教礼仪氛围浓郁,民风民俗独具伊斯兰特色。新的礼拜殿建筑面积17700平方米,可容纳10000人同时做礼拜。
编辑本段 纪念碑文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
沙 甸 事 件 纪 念 塔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众世界的主。
  历史已经证明,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所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一场内乱。“文革”期间,极左路线思潮泛滥,反革命帮派活动猖狂,推行极左路线的帮派集团及其余党,倒行逆施,强行关闭清真寺,焚烧经书典籍,划纲站队,残酷迫害宗教界人士,疯狂践踏民族宗教政策。
  一九七三年十月,沙甸回民群众愤然而起,打开清真寺,要求恢复民族宗教政策,翌年一月,极左路线帮派集团及其余党,把群众的正当要求视为反革命宗教复辟,进行打击迫害,价值集体经济遭到严重迫害,群众生活困苦,从而使回族群众落实政策的要求更加强烈。
  一九七四年十一月,马伯华等同志,向上级组织要求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一九七五年一月三日,十位回民代表奉命上京,解决落实政策问题,体现了穆斯林勇敢、刚毅、团结、执著的精神气质。
  一九七五年五月十七日,千余人的武装工作人员,荷枪实弹,四方包围,强行进驻沙甸,但被沙甸回民堵住。推行极左路线的帮派集团及其余党,对广大回民的正当要求,置若罔闻,变本加厉,空投谣言传单,捏造罪名,激化矛盾,导致多次发生流血事件,又把“反革命武装叛乱”的罪名强加在回民头上。
  一九七五年七月二十九日凌晨,沙甸父老乡亲于梦中被枪炮声惊醒,美丽的家园被夷为废墟,九百余同胞不幸身亡,其惨状目不忍睹,酿成了全国罕见的“沙甸事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拨乱反正,平反冤杀错案,中共云南省委和中共昆明军区委员会报经中央批准,于一九七九年二月十五日给“沙甸事件”平了反。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又重放光芒。
  沙甸回民惨遭血腥镇压之际,执行正确路线的领导及有良知的各族人民,曾给与沙甸回民真诚的同情与支持,沙甸回民将永远铭记他们。沙甸事件平反后,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沙甸的经济发展,各项事业兴旺,民族和睦,军民团结,政通人和,国泰民安。
  真主说:为主道而献身的人,你们不要说他们是死的,其实他们活着,但你们不知道。
  以铭记沙甸事件概要及殉难者姓名,以资纪念,以垂永久。
  祈求真主恩赐舍西德以乐园中的质品。
  沙甸穆斯林 立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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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12:07:34 |只看该作者
先顶后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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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0-10 21:22:53
不错的资料。
可属于历史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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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0-20 14:59:55
别有用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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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0-20 21:03:31
不知历史,等于变相背叛。忆苦思甜,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有什么“用心”呀!在者,这些是无可争议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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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1 12:12:47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其中还提到到盘溪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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